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城带乡建设苏南新农村演讲稿
苏州市以城带乡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通过“以工补农”,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第二阶段,通过发展小城镇,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第三阶段,通过推进“三个集聚”,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目前,苏州市已进入第四阶段,即以农村十项实事为抓手,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之后,苏州市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思路,在巩固发展乡镇工业的基础上,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集约化和农村城市化,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农村各项改革不断深化,体制机制得到创新
农业税征收方式改革提前完成。2003年,苏州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全面取消了农业税附加,取消了农业特产税并改征农业税,农业税不再直接向农民征收,改由镇村代缴、各市、区政府补贴。原定这项任务分两年完成。但由于各地认识统一,推进力度很大,在2003年已经提前全面完成。与此同时,税费改革中政策允许分三年逐步过渡减少的“两工”统筹,也在去年全面取消,目前,苏州市农民已经实现了合同内“零负担、零交费”,人均减负增收60多元。
农村“三大合作”改革加快推进。到2004年底,全市组建社区股份合作社149个,6.94万农户、19.95万农民拥有股权。吴中区长桥、木渎两个镇所有村都已完成社区股份制改革。组建农村承包土地股份合作社74个,入社农民2.51万户,入社承包土地6.62万亩。培育和发展各类农村新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69个,其中,建立各类种养业专业合作社183个,入社农户7726户;;建立农业专业协会129个,入会会员1.55万人;成立投资性富民合作社157家,入社农户11423户,入股股金2.46亿元,投资总额4.32亿元。通过“三大合作”改革,加快了城市化进程中农民非农化的步伐,实现了农民“持股进城,按股分红”;创新了土地流转形式,保障了农民获得长期稳定的土地收益;优化了农民收入结构,增加了农民来自集体的资本收益;促进了农村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进了村民自治进程,提高了民主管理村级事务的水平。据统计,农村“三大合作”改革已使全市11.8万户农户成为股东,30万农民成为股民,带动农户18.4万户。2004年,“三大合作组织”为全市农民人均提供收入280元,比上年增收57元。
农村社保体系日趋完善,农民权益得到保障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民“贫有所扶,困有所帮,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不仅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打破城乡分割、统筹城乡社会发展的题中之义。早在20世纪80年代,苏州市就依托镇村集体经济的强大实力,在农村全面建立了合作医疗体系,并在乡镇企业职工、农村干部和部分种养大户中间开始了基本养老保险的探索和试点工作。进入新世纪之后,苏州市按照“低水平,广覆盖”和“一个体系,两个模式,留有通道,逐步接轨”的思路,参照城镇社会保障的做法,在全市农村全面建立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大病风险型合作医疗和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2004年6月,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基本保障体系的意见》,在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制订了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了全市框架相对统一、待遇大致相当、体现社会公平、覆盖农村全体居民的农村基本保障体系。全市农村基本保障参保率在全省保持领先。尤其是在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方面,苏州市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重点实行两种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即农村各类企业、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采取调节缴费基数的过渡办法,至2008年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面接轨,并全面推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从事农业生产(包括种植、养殖业等)为主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纯农人员的参保率,2008年达到60,2010年达到100。对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其以上的老年农民,建立社会养老补贴制度,享受社会养老补贴的人数,2008年达到60,2010年达到100。到2004年底,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已达到100,凡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足130元(去年标准为120元)的农民均已进入低保范围,有的县市区甚至已将标准提高到了200多元,全市有1.53万户农户、3.4万农民按月领取了生活保障金;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口覆盖率已经达93.4,人均基金由去年的50元提高到今年和106元,农村特困人群医疗救助制度已全面建立。昆山市从今年对农民实施了“农村基本医疗保保险度”,参保率达100。人均基金水平200元;全市累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已突破140万人,参保率达到78;有56万老年农民无门槛进入农村社保,每人每月领取80至120元的养老补贴,占全市老年农民78。
