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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合同样本

发布时间:2024-08-26 05:37:24

  甲方(委托方):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室内装饰施工规范》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或取得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颁发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能力》证明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市区路(小区)幢号(单元)室。

  3.住房结构:室厅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附件一《施工内容》含施工图纸、施工做法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5.工程承包方式,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乙方包工不包料(乙方包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6.本工程由设计。

  7.工期:总工期为天,从年月日开工,

  至年月日交付。

  如遇审批项目,工期以产权人或委托人到相关职能部门办妥备案手续之日起计算。

  8.采用标准:国家及《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等有关标准。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元(包含内容详见预算协议和清单)。设计费: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时,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结算;变更部分的管理费、税金等按原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调整。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天内工程施工开工前,甲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

  木工进场前或年月日前,甲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

  油漆进场前或年月日前,甲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

  交纳第三期款【即上述第项】时,甲、乙双方应对已变更项目的工程及工程量进行核实和计算,并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和收取。

  若留有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3.为保证甲、乙双方资金安全,甲方应到乙方财务部门缴纳,所有往来款项凭证均需盖乙方公司财务专用章方有效(工作人员、施工人员不得代收;收条不予认可)。

  乙方收款部门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当到房屋所在区建设局监察大队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部门办理装修备案手续并由其支付相应费用。装修过程中,禁止违法拆改、变动承重结构和建筑主体;禁止违法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载;禁止卫生间、厨房间移位、扩大或增设;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接受并服从物业的统一管理和指导监督。

  在确保安全和不违规的原则下,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各区建设局监察大队办理装修备案手续,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方可施工。           

  同时,甲方对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予以认可后,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应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管、验收、办理变更、工程款支付等手续和其他事项。

  5.甲方指派第三方独立监理的。需另行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施工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双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办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建设局批准备案,不得随便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商品清单》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商品,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商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提供,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由甲方承担;材料到场时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并承担成品及材料保护的责任。如甲方供应的材料、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坚持使用经书面认可的,由此工程造成的损失或环保不达标,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供材料的价款不列入合同价内,但由乙方负责施工、安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的人工费及管理费等。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或在预算书上注明)

  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中所核定的材料按合同规定均由乙方采购的,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商品,所采购、使用的材料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商品,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若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商品,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有差异的(不含双方认可),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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