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考察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29 14:35:53
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考察报告
重庆市地处我国西南地区东北部、长江上游,1997年3月设中央直辖市,现辖14个市辖区、4个县级市、17个县、4个自治县,面积万平方公里,人口3107万。现有事业单位万多个,实有人员达万多人,覆盖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农业等各行各业,其人员总量大概相当于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人员总量的5倍。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约万人,占%,且大多数是高学历的知识分子。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起步比较早,配套措施相对完善,改革进度较快,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一、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度、主要做法
1999年天津会议之后,重庆市开始全面启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2000年重庆市召开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会议,计划用5年时间,在2004年底前全部搞完。截止今年8月底,市属64个部门展开62个,40个县(市)区展开27个,近20万人签订了聘用合同,占%。其中有13个部门、7个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聘工作全面完成。在改革中,分流人员达16322人,主要集中在教育系统。通过改革,扩大了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和内部收入分配自主权,增强了事业单位活力,极大地调动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一)加强领导,确保“事改”有序推进。为了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重庆市人事局非常重视市委、市政府两个层面的领导和督促作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王鸿举亲自担任。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原市委书记贺国强同志亲自到会指导,并做了重要讲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每年都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目前已召开了六次。“事改”方面的文件有12个是经过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由组织、人事两家联合印发,提高了文件的权威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4名专职工作人员,3名兼职工作人员,其中常务副主任由市人事局一位助理巡视员担任,专门负责抓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操作。市政府每年给“事改”办拨付业务经费10万元,专项用于“事改”工作。同时,重庆市还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改革深化年”的重要工作之一,建立了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和每月通报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需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各部门主要领导联席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县、市、区和各行业系统改革进度进行统计和通报。通报直接对县、市、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对改革力度大,成效显著的给予记功;对领导不重视,推进步伐迟缓的做不合格处理,单位不得评优,领导个人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对于重庆市委办公厅这样的单位,由于没有及时上报改革方案,事业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敢于直接报到市委书记那里,上压态势明显,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各县、市、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重庆市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比较重视改革氛围的营造。具体表现为:一是改革之前,就组织精干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及各行业进行调查摸底,充分了解和掌握了全市事业单位的性质、人员构成、人员数量、经费来源,做到了底数清、改革思路清,为全面推进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层层召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义、目标、措施及相关政策、规定明了于最基层,既不夸大,也不隐瞒,扩大了基层群众的知情权,提高了基层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重庆市非常重视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舆论造势效应。改革之初,重庆市各大媒体集中2个月时间,对“事改”工作进行了专题宣传和报道,大造改革声势。改革中,每出台一项政策、举行一次工作会议都要通过各种媒体进行报道,而且还根据“事改”工作的需要,不定期举行新闻媒体通气会。尤其是今年,重庆市将所有出台的政策及“事改问答”56题全部上网,扩大了宣传,增强了工作透明度,营造了积极的改革氛围。