对农民而言,稳定的就业是最牢靠的保障。在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苏州市还在建立城乡统筹就业机制、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劳动预备制方面作出了努力。一是建立城乡统筹就业机制。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的各种限制政策,用人单位使用本地农村劳动力不再实行调控和限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构建城乡就业信息网络,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等。充实镇级劳动就业保障工作机构,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指导、教育培训等基础服务工作,构建农村劳动力就业保障的基础平台。加快发展农村各类社会化劳动就业中介服务机构。二是打破城乡劳动力就业市场分割的局面,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取消企业用人先城镇、后农村的歧视性规定,城乡劳动力一样凭学历、技能和素质等条件参与市场竞争;从2004年起,市和各市(区)城镇劳动力市场全面对本地农民开放,实行城乡劳动力同等就业、同工同酬。凡具有就业愿望和能力,且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预备制教育培训合格的本地农村初次就业者,统一发给《就业登记证》,进入城镇劳动力市场求职。目前,全市各个乡镇都建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职业介绍所,并实行了全市联网,以方便农民就近登记、全市就业。至今已有20多万农民进行了就业登记,并领取了《就业登记证》。
农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社会事业更加繁荣
近年来,苏州市按照“适度超前,突出重点,城乡一体,配套完善”的原则,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大力推进城乡社会事业同步协调发展。2002年、2003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支农资金分别为7.77亿元和10.74亿元,分别占财政总支出的5.69和5.85,重点支持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建设、农业资源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各地还积极尝试财政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探索财政支农的新途径。今年,为了充分调动农民种粮食积极性,全市对农民种植水稻实行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每亩合计补贴30元,两级财政安排支出4920万元,65.96万户农户直接受益。同时,农村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以“清洁家园、清洁河道、清洁村庄”为重点的“三清工作”持续推进,以改水、改厕、改造村级公路为重点的农村“三改工程”进一步加快,全市初步形成了“三纵五横”城乡道路交通骨干框架,每百平方公里已拥有上等级公路55公里,实现了镇镇村村通公路,道路全部达到刚性化或黑色化,各县级市基本实现“乡镇上高速公路不超过30分钟,穿越全境不超过1小时”。以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岗位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教育资源布局日趋合理、配置不断优化,全市农村已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00万人次、农村致富带头人2万名,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平均受教育水平已达到13.5年。在保证基本医疗的同时,按一定比例配备预防保健人员,大力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在每个县级市办好一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所卫生监督所,在每个中心镇办好一所卫生院、一所卫生监督分所。
农村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城乡发展更加和谐城市统领农村,是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在实施城乡统筹科学发展方面,苏州市一直走在全省前列。
规划制定,城乡一体。城市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这些年来,无论是制定城市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生产力布局规划等总体规划,还是制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人口与就业规划等一些相关规划,苏州市都是按照以城市统农村的思路,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规划,通盘考虑,以谋求城乡优势互补、良性互动、交融发展。尤其是在生产力总体布局上,苏州市始终按照发挥比较优势、优化配置资源的要求,打破城乡分割和区域封闭,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整和重组,努力形成特色鲜明、结构互补的区域产业分工,充分体现了城乡统筹科学发展的理念。
信息资源,城乡共享。苏州市苏州市委市政府明确规定,现代科技、人才资源、产业政策、招商引资、项目开发、调控措施、投资环境、集约用地等,做到城乡联网共享共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交通设施,城乡联网。由于在交通设施建设方面实施的是城乡统筹、城乡联网,到今天,在苏州已经形成了市县联网、城乡联线、乡村联点、四通八达的交通网,为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地。
经济发展,城乡互动。苏州经济的发展走的是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动优势互补、持续发展之路,促进了苏州经济的科学发展、有序发展、可持续发展、协调发展、平衡发展。
回顾苏州以城带乡、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历程,关键在于加强领导,更新观念;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深化改革,完善政策。苏州的经验,对于后来者,是大有启示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