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农业局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是我县认真贯彻中共保山市委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农业科技转化利用,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提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能力,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为推进该项工程稳步、有序、规范开展,力求真正取得实效,根据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农科教发〔2004〕8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试点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04〕5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千名农科人员进百村(企)入万户帮扶致富奔小康行动意见》(保政发〔2005〕10号)《XX市农业局关于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农发〔2005〕7号文件),《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业科技人员进村(企)入户帮扶致富奔小康行动的意见》(X发〔2004〕11号)的有关要求,工程实行项目管理,结合XX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技示范户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优势农产品和优势产区为重点,以推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实施主体培训为关键措施,以整合资源与创新农技推广和服务机制为突破口,通过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项目带动,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主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劳动者素质。构建为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为农户生产经营提供技术服务的新机制。
二、目标任务
在全县组织县、乡农业科技人员进村(村委会)入户(科技示范户),以水稻、玉米、小麦、甘蔗、茶叶、油菜、蔬菜、亚麻为重点,兼顾其它农作物和农产品的开发利用,选择种植类型相对集中、农产品商品率高、示范效果好、生态类型有一定代表性的科技示范户开展工作。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和配套技术,对农民进行农业科技培训,实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培育和造就一大批思想观念新、生产技能好、既懂经营又善管理、辐射能力强的农业科技示范户,发挥科技示范户的带动作用,拓宽科技入户的渠道;构建政府组织推动,市场机制牵动,科研、推广机构带动,农业企业和技术服务组织拉动,专家、技术人员、示范户和农户互动的新型农业科技网络,为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实施农业建设项目提供科技支撑与保障。力争到2010年,科技示范户的素质和能力显著提高,农业技术服务组织进一步壮大,培育万个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6万农户,发展25个新型农业技术服务组织;重点示范区内主要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0%以上,农业综合生产成本降低15%以上,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提高10%以上。
三、农业科技示范户能力建设
1、合理选择农业科技示范户
遴选示范户是做好科技入户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深入、认真、细致地做好示范户的遴选工作。示范户遴选工作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充分尊重工作队员的意见。
示范户选择的条件
示范户应具备:家庭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至少有1名劳动力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科学种养水平和经济效益较高;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在当地属中上水平;拥护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明理诚信,遵纪守法,群众公认,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生产。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农民技术员、各类科技推广项目示范户、种养大户、《绿色证书》和《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证书》获得者。对某些方面表现突出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限制条件。
遴选示范户要在农户自愿申报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相应的民主程序确定。经县农业局批准后在本村范围内公示,并报市农业局备案。
示范户的权利和义务
示范户的权利:享受科技入户工程项目补贴;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优先接受科技培训、技术指导和服务;对技术指导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示范户的义务: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使用新技术、新机具,提供必要的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热情帮助周边农户,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带动20个左右农户。
2、重点扶持农业科技示范户
采取政策倾斜、直接补贴、科技培训、专家指导和小额信贷等多种方式,对科技示范户进行扶持,实现良种、技术、农机、信息“四到户”。通过各级农业部门、农业专家、技术指导员及农村基层组织,把农作物和水产的优良品种推介到科技示范户;把先进实用、配套集成、简单易学的种养技术、防灾减灾和标准化生产技术传授到科技示范户;把省工省力、节本增效、操作简便的新型农机具推广到科技示范户;把农业科技、农产品供求和生产资料等有关信息发送到科技示范户。
3、不断增强农业科技示范户的能力
着力提高科技示范户的学习接受能力,使科技示范户能够自觉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率先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提高科技示范户的自我发展能力,能够将学到的知识和技术运用到生产经营活动,发挥自身优势,自主创业致富;提高科技示范户的辐射带动能力,能够将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普及和传授给周围农户,以户带户,以户带村,以村带乡,形成农业技术示范新模式。
四、科技服务
1、成立XX县农业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由首席专家负责,在市级专家组的指导下和县农业局领导下开展工作。首席专家由寸待菊担任,成员见下表:
腾冲县农业局农业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名单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 称
联系电话
职 务
赵国祥
XX县农业局
X
组 长
寸待菊
XX县植保站
高级农艺师
X
副组长
姜加明
XX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农艺师
X
副组长
周新孝
XX县茶桑站
农艺师
X
陈 勇
XX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高级农艺师
X
尹可鉴
XX县种子管理站
助理农艺师
X
葛上位
XX县水产站
工程师
X
段 强
XX农机推广站
助理工程师
X
李有栋
XX县植保站
农艺师
X
戴朝明
XX县种子管理站
农艺师
X
王世林
XX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农艺师
X
尹家信
XX县农广校
政工师
X
附:
保山市农业局农业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名单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 称