(三)抓好试点,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利益格局调整幅度大,社会反响大,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各类矛盾,陷“事改”于被动。重庆市认为“事改”就是“摸着石头过河”,宏观上要积极造势,取得方方面面的支持,形成改革共识,微观上要抓好试点,慎重推进。在试点上,重庆市主要抓好了两个层面的工作。一是县、市、区层面,二是科研、教育、文化、卫生层面。具体操作中,重庆市先从经济条件好,推进难度相对较小的县、市 、区和行业开始试点,一点一滴潜心总结,形成成功经验后,抓住时机,乘势而为,顺势而上,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而且在改革中,重庆市非常重视激励机制的作用,对工作积极,推进迅速、稳妥,效果明显的县、市、区和单位,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大张旗鼓地表彰和宣传,行政从上面推,媒体从侧面促,县(市)区及各部门改革热情竞相迸发。
(四)突出重点,全力推进。一是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主要抓好了竞争上岗和签订聘用合同两个关口。针对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参照党政干部管理的单一模式,以及职务、身份终身制和人员能进难出等问题,重点实施了“双聘制”,即对单位领导或中层干部职位实行“公开竞职”的聘任合同制,对一般岗位实行“公开竞岗、双向选择”的聘用合同制,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全部纳入合同管理,员工与单位的人事关系成为符合市场经济准则的“双方协商,按需聘用”的合同关系。二是分类管理。因事设岗,以岗定员。对管理人员实行职员职务等级管理制,共分为五级,即:二级职员(正),二级职员(副);三级职员(正),三级职员(副);四级职员(正),四级职员(副);五级职员;六级职员。不同事业单位职员职务最高等级的设置,由其行业主管部门核定后,报政府人事部门批准。职员职务等级实行结构比例控制,其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部门确定。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对工人实行岗位等级聘用制。三是分配制度改革。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其一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收入分配政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在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70%,活的部分为30%;差额拨款单位按照国家统一的工资政策和工资标准执行,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并可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在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活的部分为40%。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制定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执行,其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可选择60%:40%到50%:50%,有条件的积极试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办法,也可以实行企业化管理和企业工资制度,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二对不同类型人员实行不同的分配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分为职务等级工资制、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奖金制,其中职务工资为固定部分,津贴或岗位津贴为活的部分。管理人员实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分为职员职务工资(固定部分)和岗位目标管理津贴(活的部分)两部分。工人分为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两大类,技术工人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分为技术等级工资(固定的部分),岗位津贴(活的部分);普通工人实行等级工资制,分为等级工资(固定部分)和津贴(活的部分)。无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工资活的部分均按照工作条件、工作量、岗位性质、奉献大小确定,并建立了正常的增资机制。其三对不同的效绩实行不同的分配形式,将国家财政支持变为对项目的支持,对优秀人才给予重奖。主要有提高人才岗位津贴,对两院院士等不同的人才由市财政每月给予8000元、3000元、1000元的岗位津贴;妥善安置配偶子女;享受医疗待遇;建立高级人才疗养制度;提高退休待遇和奖励有重大贡献的离退休人员。同时,对一些重要岗位,重庆市鼓励试行年薪制。从而极大地激发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创造性。目前,重庆市已有6000多个单位进行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四是抓住难点突破。养老保险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瓶颈”问题,是疏通“出口”的关键因素。重庆市在养老保险方面主要坚持“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人事、保障、财政、编制四部门发文对改制为企业和分流出去的人员统一纳入养老保险,即离开事业单位的全部入保,留下的暂不入保。五是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采取六条途径予以妥善安置。正常退休。凡改革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副高职称及其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延长退休,其余的一律退休;提前退休。改革时,财政拨款和部分拨款的事业单位(不含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年满5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满20年,或者工作年限满30年的工作人员,可按有关政策办理提前退休,但市管干部和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者除外。高温、高空等特种行业人员,可再提前5年。提前退休人员享受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其经费来源渠道不变。提前离岗。