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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9-08-26 05:02:56

  一.学生会干部产生制度

  1、学生会主席团采取自由竞选的机制,由院领导决定其任免。

  2、学生会各部的人员设置:部长由主席团确定,各部门内部人员由部长自行组阁,且有罢免权,并报请主席团批准。

  3、班委会由全班同学直接选举产生,选举结果须上报院学生会以备留档。

  4、学生会每年换届一次,学生会主席团、部长分别来源于大一、大二,也可在大三年级中挑选个别作为主席团成员,每年开学初挑选大一新生做为干事,考察期为一个月,符合的人员由主席团审批,上报辅导老师,经同意后方可成为正式的学生会成员。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守则

  1、刻苦学习,正确地处理好学习与社会的关系,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2、谦虚谨慎,严于律已,密切联系同学。

  3、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代表同学们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4、接受同学们监督,抵制不正之风,开展批评自我批评

  5、主动客观地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6、自觉遵守《学生会章程》及学生会各项条例制度。

  7、积极参加所在部门及总会其他部门活动,并积极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

  8、在工作中积极主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工作,服务广大师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利益。

  三、会议制度

  1、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

  学生会定期召开主席团例会,学生会例会,汇报和交流各部的工作。

  学生会各部定期召开会议,每次会议的会议记录需要上报主席团,并且交秘书处一份备案。

  学生会例会定为双周周一晚上19:00,地点为二教505。

  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各部可召开会议,将具体时间报学生会秘书处备案。

  学生会各级各种会议都须作会议记录,并报学生会秘书处备案。

  2、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务必严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或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书籍以及手机、mp5等,对通讯工具进行消音或关机处理,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频繁进出会议室,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2)在会议期间,如果被领导,老师,主席因纪律问题点名提出批评的,按照通报批评处理,并且由秘书处做好备案,年终考评时作为依据。

  3)未能出席主席团会议和部长会议者,须事先向主席请假。迟到或早退者应在会后两天内向秘书处递交书面说明,未交或迟交说明的视为一次缺席。

  4)无故缺席累计二次者,取消评优资格;无故缺席累计三次者,视自动退出学生会,由学生会主席团做出辞退决定,并及时上报院学生会和院分团委。

  5)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取消评优资格;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视自动退出学生会,由学生会主席团做出辞退决定,并及时上报院分团委。

  6)遇到特殊情况,学生会主席有权安排主席团特别会议就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四、工作布置、检查总结制度

  1、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制度由各部长负责制定并实施.

  2、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由主管主席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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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各职能部门因开展活动需要所写的海报,要由部长起草,经主管主席同意后交由宣传部抄写,写完后,底稿交由秘书处统一存档,注意将海报提前三天交于宣传部。

  4、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活动前须递交活动策划书,计划应本着周密有效的方针,内容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同时必须写明各项及预期费用,各计划须报主席团核准,并向学生会委员会通报。

  5、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活动之前需要做好策划,编写并复制四份策划书。上交主管副主席两份,交秘书处一份,自留一份。

  6、对工作进展情况,主席团组织检查、考究工作。

  7、中大型活动结束后,负责部门需进行民意调查,收集反馈信息,并做书面总结。

  8、每学期末,学生会各部应向学生会提交工作总结,核准后,应总结学期工作。

  9、以上所有书面材料由秘书处分类收集,整理存档,备案。重要的文件应交由主席团、辅导员。经审核合格后进行保管,相应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资料修改、核查。

  五、财务管理制度

  1、学生会经费归院学生会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为私有。

  2、学生会经费在学生会主席的监督下由主管副主席统一支付、管理。

  3、办公室每月向主席团公布经费作用情况。

  4、各部门每次活动前,应向主席团上报详细经费作用计划书。申请时须说明活动名称、时间、活动负责人、经费用途。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申请的,要在活动开展后的两天内说明情况。不申请者不予报销。批准后,由办公室存档。

  5、活动经费的凭证一般使用正式发票,在发票背面写清活动名称、时间、经手人签名。对不能开正式发票的购品应出据书面证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手人签字。

  6、经费使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任何人不得私自扣留、处置,如有违反,视情节予以处罚。

  7、学生会所用费用应由发票持有者持发票到秘书长处登记,报销。

  8、学生会主席团,对任何使用经费的单位,个人都有了解使用情况的权利。

  9、经费的使用应做到认真预算,厉行节约,妥善保管,规范结账。

  六、办公室及财物的使用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的使用权属学生会所有,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2、学生会一切财物的使用权属学生会所有,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3、学生会一切财物由秘书处保管,由主管主席统一安排各部使用。

  4、兴办活动需使用学生会器材时,到秘书处登记记录,事后归还原处。

  5、因财物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的,由直接负责人照价赔偿。

  七、学生会奖惩制度

  1、学生会纪律处分制度

  对不服从调配、未完成任务或负有一定事故责任的学生会干部、干事,经学生会主席团审议,并报院团委批准,分别给予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警告处分、留职查看、降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报请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给予除名。 凡在职期间被给予处罚的干部、干事一律取消该学年度的评先资格。

  对部长级以下干部、干事处分由部长申请,主管副主席批准。

  对部长级以上(包括副部长级)干部的处分,须由主管副主席申请主席团通过,并向学生会委员会通报。

  所有处分均由秘书处整理备案。

  处分时间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奖励制度

  学生会对各级干部干事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均予以奖励,奖励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评选优秀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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