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及党员队伍基本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县政法委《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及党员作用发挥情况开展调研的通知》精神,现将荣昌法院基层党组织及党员队伍基本情况调查报告如下:
一、现状
目前,荣昌法院党组织及党建工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稳定。荣昌法院目前设院党总支1个,总支委员5人。下设党支部15个,支部委员18人,党员人数100人,其中在职党员72人,占在职人员(95人)的76%。本院中层干部23人,党员21人,占91%。二是:支部活动开展正常,荣昌法院总支及下设的15个党支部近年来没有发现未过组织生活和未开展“三会一课”活动的情况。2003年来共新培养发展党员3人,均为04年发展。从1997到2004年院总支连续8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近3年总支受县委表彰1次,县直党工委表彰2次。受县委表彰的党员5人,受县直党工委表彰16人,优秀党务工作者6人。三是:党员文化素质不大提高。在职党员中大学本科以上文化36人,大学专科33人,初中以下3人。年龄51-60岁的26人,41-50岁的24人,31-40岁的18人,30岁以下的4人。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的基本做法:
1、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领导带头,是荣昌法院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贯要求,在各个不同时期,我们都突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院党组成员坚持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经常到所分管的部门了解情况,发现新情况,研究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带头深入学习,一是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认真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三是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带头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在党员同志之间交心谈心,增进相互了解和信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带头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增强班子团结。要求党员做到的,党组成员首先做好,以实际行动始终为广大党员做出表率。通过党组成员发挥带头作用,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从而充分调动了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
2、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在院党组的领导下,院总支精心安排一月一次的全院党员大会,各支部以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党员开展各项活动,支部书记通过各种活动注意对本支部党员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进行掌握。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zz工作,激发广大党员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院党组织、总支还把解决党员的思想认识问题同解决党员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如在解决干警家庭困难、干警生病看望、直系亲属死亡慰问、子女考上大学组织出面进行鼓励等,让广大党员充分感受党组织的温暖,同时注意帮助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完全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做好他们的思想zz工作,引导和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他们改正问题的信心和决心,注意从zz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激发他们的内在动力,结合一年一次的党员民主评议促进他们转化为合格党员。
3、建章立制,以制度保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充分发挥作用。
先进性教育期间,为加强对本院党员的长期教育和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切实巩固和发展本院先进性教育活动实践成果,荣昌法院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重新修定和完善了本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的各项制度,如:《中共荣昌县人民法院先进性教育党员学习制度》、《中共荣昌县人民法院先进性教育党员教育制度》、《中共荣昌县人民法院先进性教育党员管理制度》、《中共荣昌县人民法院先进性教育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中共荣昌县人民法院先进性教育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同时各党支部还注意抓好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注重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不断创新机制和制度,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及党员队伍的作用。
4、将党员充分发挥作用的要求与履行岗位职责结合起来,保证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总支及支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把它和荣昌法院开展的创建“园林式单位”、“卫生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有机结合起来。在每年“七一”的“创先争优”活动中,荣昌法院各支部通过党员民主评议和支部推荐,院总支研究、党组批准公开表彰一批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的党员。近两年荣昌法院组织本院获得各级(包括本院)表彰的优秀党员、先进人物外出参观学习等。通过这些活动,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向先进看齐、走先进道路、创先进业绩,近3年本院总支表彰优秀党员19人,报请上级党组织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6人、优秀党员15人。通过表彰优秀党员,促使党员把先进性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中。
5、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管理。
总支及支部组织注意召开好组织生活会,并在每年的党员民主评议中对每个党员进行综合分析,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集体决定做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党支部都以书面形式如实向党员本人反馈,肯定每位党员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的整改方向。
党总支从党员学习培训、分类管理、考核评价、监督约束、激励保障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形成“党员教育经常化,党内生活制度化,党员管理规范化,发挥作用具体化,服务群众长期化”的长效机制,从而加强对党员的监督管理,为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发挥作用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
三、荣昌法院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荣昌法院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整体素质是好的,绝大多数党员能够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荣辱观,理想信念坚定,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荣昌法院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无愧于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引起重视的不良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党员、理念信念退化,由于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一些不尽如人意的现象出现,认为实现共产主义太遥远,没有积极主动的去同不良行为作斗争,而是消极颓废,甚至还有有的同志把入党看成是升官发财的阶梯和跳板,而不是把它看成是为人民服务新的起点,入党前工作踏实肯干,入党后因种种原因认为再进步已希望不大而干劲减半。二是部分同志组织观点、纪律意识弱化。办事不讲章程,讲哥们义气而不讲组织原则,如罗涛同志一案二判,原、被告皆赢的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的损害了法院和法官的形象,虽然罗涛同志受到了留党察看二年并调离法院的处分,但他给荣昌法院造成的不良影响却是深远的。三是奉献精神,宗旨观念淡化。受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影响,有的同志不比贡献,而只比待遇,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钟都撞不响,时有裁判文书错漏现象发生,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个别同志精神状态消极化,缺乏开拓进取精神,认为只要不犯原则性错误就行了,工作缺乏热情,说话态度生硬,让当事人感到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五是知识结构、专业技能老化。由于历史和进人机制等原因,在职党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基础较差,还有少部分同志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在职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只有36人,研究生以上人员没有一人,这与新时代要求法官是专家型、学者型、复合型人才很不相适应。六是在职党员年龄结构不尽合理,年龄偏大,中老年居多,51岁以上的26人,占36%,40岁以上的22人,占30%。特别是30岁以下的只有4人,只占5%多点。后备力量严重不足,受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部分年轻人不求上进,不愿入党,认为入党约束了自己,这应引起高度重视。七是各人民法庭支部设置受人员约束因素较大,我县各法庭设置现在一般只有3人,成立支部要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因此,各法庭党组织关系由院里统管后要求所有人员都应是正式党员才能成立党支部,但按照法院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法庭人员轮岗,特别是新招录的人员,原则上都要到法庭锻炼。他们中很大部分又不是党员,2003年以来,荣昌法院共招录工作人员11人,其中党员只有4人,非党员就占7人,这为各个法庭成立支部设置了障碍,几个法庭合建一个支部又不便于开展工作,这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八是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滞后,效果不理想,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存在被动应付现象,活动方式单调。上级要求部署开展活动,就布置一下,敷衍了事;组织活动时除了开会就是学习,活动缺乏生动性、趣味性。九是党支部无党员活动经费。机关支部工作大多是尽义务,热心党建工作的人少,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