改革时,接近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3年)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原则上都应提前离岗,但市管理干部和副高级以其以上职称者除外。其中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提前离岗年龄可再放宽2年。提前离岗人员不占事业单位编制,不晋升职员职务和技术职称,其工龄连续计算,工资福利待遇同在职人员相同,经费按原来渠道解决。辞职辞退。经单位批准辞职的,可由单位视财力状况,酌情给予一次性的补助费。被辞退人员符合领取辞退费条件的,由辞退单位按规定标准发放辞退费。自谋职业或进入企业。凡自谋职业的人员创办科技、经济实体,税务、工商部门应在国家规定政策范围内予以支持。下岗待聘。下岗待聘期限为两年,第一年为待聘期,第二年为托管期,待聘期内享受本人原基本工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托管期内享受原本人基本工资固定部分,但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托管期满仍未就业的,可按规定辞职或予以辞退。同时,重庆市对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人员和被撤消的单位人员的分流安置,也分别做了规定。六是建立了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开展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重庆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人事争议仲裁条例》,在人事争议仲裁没有和司法接轨的情况下,为保证仲裁顺利执行,重庆市政府制定了仲裁保障条例,将仲裁执行与否直接于被执行单位的领导人的考核、晋职、增资等待遇挂钩,保障了仲裁结果的顺利执行。重庆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有委员21名,市政府主管人事工作副市长任主任,设副主任5 个,人事局局长任常务副主任,组织、纪检、监察、司法、劳动、财政等部门领导人为委员。委员会下设仲裁办,与人事局仲裁处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主任由仲裁处处长担任,副主任两名,分别由仲裁处两位正处级调研员担任。仲裁委员会共聘请专、兼职仲裁员22名,其中专职仲裁员3名,兼职仲裁员19名,分别由人事局各业务处室处长(主任)和市级部分综合部门、市级司法机关人事(干部)处处长担任。目前,全市40多个县(市)区都成立了仲裁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截止今年8月份,重庆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人事争议仲裁案件48件,调解和仲裁结案29件。
二、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几点体会
(一)注重在"领导"层面作文章,发挥"重磅炮弹"的轰击作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的老大难问题及一些重要政策的出台,“事改”办都是通过市委、市政府这个层面解决的,威力大,效果明显
(二)"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注重发挥政策的指导作用。2000年至今,重庆市已出台47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法规,整个改革过程政策规定明确,实施起来有法可依,相对减轻了实施层面的工作难度。
(三)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造势作用。重庆市委宣传部、人事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宣传报导工作的通知》,做出了一些严格的、必要的政策性规定,并且通过动员会、学习会、现场会、新闻发布会、宣传月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将改革精神传达到家家户户,将改革完完全全地置于全社会的关注之下,激发了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大督导和通报力度。“事改”办经常深入到各个县区、行业系统、事业单位进行督查指导,增强了改革的针对性。建立了“事改”进度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各县区、行业系统定期按规定上报“事改”进度,“事改”办汇总后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积极的予以表彰,对不积极的进行批评。
(五)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人事争议仲裁事项,为改革保驾护航。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点多面广,涉及利益格局的再调整,出现各类人事争议在所难免。重庆市仲裁办本着先调解,后仲裁的原则,依据有关政策,对人事争议进行妥善处理,一方面维护了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极大了保障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
(六)对重庆市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几点忧虑。提前退休政策、离岗退养政策加大了财政负担。重庆市虽然在经济总量等方面位于全国前列,但穷困人口多的现实问题也不可忽视。提前退休和离岗退养等于是政府在10年内用钱养了两部分人,一部分是提前退休和离岗退养的人员,一部分是空编空岗后新进的人员。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到底改成什么性质的企业。改制为企业不能单纯的视为政府断奶,要积极探索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实现的有效形式,要允许社会资本参与事业单位的改制,形成多元投资混合所有,并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机制,降低改革成本,尽快将潜力转化为优势,转化为生产力,不能再走国有企业改革的老路——死了再改或者半死不活了再改。养老保险制度不能尽快完善,改革的后劲不足。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只能算是不痛不痒的小改小革,一旦出现反复和反弹,政府为此付出的成本将更大。
三、对银川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千方百计调动领导层的积极性。“事改”工作要多请示,多汇报,多吹风,要多请领导同志参加“事改”工作会,要将“事改”风不时地吹进主要领导同志的耳朵,切实引起领导层的关注。
