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营服务的承诺书
经营范围承诺书篇一
始终坚持“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宗旨,将“诚信经营”贯穿企业经营的全过程,诚信服务贯穿于旅游服务的各个环节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经营。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2.诚信经营同时,提供精品线路、合理价格,做到统一产品、统一价格,自觉抵制零负团费现象
3.在旅游接待服务过程中选择有良好旅游汽车公司、酒店签定合同,规范服务流程,坚决不使用黑车、黑导
4、为旅游者提供质量价值相符的旅游产品,真实介绍产品信息,不欺骗客人。
5、使用规范的旅游文本合同,明确价格、服务标准等事项,信守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承诺,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6、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办理旅行社责任险,确保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
7、不超范围经营,不非法转让和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搞挂靠承包。
8、不违反合同约定,不降低服务标准,不组织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和购物项目。
9、不发布虚假旅游信息和广告,不用含糊不清的语言误导游客,不欺客宰客。
10、不故意拖欠团款,不侵害客人利益。
11、不向旅游者介绍和提供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内容,含有淫秽、迷信、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经营范围承诺书篇二:新设立企业或者老企业变更经营范围需要提交的承诺书
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郑重承诺:工商部门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签名:
年月日
经营范围承诺书篇三
申请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向工商登记部门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及有关文(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化时,保证在法定期限内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备案)登记。
三、经营范围涉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保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经营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四、保证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缴纳出资等义务。
五、严格自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承诺人盖章(签字):
日期:
注:申请设立登记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申请变更登记或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时,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其中: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分公司由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由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