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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供用电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20 22:35:55

  关于我县供用电情况的调查报告

  为加快我县电力建设的改革和发展,确保我县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产生活用电安全和供用电质量,更好地发挥电力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行官”作用,进一步优化我县招商引资和县域经济发展环境。最近,县政协农业专门委员会到县供电局、乡镇供电营业所等有关单位,就目前我县区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供电可靠性等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 我县电力建设的基本概况

   

  平远县供电局是我县国有供电企业,担负着全县的电网建设和供用电管理工作,该局于1999年11月由省广电集团公司代管,现有干部职工700多人(包括全县各镇供电营业所人员),全局由局机关及下属县供电所、水电安装队、3座110KV变电站、7座35KV变电站和16个供电营业所组成。其中3座110KV变电站主变容量为106500千伏安/5台;7座35千伏变电站主变容量为52400千伏安/13台。110千伏线路99公里,35千伏线路公里。随着我县经济快速增长的拉动,电力需求量也随之迅速增长。2003年度平远县全社会用电量为亿千瓦时,同比增长%,其中工业用电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该局共实现购电量亿千瓦时,同比增长%;售电量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线损率为%,同比增长%。

   

  近年来,该局在平远县委、县政府和广电集团梅州供电分公司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四个梅州”的发展战略和我县县域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平远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为使命,积极实施“优质、方便、规范、快捷”的服务方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克服困难,努力拼搏,在实践中不断建立、完善企业管理和运营机制,积极拓展电力市场,促进了电力建设的改革和发展,为全县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创造了良好的供用电环境。近年来,该局着力抓紧抓好“两改一同价”工作,先后完成了全县16个镇级供电营业所的体制改革,成为供电局的派出机构。近两年共完成农网改造投资9700多万元,建设和改造110千伏线路公里,10千伏线路公里,低压供电线路公里,110千伏主变一台20000千伏安,35KV主变4台共19100千伏安,更换高耗能变压器486台,容量33845千伏安,受益户达到5万多户,使我县供用电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有力保障了农村经济发展,较好地发挥了电力在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中“先行官”的作用,为平远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县供电局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先进集体,被省总工会评为广东省先进职工之家,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文明企业、先进集体,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模范集体、县先进党支部等荣誉称号。

   

  二.我县供电方面的主要存在问题

   

  (一).网建设困难重重,安全稳定运行压力大

   

  由于历史原因,我县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对电力建设的投入较少,只以能维持通电为前提进行规划建设,造成了我县电网布局不尽合理,大部分线路、设备长时间满载运行,因过载容量小,而用电负荷却在不断地增长,使得部分变电站主变在丰水期已超负荷运行,设备老化问题比较严重,装备技术水平不高,抵御事故能力低,容易引发电网事故。

   

  加快电网建设,是确保供用电安全稳定运行的有效途径。而近年的农网改造只改造了农村10千伏线路及低压主干线路,对我县35千伏以上线路因资金等问题仍未作大规模改造,有的线路运行时间已达二三十年,加之布局和运行水平落后,迫切需要对我县主干电网进行新的规划建设。但从近年农网改造和县城配网改造的情况来看,电力部门在实施电网建设过程中,在筹资、勘测、设计、施工方面存在重重困难,一些借无理要求阻挠施工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不同程度上地影响了电力建设的正常进行。如今年初,县城新建路一带居民因生活水平的提高,用电量增长较快,该处的变压器己严重超负荷运转,因而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用电。该局为解决这个问题,在多方论证和调查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并报城建规划部门批准后,在医药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在其一块空地上增设一台箱式变压器,在施工时却受到当地居民的无理阻挠,后经县委、县政府出面协调,施工才得于继续进行,以至延误了工程进度。又如去年大柘镇黄沙村下角山村民阻挠该局新架设一条110kV平远变电站到热柘供电营业所的10kV线路的“12·30”事件,由于种种原因,该线路至今仍未架通,严重影该镇的用电和当地电站电力的输出。这些情况都会扰乱电力建设的科学规划和工程的进度,使局部电网薄弱的问题得不到较快解决,以致长期超负荷运行的电力线路和设备,成为输配电安全和发生电网事故的隐患,其后果必然损害国家和广大用户的利益,甚至导致人身伤害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电力供需矛盾突出,用电户紧张状况难于缓解。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电力需求增长迅猛,受电源供应和电网供电能力限制,已经形成了全国性的电力紧张局面。2004年,包括广东省在内,全国共有22个省市出现了电力紧缺,并采取了不同程度的拉闸限电措施。今年全国电力缺口在1000万千瓦左右,我省的电力缺口也在230-269万千瓦,我县的情况也跟全国一样,上级部门分配给我县的用电指标不能满足我县供电的需求,加上今年百年不遇的干旱,降雨量比往年大量减少,造成县内电站的发电量大幅度下降,进一步加剧了用电的供需矛盾。因此,县供电部门根据供电负荷缺口大的情况,实施错峰用电已势在必行。对此,该局虽然做了不少宣传解释工作,但有些用户却仍不理解支持,从而引起了不少误会和麻烦。如据该局反映,我县部分水泥厂在供电部门实施错峰停电后纷纷向上级部门反映,有的自认为别的厂停电时间比自己短,要求增加供电时间,不然就向上级部门投诉。虽然,该局了解后就错峰用电的有关规定和情况作了详实说明,但他们不理解我县目前用电紧张的现状和全县的整体利益,总是站在自身的利益角度考虑而产生误解。又如县内一稀土加工企业的用电实行预付费刷卡专线供电,也已签订了供用电合同。所谓预付费刷卡供电即先交费后用电,当电量将用完时系统会发出预警信号,电量将使用完,如果不刷卡充值,原所充的电量用完后系统会自动跳闸,从而停止向该用户供电。在今年8月4日下午4时该用户接到电量将用完的通知后却不来充值,直到电量用完跳闸,造成该用户暂时停电。但该用户却认是县供电部门刁难他们,借错峰用电理由限电拉闸,因此向上反映要求赔偿损失,从而产生了不必要的误会。其实,这些都是有些用户对全县电力供应紧张状况和供电部门供用电管理规定不很了解或不理解带来的结果。