(二)加强宣传。集中起来,用一到两个月时间,在市属广播、电视台、报刊进行“事改”专题宣传,造声势,鼓士气。要树立一些改革典型,进行重点宣传,增强可比性。同时,市“事改”办要通过编写“事改问答”等形式扩大技术层面上的宣传,切实指导各实施单位的改革。
(三)要充分发挥“事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督导作用,切实调动各参与部门的积极性。当务之急,要印发一个要求各部门积极做好“事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从工作纪律、目标考核各个方面,对各县(市)区、各行业系统进行督导,凡工作不积极,不按要求制定政策、编报方案和推进改革的,年终取消县(市)区和行业系统及其主要责任人的评优资格。要建立定期汇报和通报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促的改革机制。
(四)尽快落实各级“事改”办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使之尽快开展工作。尤其是“事改”办所抽调的人员一定要精干、务实、好学、善思、能写、不怕吃苦,要抽“贤人”而不能抽“闲人”,扎扎实实搞好政策研究制定、信息宣传、日常协调督查等基础性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五)市“事改”办及相关部门要抓紧时间研究制定“事改”各项配套政策,为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尤其是尽快制定出收入分配、养老保险等关键性制度。收入分配政策要注意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充分结合起来,可根据不同行业和创收能力高低进行分配形式的选择。具体到岗位和人上,要充分考虑岗位的重要性和贡献的大小,要将激励创业部分(活的部分)的作用最大可能地体现和发挥出来。养老保险政策制定要注意不同行业不同政策,不同人员不同政策、不同年龄段不同政策。原则是所有新录(聘)用大中专毕业生或从参保单位(企业)调入事业单位的全部要入保,所有从事业单位出去的除公考录入公务员队伍或上学深造的外一律要入保,留在事业单位的也要按照一个相对时间段(工作年限5年以下或10年以下)灵活入保。要成立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出台符合银川市情的人事争议仲裁条例或办法,对改革中出现的各类人事争议案件依法仲裁,保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推进。总之,制定的各项改革政策要具有前瞻性、全局性、科学性,既不能以偏概全,也不能短视和滞后。一些关键性政策一定要经过市委、政府两会研究通过,能联合组织部及其他业务部门印发的文件一定要联合印发,提高文件和政策的效力。
(六)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量力而行“。无论是政策的出台,还是具体操作,都要符合政府和单位的财力情况,改革是为政府和单位轻装,不是自我加重负担,尤其是改革的代价不能全部由政府承担。
(七)改革切忌“换汤不换药”,搞简单的置换。事业单位改制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一定要注意改革思路、机制、措施到位,要积极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和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以技术、资金、管理、专利等要素参与事业单位的改革、重组,切实搞活管理机制和经营机制。
重庆市地处我国西南地区东北部、长江上游,1997年3月设中央直辖市,现辖14个市辖区、4个县级市、17个县、4个自治县,面积万平方公里,人口3107万。现有事业单位万多个,实有人员达万多人,覆盖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农业等各行各业,其人员总量大概相当于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人员总量的5倍。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约万人,占%,且大多数是高学历的知识分子。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起步比较早,配套措施相对完善,改革进度较快,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一、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度、主要做法
1999年天津会议之后,重庆市开始全面启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2000年重庆市召开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会议,计划用5年时间,在2004年底前全部搞完。截止今年8月底,市属64个部门展开62个,40个县(市)区展开27个,近20万人签订了聘用合同,占%。其中有13个部门、7个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聘工作全面完成。在改革中,分流人员达16322人,主要集中在教育系统。通过改革,扩大了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和内部收入分配自主权,增强了事业单位活力,极大地调动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一)加强领导,确保“事改”有序推进。为了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重庆市人事局非常重视市委、市政府两个层面的领导和督促作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王鸿举亲自担任。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原市委书记贺国强同志亲自到会指导,并做了重要讲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每年都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目前已召开了六次。“事改”方面的文件有12个是经过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由组织、人事两家联合印发,提高了文件的权威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4名专职工作人员,3名兼职工作人员,其中常务副主任由市人事局一位助理巡视员担任,专门负责抓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操作。市政府每年给“事改”办拨付业务经费10万元,专项用于“事改”工作。