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福利退休科2010年工作计划
2009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为继续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促进工资福利退休科整体工作全面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完成,结合工作实际,拟定2009年工作计划。
一、日常工资审批管理
(一)根据国家工资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管理。
1、严格按照上级人事部门要求,及时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正常晋升工资的审批工作。
2、按照工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变动后的增降工资和重新确定工资工作。
创新思路: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工资经办人因数据报送错误来回往返,采取以电子政务系统报送工资管理系统数据,确保工资管理系统数据及时更新、全面、准确。
3、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大中专毕业生、工勤人员见习期(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定级工作。
创新思路: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工资经办人因数据报送错误来回往返,采取电子政务系统报送工资管理系统数据,确保工资管理系统数据及时更新、全面、准确。
4、根据市劳动局的要求,在时限内认真完成全市参加工效挂钩市属企业工效挂钩预、结算工作。
5、就财政统发工资审核中涉及的问题,及时与财
政部门协调,在每季度季首8日前,按时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参加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的工资审核工作。
二、津贴、补贴审批管理规范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
(一)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
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对此项工作的安排布署,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
(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
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中活的部分,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在基本工资外设置绩效工资,使绩效工资与工作人员的表现和业绩等紧密相连,有利于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搞活内部分配力度,增强工资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过程中,要着重做好宏观掌控,指导各单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强化职工的思想工作,要深入细致地宣传改革工资分配制度的意义,破除平均主义思想,树立争先创优的竞争意识,消除对改革的恐惧和抵触感。
2、做好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地定岗、定员、定工作量,建立健全考勤制度、目标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质量评估制度等。充分考虑各岗位工作量、责任、风险等因素,制定测量业绩的方法和手段,科学地测算和制定岗位绩效工资
分配系数标准。
3、解除好职工的后顾之忧。单位在实行岗位绩效工资的同时以档案工资为基础及时足额的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学习、休假等相关福利制度。
4、加强成本核算,注意对单位成本的控制和分析,在确保社会效益的前提下,降低成本、节约资源、减少浪费,调动职工关注成本效益和参予理财的积极性,形成全单位“风险共担、责任共负、效益共创”的联动关系。
5、建立绩效工资约束监督机制,单位绩效考核方案要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主管部门、人事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备案,同时接受财政、人事、税务、审计、统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做好各项补贴审批工作
1、做好退休人员高龄补贴、建房补助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等工作。
2、按照知补政策规定,及时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知识分子补贴的审批工作。
三、退休人员审批管理工作。
1、根据有关政策,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劳动能力鉴定、退休审批及对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四、科技人才二次开发管理利用
为贯彻落实省、市人才开发工作的有关精神,实施人才强省、强市战略,按照贵州省
人事厅《关于进一步组织退休专家开展下基层科技帮扶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通〔xx年〕1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市2009年科技人才二次开发工作计划》,重点做好两个方面工作:
1、针对我市农村农民群众缺乏卫生保健常识、有病难治、缺医少药的现状,组织我市医疗卫生系统各大医院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退休医师,利用赶集天为群众义务诊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日常卫生保健知识,提供流行病、多发病、常见病预防治疗咨询服务。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2、在尊重老年科技人才意愿的前提下,通过正确引导,积极发动卫生专家咨询团20名成员参与,成立“市退休医师保健咨询服务中心”。为广大中老年人群免费提供饮食健康咨询、心脑血管疾病预防、卫生保健咨询服务。
咨询地点:市第一民医院(暂定)
咨询方式:电话咨询及面谈咨询
咨询时间:每周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每期提供咨询人员由两名专家组成,轮流安排专家参与。
五、省属企业子校划转移交
严格按照省和市对省属、市属企业子校移交工作的安排布署,认真做好拟划转人员个人档案查阅核实和工资套改、审批工作。
创新方法:树立以人为本,为企业服务的理念
。深入企业,上门服务,认真细致做好拟划转人员个人档案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