联系电话
职 务
寸瑞红
XX市农业局
高级工程师
X
组 长
郑家文
XX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研究员
X
副组长
首席专家
黎应福
XX市种子管理站
研究员
X
副组长
尹开庆
XX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X
尹胜鑫
XX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高级农艺师
X
贾应明
XX市甘蔗科学研究所
农艺师
X
张家忠
XX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高级农艺师
X
肖文祥
XX市植保植检站
高级农艺师
X
吴绍灿
XX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农艺师
X
邵家军
XX市水产站
工程师
X
杨建平
XX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高级工程师
X
专家组负责全县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的科技指导工作,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分年度筛选全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报市级专家组审定,县农业局批准实施;对全县农业生产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技术环节的指导、监督、检查。
2、实行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单位负责制
腾冲县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技术指导单位
单 位 名 称
联 系 电 话
1、XX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5181097
2、XX县种子管理站
5181749
3、XX县植保站
5181202
4、XX县水产站
5192187
5、XX县茶桑站
5155359
6、XX农机推广站
5132449
7XX县农广校
5155637
XX市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技术指导单位
单 位 名 称
联 系 电 话
1、XX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213421
2、XX市种子管理站
2216543
3、XX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
2213196
4、XX市植保植检工作站
2213955
5、XX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2214064
6、XX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2213733
7、XX市甘蔗科学研究所
2813150
8、XX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2214148
9、XX市水产工作站
2122337
技术指导单位应根据县年度技术方案,抓好县级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推广示范工作,结合工作开展主体培训;积极跟踪农业科技入户工作进展,适时提出农业生产中的技术指导意见,解决农业生产中出现的较大技术问题;对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业企业、技术指导员、农户提出的技术咨询认真解答,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农业生产正常进行,取得丰收。
3、实行技术指导员包户责任制
每个技术指导员需联系20户农户作为科技示范户。
技术指导员要填写《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科技示范户登记表》,建立专门档案。技术指导员与科技示范户要签订科技服务合同,以合同形式确定责任关系。技术指导员要采取上门指导、集中培训、电话咨询等多种形式,为科技示范户提供技术服务,及时有效解决生产实际问题。技术指导员要如实记录技术服务和示范户生产情况,建立技术服务档案。技术指导员的情况和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经费使用等相关信息要向社会公示。
五、资金管理
1、资金投入
按照市政府和市农业局的安排部暑,从2005年起每年筹集15万元,其中县级配套万元,要求各乡镇配套必要的资金,作为农业科技入户工程专项资金,直接补贴到户。此外,要充分利用现有农业补贴政策和各类项目资金,良种、农机补贴、科技推广培训、重大农业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要向科技入户工作倾斜,增量部分主要用于扶持科技示范户;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和个人对科技入户工程进行投入。
2、资金用途
列入科技入户工程资金的,一律直补到农户,主要用于农户购买良种及其它科技措施运用,不得用于科技入户工程工作经费及其它事项。
3、资金使用办法
县级以上安排的科技入户工程资金,市、县、乡镇三级工作队员每人配套科技推广经费1000元,待资金就位后借支,工作队员各自按联系户造册登记补助,联系户必须签名并按手印,年末凭补助名册到农业局核销,逾期不办理核销手续的,不予考核定格,并责令书面说明原因。有经济问题的,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六、技术指导员管理
技术指导员在从事科技入户工作期间,除接受所在单位管理外,要服从县农业局农业科技入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管理,并接受所在乡、镇、村的管理。
1、技术指导员原则上与所在单位其他工作脱钩;
2、技术指导员应与科技示范户同吃、同住、同劳动;
3、技术指导员每月在村时间不得低于20天,农忙时节不得离村。特殊情况需离村时,应报所在乡(镇)、村有关工作机构批准;
4、技术指导员进村2周内应制定出工作计划,按季度、半年、年度进行工作报告,分别报所在乡(镇)、县领导机构;
5、技术指导员在村工作期间,按实际驻村天数由所在单位每天核发伙食补助6元,往返交通费每月一次由所在单位报销,列入单位科技推广补助经费开支;
6、在选择的科技示范户中,当年与上年相比较,要做到粮食产量增加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0%以上,以村为基本单位转移劳动力15人以上。
7、工作考核。农业局局属二级单位抽派的工作队员由县农业局农业科技入户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乡级抽派的工作队员由乡镇政府负责考核,报由农业局备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七、项目管理
1、管理机构
为加强对全县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工作的组织管理,腾冲县农业局成立农业科技入户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局局长尹正辉任组长,农业局副局长赵国祥、杨必金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农业局种植业股股长张绍富、水产股股长杨新寿、农机股股长张家文、组织人事股股长谢翠芝等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种植业股,办公室主任由张绍富担任,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联系电话(0875-5183309)。
2、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监督检查
县局领导小组根据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工作责任制,开展科技入户工作的全程监督和检查,切实解决农业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农业技术成果转化“最后一道坎”的问题。开展对农业科技示范户和科技入户工程组织管理的绩效评价,建立奖惩机制。对绩效突出的乡镇、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绩效不明显的,减少项目支持或停止项目实施;对绩效显著的示范户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示范作用差、周边农户不满意的示范户,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资格;对表现突出的专家组成员、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绩效不明显的实行末位淘汰,并及时增补。研究制定优惠政策,为科技入户创造良好环境,形成广大农民竞相学科技、用科技的氛围,推动科技入户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