同时,重庆市还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改革深化年”的重要工作之一,建立了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和每月通报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需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各部门主要领导联席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县、市、区和各行业系统改革进度进行统计和通报。通报直接对县、市、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对改革力度大,成效显著的给予记功;对领导不重视,推进步伐迟缓的做不合格处理,单位不得评优,领导个人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对于重庆市委办公厅这样的单位,由于没有及时上报改革方案,事业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敢于直接报到市委书记那里,上压态势明显,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各县、市、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重庆市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比较重视改革氛围的营造。具体表现为:一是改革之前,就组织精干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及各行业进行调查摸底,充分了解和掌握了全市事业单位的性质、人员构成、人员数量、经费来源,做到了底数清、改革思路清,为全面推进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层层召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义、目标、措施及相关政策、规定明了于最基层,既不夸大,也不隐瞒,扩大了基层群众的知情权,提高了基层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重庆市非常重视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舆论造势效应。改革之初,重庆市各大媒体集中2个月时间,对“事改”工作进行了专题宣传和报道,大造改革声势。改革中,每出台一项政策、举行一次工作会议都要通过各种媒体进行报道,而且还根据“事改”工作的需要,不定期举行新闻媒体通气会。尤其是今年,重庆市将所有出台的政策及“事改问答”56题全部上网,扩大了宣传,增强了工作透明度,营造了积极的改革氛围。
(三)抓好试点,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利益格局调整幅度大,社会反响大,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各类矛盾,陷“事改”于被动。重庆市认为“事改”就是“摸着石头过河”,宏观上要积极造势,取得方方面面的支持,形成改革共识,微观上要抓好试点,慎重推进。在试点上,重庆市主要抓好了两个层面的工作。一是县、市、区层面,二是科研、教育、文化、卫生层面。具体操作中,重庆市先从经济条件好,推进难度相对较小的县、市 、区和行业开始试点,一点一滴潜心总结,形成成功经验后,抓住时机,乘势而为,顺势而上,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而且在改革中,重庆市非常重视激励机制的作用,对工作积极,推进迅速、稳妥,效果明显的县、市、区和单位,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大张旗鼓地表彰和宣传,行政从上面推,媒体从侧面促,县(市)区及各部门改革热情竞相迸发。
(四)突出重点,全力推进。一是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主要抓好了竞争上岗和签订聘用合同两个关口。针对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参照党政干部管理的单一模式,以及职务、身份终身制和人员能进难出等问题,重点实施了“双聘制”,即对单位领导或中层干部职位实行“公开竞职”的聘任合同制,对一般岗位实行“公开竞岗、双向选择”的聘用合同制,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全部纳入合同管理,员工与单位的人事关系成为符合市场经济准则的“双方协商,按需聘用”的合同关系。二是分类管理。因事设岗,以岗定员。对管理人员实行职员职务等级管理制,共分为五级,即:二级职员(正),二级职员(副);三级职员(正),三级职员(副);四级职员(正),四级职员(副);五级职员;六级职员。不同事业单位职员职务最高等级的设置,由其行业主管部门核定后,报政府人事部门批准。职员职务等级实行结构比例控制,其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部门确定。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对工人实行岗位等级聘用制。三是分配制度改革。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其一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收入分配政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在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70%,活的部分为30%;差额拨款单位按照国家统一的工资政策和工资标准执行,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并可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在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活的部分为40%。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制定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执行,其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可选择60%:40%到50%:50%,有条件的积极试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办法,也可以实行企业化管理和企业工资制度,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二对不同类型人员实行不同的分配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分为职务等级工资制、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奖金制,其中职务工资为固定部分,津贴或岗位津贴为活的部分。