卫星接收站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8-03 03:25:22
卫星接收站管理制度
1、卫星接收站是中小学校实施远程教育的重要场所,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并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持证上岗。
2、卫星接收站要有必要的防火、防潮、防盗、防高温、防强光、防尘、防静电设施,具备必要的计算机维修、保养工具和软件。做到定期清理和检查。
3、管理人员要根据教育教学和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的需要做好远程教育资源接收、下载、处理、刻录工作。并将资源按学科分类、编制目录等工作,负责做好资源库的管理工作。
4、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与办公和教学无关的软件。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未经杀毒的光盘、软盘、移动磁盘等外存储设备,以防病毒侵入。定期清理一次下载的各类ip节目内容,没有实用价值的资源要彻底删除,以保证硬盘有足够的空间下载资源。
5、严禁访问非法网站,严防非法信号攻击,对非法信息要立即清除,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不得传播、扩散。
6、卫星接收站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使用刻录机进行非教学资源的记录或营利性光盘复制。
7、要建立工作日志或周志,要建立卫星接收情况的档案,记载卫星接收系统的使用、保养、故障维修等情况。学期初有工作计划,学期末有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