   

  (三)、外力破坏电力设施现象日趋严重,确保电力安全生产难长大。

   

  近年来,随着电网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设施的急剧增多,一些不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大肆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取电能,这不仅给我县经济造成巨大损失,还直接威胁着电网的安全运行,而且扰乱了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据县供电局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共发生近二十多起输配电线路等设施被盗和破坏案件,直接经济损失近30多万元。如2002年平远线330线路石壁塘梅二九队段,63号杆拉线被盗2条,造成倒杆1座。64号杆拉线被盗1条,65号杆拉线被盗1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多元。2003年平远线330线路的54-58杆拉线又遭被盗,造成倒杆2座,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多元。又如2003年3月间35kV丰石线319线路超竹段,遭到犯罪分子严重破坏,12号杆拉线被盗2条,造成倒杆1座,致使该线路停电5个多小时损失近2万多元。在农网改造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刚被整改的低压主干线路被盗的现象,比较严重的有东石镇、石正镇,如东石镇被盗的线路共有10635米,其它各镇也不同程度出现线路或金具等设备被盗的事件。同时,在2002-2003度共查处违章用电10多户,造成该局经济损失近15000多元。此外,像开山放炮、交通事故、线下燃烧物品等造成电力设施破坏事故也时有发生,上述的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电力部门的正常的生产秩序,对供电保障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生产的基本方针。电力建设遍布城乡,电力与国民经济建设,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由于电力线路的架设和设备的安装都要经过规划设计才能施工,都有严格的技术数据要求,往往看起来简单的电杆迁移,却涉及到线路的走向、杆塔高度的选取、线路承载风力的系数等技术问题。但在我们的调查和电力部门反映过程中,目前一些危害电力设施运行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一些单位和部分群众安全用电意识差,对电力设施的存在视而不见,在电力线路下建房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甚至在线路走廊下进行立项搞违章建筑,开展生产经营,而立项时不与供电部门联系协商,只顾自己的利益片面地从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中做文章,致使上级部门下发一纸通知要求短期内完成电路迁移任务,忽视了安全用电规定和线路改道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直接导致了供电部门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产生意外人身安全事故。如去年,东石镇一单位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违章建筑,在施工时一民工不慎触电身亡,给民工家庭带来极大的悲痛,同时也给电力部门带来了损失。又如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在找到有关部门办理报建手续时,承诺只建平房,不会影响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后随着生产的发展需扩建厂房,又托有关领导要求供电部门迁移线路,而迁移的工程量和费用却只字不提。还有在我县大规模公路建设中的电杆、线路的迁移,有关部门往往不出任何费用,只要求供电部门在何时要迁移,相关费用由供电部门承担。然而,供电部门需在公路旁种电杆时,却要求供电部门交什么费用。上述现象都是涉及到电力设施保护和电网安全运行的大问题。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和理解支持。

   

  三.加强和改进我县电网建设和供用电质量安全的几点建议

   

  (一)、县供电部门要强化内部门管理,努力提高电力企业的建设管理水平和优质服务水平。

   

  随着我县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对用电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新形势给供电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和要求。县供电部门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与时俱时进加快电力体制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步伐,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全面提高企业管理者和员工队伍的素质,工作中加强协调沟通,狠抓安全生产,挖潜提高服务质量。在供电形势日益严峻、全年性、全网性缺电已成定局的情况下,县供电部门应切实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开展“错峰用电、节约用电”的宣传措施,严肃调度纪律,加强电网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管理,积极争取省、市对我县山区用电倾斜扶持等,最大限度地缓解用电紧张状况,确保全县的电力供应,打造供电企业文明高效、真诚服务的良好形象。

   

      (二)、增加电网建设资金投入,改善电网设施状况,提高电能质量水平。

   

      加快发展电网建设步伐是保证全县电力供应和安全稳定运行的必由之路。建议党委、政府要进一步重视支持电力企业建设,宽松环境,化解矛盾,提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策支撑。同时,县供电部门要用足用活上级对山区用电倾斜的扶持政策,积极主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大资金投入,重点对我县35千伏以上线路和县城残旧线路进行大规模改造,从根本上改善电网设施状况,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三)、电网建设与城建规划要做到协调统一,科学合理。

   

      建议城建、国土等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县供电部门做好电力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减少施工矛盾和阻力,杜绝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尤其是市民普遍关注的县城居民区电网规划建设问题,相关部门要与供电部门配合认真调查论证,做到与城建规划同步进行,科学规划,预留电网设施线路,确保高压线路、变压器等设施与人居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保证供电设施的合理布局。

   

      (四)、加大宣传力度,多方配合有效打击破坏、偷盗电力设施行为,为电网建设和供用电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供电部门要花大力气进一步做好用电知识和依法用电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争取有关执法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多方支持。建议广播电视、公安等有关部门配合支持,大力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用电和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加大对破坏、偷盗电力设施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同为我县电力建设和招商引资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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