管理人员实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分为职员职务工资(固定部分)和岗位目标管理津贴(活的部分)两部分。工人分为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两大类,技术工人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分为技术等级工资(固定的部分),岗位津贴(活的部分);普通工人实行等级工资制,分为等级工资(固定部分)和津贴(活的部分)。无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工资活的部分均按照工作条件、工作量、岗位性质、奉献大小确定,并建立了正常的增资机制。其三对不同的效绩实行不同的分配形式,将国家财政支持变为对项目的支持,对优秀人才给予重奖。主要有提高人才岗位津贴,对两院院士等不同的人才由市财政每月给予8000元、3000元、1000元的岗位津贴;妥善安置配偶子女;享受医疗待遇;建立高级人才疗养制度;提高退休待遇和奖励有重大贡献的离退休人员。同时,对一些重要岗位,重庆市鼓励试行年薪制。从而极大地激发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创造性。目前,重庆市已有6000多个单位进行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四是抓住难点突破。养老保险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瓶颈”问题,是疏通“出口”的关键因素。重庆市在养老保险方面主要坚持“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人事、保障、财政、编制四部门发文对改制为企业和分流出去的人员统一纳入养老保险,即离开事业单位的全部入保,留下的暂不入保。五是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采取六条途径予以妥善安置。正常退休。凡改革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副高职称及其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延长退休,其余的一律退休;提前退休。改革时,财政拨款和部分拨款的事业单位(不含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年满5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满20年,或者工作年限满30年的工作人员,可按有关政策办理提前退休,但市管干部和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者除外。高温、高空等特种行业人员,可再提前5年。提前退休人员享受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其经费来源渠道不变。提前离岗。改革时,接近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3年)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原则上都应提前离岗,但市管理干部和副高级以其以上职称者除外。其中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提前离岗年龄可再放宽2年。提前离岗人员不占事业单位编制,不晋升职员职务和技术职称,其工龄连续计算,工资福利待遇同在职人员相同,经费按原来渠道解决。辞职辞退。经单位批准辞职的,可由单位视财力状况,酌情给予一次性的补助费。被辞退人员符合领取辞退费条件的,由辞退单位按规定标准发放辞退费。自谋职业或进入企业。凡自谋职业的人员创办科技、经济实体,税务、工商部门应在国家规定政策范围内予以支持。下岗待聘。下岗待聘期限为两年,第一年为待聘期,第二年为托管期,待聘期内享受本人原基本工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托管期内享受原本人基本工资固定部分,但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托管期满仍未就业的,可按规定辞职或予以辞退。同时,重庆市对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人员和被撤消的单位人员的分流安置,也分别做了规定。六是建立了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开展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重庆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人事争议仲裁条例》,在人事争议仲裁没有和司法接轨的情况下,为保证仲裁顺利执行,重庆市政府制定了仲裁保障条例,将仲裁执行与否直接于被执行单位的领导人的考核、晋职、增资等待遇挂钩,保障了仲裁结果的顺利执行。重庆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有委员21名,市政府主管人事工作副市长任主任,设副主任5 个,人事局局长任常务副主任,组织、纪检、监察、司法、劳动、财政等部门领导人为委员。委员会下设仲裁办,与人事局仲裁处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主任由仲裁处处长担任,副主任两名,分别由仲裁处两位正处级调研员担任。仲裁委员会共聘请专、兼职仲裁员22名,其中专职仲裁员3名,兼职仲裁员19名,分别由人事局各业务处室处长(主任)和市级部分综合部门、市级司法机关人事(干部)处处长担任。目前,全市40多个县(市)区都成立了仲裁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截止今年8月份,重庆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人事争议仲裁案件48件,调解和仲裁结案29件。
二、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几点体会
(一)注重在"领导"层面作文章,发挥"重磅炮弹"的轰击作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的老大难问题及一些重要政策的出台,“事改”办都是通过市委、市政府这个层面解决的,威力大,效果明显
(二)"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注重发挥政策的指导作用。2000年至今,重庆市已出台47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法规,整个改革过程政策规定明确,实施起来有法可依,相对减轻了实施层面的工作难度。
