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的调查报告
为了全面摸清掌握我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我们在全面统计的基础上,开展了点面结合的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特点和作用
(一)总体情况
据调查统计,到2003年6月底,我县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64家,社(会)员5933个,平均每个专业合作组织93个;固定资产万元;经营服务总收入57128万元,平均每个组织万元;纯收益1741万元,平均每个组织万元;返还社(会员)收益万元,平均每个组织1万元,平均返还给每个社(会员)元。分类情况体现出4个为主:
1、按从事产业来看,以种养殖业为主。其中从事种植业的25家,占39%,从事畜牧业的27家,占42%。
2、按会员分布来看,以当地乡镇、村社农民参加为主。会员或社员集中在乡镇范围内的35家,占%,会员跨乡镇的3家,占%。
3、按兴办方式、依托情况来看,以专业大户牵头兴办为主。其中依托农技部门牵头16家,占25%,依托乡村干部牵头14家,占22%,企业牵头10家,占%,农民牵头24家,占%。4、从注册登记看,以社团法人登记为主。经工商部门按企业法人登记的14家,占22%,按社团法人登记21家,占33%,农业部门批准登记7家,占11%,其他部门批准登记2家,占3%。
(二)运行特点
1、在合作方式上,实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农民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影响自主经营权利,不变更家庭财产关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社员开展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经营活动,充分发挥了社员和合作经济组织两个层次的积极性。如永清乡蔬菜协会2002年成立以来,已有会员210个,协会为会员提供技术培训、参观、收购产品,会员按照协会的要求种植蔬菜,协会和会员分工负责,有统有分。2、在经营内容上,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社员往往由从事同类产品或产业的生产、经营的农民和组织组成,其名称也由从事的产品或产业而命名。全县就有兔、鸭、鱼、花椒、西瓜、果、菜等,具有明显的专业特征。如大庙镇的兔业协会,是由从事养兔生产、经营的农民和业主组成。
3、在组织管理上,实行自愿结合,民主办社。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农民自愿组成,只要符合入社条件,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重大事项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
4、在办社宗旨上,对内以服务为宗旨,对外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其成员开展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资供应,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对外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参与市场竞争,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标,不断壮大自身实力。
5、在利益分配上,让社员充分得到实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无偿、低偿为社员开展技术培训、技术辅导、信息发布,甚至无偿提供良种等;帮助社员进行产品销售,或者按不低于市场价统一收购后销售;产生的收益按交售量实现二次分配,给社员带来实惠。
(三)初步作用
第一、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一是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如福果镇兔业协会,组织养兔积极分子到四川省畜科院参加养兔知识培训、引进优质良种兔,并向社员推广。二是积极开展技术推广与培训。三是收购农产品,为农民提供产品销售服务。如旧县镇果品协会,几个运销大户联合收购水果外销,协会做好协调工作。
第二、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由分散的农民联合起来统一销售,社员内部消除互相竞争而压质压价损伤利益的事件,统一面向市场。一是发挥注册商标作用,如永清乡蔬菜协会的“波仑”牌榨菜,销售行情好,进入了超市,提高了产品附加值;二是建立外销窗口、市场。如华兴镇的毛尖辣椒、高笋等蔬菜专业合作社在壁山、重庆设立了销售窗口,获得了好的经济效益。
第三、促进了政府的职能改变和农技队伍的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用专业大户的示范,企业的带动,改变了由农技部门以前要农民学习改变成农民自己要学技术的主动局面,效果明显、针对性强。政府、农技部门只是加以扶持、引导、规范就能达到目的,如新复乡的花椒协会,由村老支书吴祥明从江津引进“九叶青”花椒苗,自己亲手栽种、示范,利用自己的威望和技术,带领80个农户第一年栽种500亩花椒,花椒销路好、效益好,政府发现这个优势加以引导推广,今年全乡8个村全部发展花椒2800亩,成立了花椒协会,农业服务中心协调有关事宜,并争取县林业局退耕还林政策扶持农民,从而加大了农民种花椒的积极性,使花椒成为该乡的农业支柱产业。
第四、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挂钩联系,通过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技术改进、技术开发,将农业最新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农民素质也迅速提高。如:大庙、福果的养兔协会分别与四川畜牧兽医学院、四川省畜科院挂钩,引进兔种和技术。
第五、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外追求经济效益,对内以服务为宗旨,一般不按低于市场价收购社员的农产品,将加工或销售增值部分的部分利益返还给农民,增加了农民收入,并利用辐射效应和示范效应,带动尚未脱贫的非成员农民,走共同致富的道路。总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其独特的组织形式,服务功能有效地解决了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统”不了,农业技术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情,使农民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本身在市场经济中获得双赢,对农民增效、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我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
由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最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我县发展速度较快,但还处于发展的初期,在组织管理、内部运作、风险保障、二次返利等方面做得较差,有些组织只是挂个牌子,作用并未发挥。
从铜梁县64个专业合作组织调查来看,主要问题有:
1、未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县级主管部门,存在县级多个部门管,又无人管的局面。县供销社在发展专业合作社,主授牌,作用发挥不明显,民政为协会办证注册,工商为部分专业合作社办证。协会、合作社发展工作由乡镇自己在抓,有些乡镇对合作组织管理业务不熟,合作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好。
2、与会员利益不紧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运作过程中,内部无经营收入,无实体,无积累,工作被动。当然对农民无二次返利,内部无风险保证金,大的收益都归入业主、龙头企业、运销大户等手中,农民得到的实惠较少。
3、服务层次低,市场竞争力不强。主要集中在产前、产中服务,技术、物资供应服务,有少数开展了产供销一体化服务。农副产品销售大部分都是随行就市,市场竞争力不强,组织化程度低。
三、铜梁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
1、明确铜梁县农业局为全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
2、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政策扶持.税费减免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