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行政许可法宣传活动方案
各乡镇、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县里决定在5月份开展好行政许可法宣传月的同时,确定5月14日为宣传高潮日。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机构
组 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监委一负责人,宣传部一负责人
成 员:政府各职能部门(含条管单位)一负责人
二、 宣传内容
以宣传行政许可法为主,其它行政法为辅(各职能部门宣传各自的部门法)。其中行政许可法主要宣传以下内容:
1、 政许可法的意义;
2、 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基本原则;
3、 行政许可法确立的重要制度;
4、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享有的权利;
5、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6、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
7、 行政许可有关收费的规定;
8、 行政许可法对政府管理工作的影响。
三、 宣传方式
1、领导电视讲话;2、举办电视专题;3、开辟报纸专栏;
4、悬挂标语横幅;5、书写墙报板报;6、张贴彩色标语;
7、散发传单资料;8、现场解答咨询;9、其它宣传方式。
四、 活动形式
宣传活动要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除了分散自主宣传外,还要组织起来在5月14日进行一次大规模的集中宣传。具体要求如下:
(一) 各乡镇要在政府门前和主要街道组织好上街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咨询活动。
(二) 县直各单位集中在府前街和梅花路进行宣传。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1、 府前街的宣传活动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参与单位有发展计划科技局、交通局、水利局、计生局、农业局、人事局、民政局、财政局、工商局和建设局。具体分工如下:
①每个单位印发传单2000份;
②国土资源局负责在国土大楼前设立咨询点一个,并组织10个人参加。咨询点由法制办主持,上述各单位参与,参与单位各组织4个人参加;
③人事局、建设局、交通局、工商局和民政局各负责在办公点附近的府前街上悬挂一条标语横幅,其中人事局的标语横幅挂到县政府大楼前;
④发展计划科技局、水利局、计生局、农业局和国土资源局各负责在府前街上张贴彩色标语20条。
2、梅花路的宣传活动由卫生局牵头,参与单位有经贸局、教文体局、安监局、林业局、环保局、质检局、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药检局和法制办。具体分工如下:
①每个单位印发传单2000份;
②卫生局负责在盖板桥上设立咨询点一个,并组织10个人参加。咨询点由法制办主持,上述各单位参与,参与单位各组织4个人参加;
③林业局、安监局、质检局、教文体局和公安局各负责在办公点附近的梅花路上悬挂一条标语横幅,其中林业局的标语横幅挂到县宾馆大楼前;
④环保局、经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药检局和法制办各负责在梅花路上张贴彩色标语20条。
五、 宣传行政许可法的参考标语
1、 依法许可,利国利民;
2、 规范行政许可,严格依法行政;
3、 用好许可之权,担好许可之责;
4、 行政许可法的出台,是我国民主zz的又一标志;
5、 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
6、 行政许可原则上不收费;
7、 把行政许可知情权交给老百姓;
8、 努力践行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9、 忠实践行行政许可;
10、 行政许可权是人民赋予的;
11、 行政许可要公开、便民、诚信;
12、 依法许可,服务第一;
13、 学习行政许可法,贯彻行政许可法;
14、 执法为公,许可为民;
15、 许可权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宣传
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具体工作,并将宣传活动情况及时报到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组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县法制办)。各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宣传活动情况。
二OO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