(三)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造势作用。重庆市委宣传部、人事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宣传报导工作的通知》,做出了一些严格的、必要的政策性规定,并且通过动员会、学习会、现场会、新闻发布会、宣传月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将改革精神传达到家家户户,将改革完完全全地置于全社会的关注之下,激发了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大督导和通报力度。“事改”办经常深入到各个县区、行业系统、事业单位进行督查指导,增强了改革的针对性。建立了“事改”进度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各县区、行业系统定期按规定上报“事改”进度,“事改”办汇总后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积极的予以表彰,对不积极的进行批评。
(五)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人事争议仲裁事项,为改革保驾护航。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点多面广,涉及利益格局的再调整,出现各类人事争议在所难免。重庆市仲裁办本着先调解,后仲裁的原则,依据有关政策,对人事争议进行妥善处理,一方面维护了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极大了保障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
(六)对重庆市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几点忧虑。提前退休政策、离岗退养政策加大了财政负担。重庆市虽然在经济总量等方面位于全国前列,但穷困人口多的现实问题也不可忽视。提前退休和离岗退养等于是政府在10年内用钱养了两部分人,一部分是提前退休和离岗退养的人员,一部分是空编空岗后新进的人员。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到底改成什么性质的企业。改制为企业不能单纯的视为政府断奶,要积极探索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实现的有效形式,要允许社会资本参与事业单位的改制,形成多元投资混合所有,并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机制,降低改革成本,尽快将潜力转化为优势,转化为生产力,不能再走国有企业改革的老路——死了再改或者半死不活了再改。养老保险制度不能尽快完善,改革的后劲不足。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只能算是不痛不痒的小改小革,一旦出现反复和反弹,政府为此付出的成本将更大。
三、对银川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千方百计调动领导层的积极性。“事改”工作要多请示,多汇报,多吹风,要多请领导同志参加“事改”工作会,要将“事改”风不时地吹进主要领导同志的耳朵,切实引起领导层的关注。
(二)加强宣传。集中起来,用一到两个月时间,在市属广播、电视台、报刊进行“事改”专题宣传,造声势,鼓士气。要树立一些改革典型,进行重点宣传,增强可比性。同时,市“事改”办要通过编写“事改问答”等形式扩大技术层面上的宣传,切实指导各实施单位的改革。
(三)要充分发挥“事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督导作用,切实调动各参与部门的积极性。当务之急,要印发一个要求各部门积极做好“事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从工作纪律、目标考核各个方面,对各县(市)区、各行业系统进行督导,凡工作不积极,不按要求制定政策、编报方案和推进改革的,年终取消县(市)区和行业系统及其主要责任人的评优资格。要建立定期汇报和通报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促的改革机制。
(四)尽快落实各级“事改”办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使之尽快开展工作。尤其是“事改”办所抽调的人员一定要精干、务实、好学、善思、能写、不怕吃苦,要抽“贤人”而不能抽“闲人”,扎扎实实搞好政策研究制定、信息宣传、日常协调督查等基础性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五)市“事改”办及相关部门要抓紧时间研究制定“事改”各项配套政策,为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尤其是尽快制定出收入分配、养老保险等关键性制度。收入分配政策要注意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充分结合起来,可根据不同行业和创收能力高低进行分配形式的选择。具体到岗位和人上,要充分考虑岗位的重要性和贡献的大小,要将激励创业部分(活的部分)的作用最大可能地体现和发挥出来。养老保险政策制定要注意不同行业不同政策,不同人员不同政策、不同年龄段不同政策。原则是所有新录(聘)用大中专毕业生或从参保单位(企业)调入事业单位的全部要入保,所有从事业单位出去的除公考录入公务员队伍或上学深造的外一律要入保,留在事业单位的也要按照一个相对时间段(工作年限5年以下或10年以下)灵活入保。要成立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出台符合银川市情的人事争议仲裁条例或办法,对改革中出现的各类人事争议案件依法仲裁,保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推进。总之,制定的各项改革政策要具有前瞻性、全局性、科学性,既不能以偏概全,也不能短视和滞后。一些关键性政策一定要经过市委、政府两会研究通过,能联合组织部及其他业务部门印发的文件一定要联合印发,提高文件和政策的效力。
(六)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量力而行“。无论是政策的出台,还是具体操作,都要符合政府和单位的财力情况,改革是为政府和单位轻装,不是自我加重负担,尤其是改革的代价不能全部由政府承担。
(七)改革切忌“换汤不换药”,搞简单的置换。事业单位改制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一定要注意改革思路、机制、措施到位,要积极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和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以技术、资金、管理、专利等要素参与事业单位的改革、重组,切实搞活管理机制和经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