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打假方案
发布时间:2022-10-04 11:43:43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201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工作目标,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原则,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推动打击假劣促生产,严查违禁保安全,监督抽查提质量,案件查处惩违法,信用体系建长效,全力推进全市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级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确保2011年全市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损失,力争全年农资投诉案件继续下降,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进一步提高,严厉查处高毒禁用农药销售使用,积极扩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面,推进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实现农资市场秩序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整治重点和任务
(一)抓重点产品
种子:大春要突出水稻、玉米和蔬菜等种子,小春要突出小麦、油菜等种子的监管,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农药: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以及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等假劣农药,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肥料:重点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及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二)抓重点单位和区域
要把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群众投诉多,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小作坊、黑窝点等作为重点整治单位。加强对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农资问题突出和案件多发区,"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以及蔬菜、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优势种植区的重点监管。
(三)抓重点季节
大春备耕和小春播栽期间是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购销旺季,也是假冒伪劣农资混入市场的高峰时期。各地农业部门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要把打假的重点放在农资购销旺季,认真组织、精心策划,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切实抓好春季、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
(四)加强质量抽检
要把农资市场质量抽检作为打假的重要技术支撑,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质量抽检计划,扩大监督抽查范围和数量,尤其要加强对问题突出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的农资质量抽检,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参与组织实施监督抽查工作,并及时对违法生产、经营不合格农资产品的查处,推动检打联活动开展。
(五)严肃查处违法案件
各地要高度重视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投诉和举报案件的核查,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要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查办。涉及其他部门的案件和线索要及时通报、移送,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或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要加大典型农资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六)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
各地要认真总结放心农资下乡入户的经验,积极推广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有效模式和好的作法,畅通放心农资下乡渠道。一是要引导和支持优势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等营销模式;二是在农业生产基地(专合组织)积极推行农资统购统供办法;三是农业部门要结合项目实施大力推广病虫统防统治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物一体化服务。通过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不断扩大销售、使用放心农资产品的覆盖面。
(七)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各级农业部门要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加快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建设,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意识。根据监督检查、市场主体资格审查、消费者投诉、违法记录、公众评价等信息,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信息管理平台和诚信档案,构建信用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监管。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监管责任
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完善反应迅速、协作有力、运转高效的指挥系统。要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机构,落实到岗、到人。要加强对基层农资打假工作部门的监督指导,落实工作经费,保证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大案要案查办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强化市场监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农资许可条件,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取缔。要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加大日常执法巡查,特别是种子市场、种子经营门市要加大检查力度,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要深入开展禁限农业投入品整治,加大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继续抓好毒鼠强防范和清缴工作,防止个别地方反弹。
(三)强化协作配合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农业部门要认真履行农资打假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工商、质监、经信、公安、供销等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健全部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优势,增强打假合力。
(四)强化宣传培训
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农资打假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重点宣传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取得的成效和工作进展,同时也要曝光一批坑农害农的反面典型,积极营造农资打假的社会氛围。要继续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者有关法律法规、农资农技知识的培训。加大对农民正确选购农资,科学使用农资的培训。
(五)加强督促检查
在春秋农资销售旺季,要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督查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严格落实打假责任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要追究责任。对履职尽责好,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要表扬。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工作目标,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原则,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推动打击假劣促生产,严查违禁保安全,监督抽查提质量,案件查处惩违法,信用体系建长效,全力推进全市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级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确保2011年全市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损失,力争全年农资投诉案件继续下降,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进一步提高,严厉查处高毒禁用农药销售使用,积极扩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面,推进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实现农资市场秩序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整治重点和任务
(一)抓重点产品
种子:大春要突出水稻、玉米和蔬菜等种子,小春要突出小麦、油菜等种子的监管,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农药: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以及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等假劣农药,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肥料:重点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及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二)抓重点单位和区域
要把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群众投诉多,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小作坊、黑窝点等作为重点整治单位。加强对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农资问题突出和案件多发区,"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以及蔬菜、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优势种植区的重点监管。
(三)抓重点季节
大春备耕和小春播栽期间是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购销旺季,也是假冒伪劣农资混入市场的高峰时期。各地农业部门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要把打假的重点放在农资购销旺季,认真组织、精心策划,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切实抓好春季、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
(四)加强质量抽检
要把农资市场质量抽检作为打假的重要技术支撑,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质量抽检计划,扩大监督抽查范围和数量,尤其要加强对问题突出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的农资质量抽检,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参与组织实施监督抽查工作,并及时对违法生产、经营不合格农资产品的查处,推动检打联活动开展。
(五)严肃查处违法案件
各地要高度重视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投诉和举报案件的核查,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要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查办。涉及其他部门的案件和线索要及时通报、移送,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或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要加大典型农资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六)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
各地要认真总结放心农资下乡入户的经验,积极推广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有效模式和好的作法,畅通放心农资下乡渠道。一是要引导和支持优势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等营销模式;二是在农业生产基地(专合组织)积极推行农资统购统供办法;三是农业部门要结合项目实施大力推广病虫统防统治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物一体化服务。通过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不断扩大销售、使用放心农资产品的覆盖面。
(七)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各级农业部门要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加快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建设,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意识。根据监督检查、市场主体资格审查、消费者投诉、违法记录、公众评价等信息,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信息管理平台和诚信档案,构建信用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监管。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监管责任
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完善反应迅速、协作有力、运转高效的指挥系统。要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机构,落实到岗、到人。要加强对基层农资打假工作部门的监督指导,落实工作经费,保证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大案要案查办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强化市场监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农资许可条件,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取缔。要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加大日常执法巡查,特别是种子市场、种子经营门市要加大检查力度,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要深入开展禁限农业投入品整治,加大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继续抓好毒鼠强防范和清缴工作,防止个别地方反弹。
(三)强化协作配合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农业部门要认真履行农资打假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工商、质监、经信、公安、供销等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健全部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优势,增强打假合力。
(四)强化宣传培训
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农资打假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重点宣传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取得的成效和工作进展,同时也要曝光一批坑农害农的反面典型,积极营造农资打假的社会氛围。要继续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者有关法律法规、农资农技知识的培训。加大对农民正确选购农资,科学使用农资的培训。
(五)加强督促检查
在春秋农资销售旺季,要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督查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严格落实打假责任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要追究责任。对履职尽责好,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要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