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屋租赁的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枣庄市鲁源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书,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座落在枣庄经济开发区长江四路枣庄市鲁源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工业厂房两座1836㎡及院落一座东西长100×80米、房屋十一间租赁给乙方使用。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自行办理租赁的相关法律手续。
第二条:租赁年限为10年,自2008年3月1日自2018年3月终止,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租用,租金根据社会经济条件再定。
第三条:租金:每年税后租金12万元整。土地税、房屋税及一方正常生产一切税金由乙方自己负担。
第四条:租金交付方式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提前向甲方交清一年租金。一年结束前一月内,再向甲方交清下一年租金,以后每年依次类推。如果不按时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厂房。
第五条:生产、生活用电
1.乙方根据自己的用电负荷向电业局申请安装相应容量的变压器。甲方可帮助协调与供电部门的关系。
2.在安装变压器之前临时用电可在甲方配电室内套电表一块,电费以供电局下达的电费价格为准。
3.其他附属设施用电由乙方在建房时一并安装。
第六条:生产、生活用水
乙方向园区供水站申请安装水表一块,甲方负责联系协调。
第七条:
1.违约责任:单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及均视为违约,单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租金总额5%的违约金,如果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的物品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2.乙方未得甲方许可不得转租,不得将厂房用于违法用途,乙方应合法经营,租赁期内乙方产生的债权、债务乙方自负。
3.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乙方应自觉接受工业园区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管理,以防生产经营不得影响甲方,不得污染环境。
第八条:
1.甲乙双方保持良好关系,定期交流思想。
2.甲乙双方应加强对职工的管理,严厉禁止双方职工随意到车间参观,以免影响生产。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及内容一律按《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另行协定,并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