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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借款合同

发布时间:2024-08-16 18:24:18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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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单位(户)││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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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用途 │ │利率 │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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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借款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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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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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日期 │年 月 日│到期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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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计划│还款情况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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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金额│年│月│日│还本金额│还息金额│结欠本金│经办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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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1.上列借款,保证按上述用途使用,不经贷款方批准,不挪作他用。如转移贷款用途,贷款方有权给予加收__%罚息、提前收回借款等信用制裁。 

2.上列借款,保证按期归还。如按期归还确有困难,在到期3天前向贷款方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如不经批准延期或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从逾期之日起,由贷款方按规定加收利息。 

3.上列借款,在逾期1个月后仍不归还,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借 款 方贷 款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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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单位(人) 印章 贷款单位 印章 
地址 审批人印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借款方经办人印章 信贷员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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