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外派培训的协议书
外派培训协议书篇一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
乙方因工作需要及个人发展,同意参加甲方出资的 外训, 根据甲方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培训协议。
第一条 乙方必须事先做好工作安排,保证在培训期间,不影响正常工作。
第二条 本次培训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培训时间共 计 天。
第三条 本次培训费用预计 元(大写),包含报名费、学费、资料费、考试费、证书费、差旅费及甲方人事部门认定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 具体甲方承担的培训费用按照培训完成后,乙方实际报销的费用统计。
第五条 培训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培训机构的培训纪律,遵守甲方的培训相关规定,保证达到培训的目标要求,取得培训相关证书。如因乙方原因,未能达到培训结果或目的,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培训费用。
第六条 乙方在培训期间作为正常上班出勤,甲方支付给乙方工资。乙方在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方的规章制度,如旷课按缺勤处理。
第七条 乙方培训结束后,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必要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将本次外训转化为内训项目。证书原件在约定服务期限满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发给乙方。
第八条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保密制度,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将培训中所得到的专业技术资料外泄或传播给第三者,培训期间所有重要技术资料均交公司存档。
第九条 培训结束后,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到甲方所规定的岗位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继续服务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务期限自培训结束后开始计算。如本协议与劳动合同期限及以后签订的培训服务期限有冲突,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服务期满。
培训费用与服务期限对照表如下: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后如乙方再次参加甲方安排的外部培训,必须再次签订培训协议,服务期以终止时间在后的为准。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中途解除本协议。服务期满后可全免培训费用。在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乙方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均应全额赔偿甲方所负担的培训费用。
第十三条 如乙方有逾期不归、学习期间从事超越学习范围的业余活动或擅自更改学习方向与内容等行为时,乙方需自行承担全部培训费用。如乙方涉及法律责任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培训期间,如因甲方工作需要或人事变动,甲方有权中断培训,期间所发生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手印)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外派培训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培训协议,此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作用,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对方均有追究赔偿损失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乙方自愿申请和公司有关部门的推荐,甲方同意乙方参加 培训学习。
2.本次培训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学习费用预计人民币(大写 )(具体甲方所提供的全部培训费,包括路费、食宿费及其它各类实际发生的费用等按完成培训后,乙方所报销的实际票据统计)。另包括培训合作单位公司提供的服务,约合人民币 元(大写)。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办理参加培训的必要手续和条件。
4.培训结束后,甲方组织有关培训部门对乙方的培训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5.对参加完培训之后的人员,甲方将其做为技术骨干在今后的后备干部提名、任职、待遇等方面,将予以优先考虑。
二、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自愿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学习,愿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条件与费用,并遵守本协议的所有内容。
2.培训期间,乙方需努力掌握培训的相关知识或达到培训的目标要求,乙方在培训中务必掌握技术要点,并做认真详细的记录。
3.培训期间,乙方必需服从培训组织领导的工作、学习安排,遵守公司、主办单位或委托培训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果由于自己不慎或故意行为导致自身或甲方利益受损的,所有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参加完培训之后,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到甲方所规定的岗位上工作,乙方为甲方服务年限为 年(大写),即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若因甲方公司内部变更,需缩减合同时间,则以甲方变更为准。
5.乙方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将培训中所得到的专业技术外泄或传播给第三者(具体技术内容另附),培训期间所有重要技术资料均交还公司保存。
6、签订培训协议后又再次参加公司安排的外部培训者,必须重新签订协议,按照新的服务期限执行。
三、 甲乙双方其它约定
1、乙方单次或年累计培训费超过3000元(含),中层管理单次或年累计培训费超过5000元(含),及个人自费培训结业后公司给予报销的均需与公司签订外部培训协议,并约定为公司继续服务的期限。
2、服务期限界定将外部培训结束时间作为服务期限的起始时间。实施劳动合同后,按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作为服务期限的起始时间。
3、乙方在培训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非正常、合理原因,未经公
司批准而辞职,或正常原因被公司辞退除名的,应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
A、培训费用单次或年累计5000元以下(含),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未满3年的应按不足年限比例退还公司培训费用。具体计算公式:退还金额=培训金额÷(3×12)×不足年限(月)。
B、培训费用单次或年累计5001-10000元(含),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5年的应按不足年限比例退还公司培训费用。具体计算公式:退还金额=培训金额÷(5×12)×不足年限(月)。
C、培训费用单次或年累计10001元以上,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未满8年应按不足年限比例退还公司培训费用。具体计算公式:退还金额=培训金额÷(8×12)×不足年限(月)。
2.乙方在培训期间,如出现违反有关规定,未能通过培训考核或未达到培训要求,未能取得培训证书的,由本人负担全部培训费用。培训过程中,如因甲方或人事变动,甲方有权中断培训,所发生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培训中获得的培训证书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签字日期:
乙方: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