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塔机合同范本
租赁塔机合同范文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关规定,就甲方出租 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塔部分及其租金:
甲方出租型号规格为: 塔机 台给乙方在 使用,标准高度 米,台班单价 元/天,台班以日历计算,从塔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至乙方通知拆除日止收取租金,台班收取不因现场停电、停水、停工、节假日(春节除外)等各种原因而终止,但春节应扣除十五天不计租金。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此塔机超高部份的标准节和附着,超高部份标准节租金每节 元/天,此租金包含了标准节的安装、运输、拆卸等所有费用。超高部分附着一道租金 元/天,此租金包含了附着的安装、运输、拆卸等所有费用。
二、标塔安拆及相应费用:
塔机安装、拆卸、运输、人工费、安全责任及地脚螺栓费用等包干为 元/台,塔机的安装、拆卸必须由甲方委托有相应安拆资质的公司及人员操作,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部门的罚款、安全事故责任等)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塔机基础施工和底盘安装(按塔机基础图进行),甲方应派人协助、指导乙方安装,并在塔机安装前做好基础部分试压报告、隐蔽资料、防雷地极资料、底盘水平资料和将动力配电箱接至塔机基础位置。在塔机安拆过程中,乙方应派2-3名工人配合甲方作业(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因现场场地局限或因现场塔机定点失误而造成不能用25T吊车正常安拆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因安装现场道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在收到底盘后15天内不能保证塔机安装验收,则必须向甲方支付超出天数的台班费。
三、修理及维护:
塔机安装时,甲方配标塔新钢丝绳一套,使用过程中更换钢丝绳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租用时间超过壹年,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当时塔高所要求的新钢丝绳一套/台),超高电缆由甲方负责。塔机经验收交付使用后,如发生故障或者不能正常使用,在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必须在 2 小时至 4 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否则扣除当日台班费。但操作工不按操作规程造成的塔机损坏或现场不能保证所需动力电压380V±5%造成的电机损坏,由乙方负责其产生的全部维修及换件的费用。
四、塔机安全责任:
甲方在安装拆卸、维修时,乙方应设立警戒线,禁止与塔机无关的人员进入安装拆卸、维修工作区域,甲方对安装、拆卸、维修人员及乙方安排的配合人员的安全负责,塔机在租赁期间若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如塔机自身质量和安装、维修质量原因造成的事故及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螺栓及其它部件松动的调校、加油等由操作工负责完成。
五、费用结算和支付:
1、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采用现金或支票,每三个月按乙方财务制度结算一次,工程完工,乙方必须付清所有租金。甲方所收费用必须出具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并由甲方承担相关损失和责任。
2、甲方与乙方结算租金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经乙方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的结算凭证,即:工单、结账单、结算明细表、付款凭证及费用报销单等。《付款凭证》、《费用报销单》必须经乙方分管领导及主管领导签字生效。甲方违反上述结算程序,乙方有权拒付相应租金,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到乙方办理完各项付款审批手续之日为付款起算日。
3、乙方工作人员对外以乙方名义向甲方所出具的欠据、收据及承诺等,必须经乙方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并在5日内到乙方加盖行政公章方为有效,否则,均视为无效,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塔机进场要求:
签订合同后,乙方要求增加塔机或标节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 15 天通知甲方。
七、塔机报停:
塔机使用结束,乙方以书面及电话通知甲方拆除,甲方承诺 72 小时内安排人员拆除(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停租日以乙方通知之日为准。
八、塔机转移期间20天内不计算租金,超过20天开始计算租金。
九、甲方负责提供塔机投入使用所必需的检验证明和相关手续,并负责塔机的中间检验。因甲方原因未提供上述手续、证明的,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由甲方承担,并相应扣减台班费。手续需交乙方技术部门审核、认可,若甲方不及时向建委、监理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提供应由甲方提供的手续,乙方有权拒付租金,且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执行。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经济纠纷、事故纠纷等执行合同条款的所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有关塔机性能或质量问题,可提请塔机检测中心鉴定。如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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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塔机合同范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因乙方施工需要,需租甲方的塔机 QTZ50 型设备3台在乙方工地 使用,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起至乙方工程使用完毕,具体计算租金时间以设备进场调试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设备使用完毕之日结束。但乙方必须在工程结束日提前7日通知甲方拆除设备。否则出租期按乙方通知甲方拆除设备之日后向后延迟7日。
二、合同签订后,每台塔吊租金每月按元计算,开始使用和拆除前不足一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三、乙方租金按二个月支付一次,且租期暂定为四个月如不满四个月按四个月结帐,如超出四个月,按每月每天为计算依据,拆除塔吊时支付第二次租金。延期交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止使用,直至拆除设备。
四、设备所有权归属甲方。在租赁期间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对设备进行销售、抵押、转借、转租或采取其它侵犯所有权行为,如发现该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设备进场后,塔机安装与拆除费用、塔机设备维修、保养、检测费于进退场费用内,进退场费用每台13000元,此款塔吊安装调试完后付清。运输费用及塔吊进场后须安装新的钢丝绳已包含。
六、甲方提供塔机设备的合格证与手续,供乙方使用,并保证在使用前的塔机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并承担相应费用。
七、甲方在塔吊安装、拆除、运输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并承担相应费用。
八、塔吊在运行过程中如设备质量出现故障,甲方必须派专人在三小时内给予维修,若维修不及时导致乙方职工窝工,窝工费用由甲方承担。费用在月租金中扣除。
九、以上协议各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