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九年制学校汛期安全应急预案
目前,雨季来临,时有强降水过程,甚至会出现大到暴雨,极易引起山洪爆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洪涝灾害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在汛期极易引发危岩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事关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确实抓好汛期安全工作,做到有备无患,根据上级相关精神,特制定公正乡九年制学校汛期安全预案。
一、加强汛期安全工作领导
为确保汛期学校师生安全,在发生汛期安全事故时能采取应急措施,特成立公正乡九年制学校汛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 工作要求
遇大风雷雨、汛期间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各班班主任必须对本班学生进行防汛、防雷等知识的教育,让全班学生学会自护自救.各班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教育必须有记录。
2、遇大风雷雨时:
若雷雨影响较大,学生大部分未能按时到校,领导小组应及时向乡政府、县教育局请示是否停课。
3、汛期间:
(1)、学校安排一名老师收听收看当地天气预报,如遇第二天有雷雨或出现大到暴雨天气时,收听的老师应及时通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立即通知各位班主任,做好通知本班学生做好汛期的安全防范准备。
(2)、领导小组根据当地的地理位置,汛期情况,对往返途经危险地带的村屯的学生,对其决定是否留校或停课。若需停课,先向乡政府或教育局领导请示同意后才能执行。
(3)、学生途经河流,需要过河或过桥的,汛期间发大水一律由家长或班主任接送。
(4)、在上课时遇雷雨或出现大到暴雨天气时,学校各班必须留学生待雨过后,对学生途经路段进行排查无隐患的才能让学生回家;对路途中有危险的必须有老师护送或由家长接走。
(5)、各班要坚决制止本班学生下河洗澡、戏水。特别是汛期间,要注意学生的安全,坚决杜绝安全事故。
三、 事故报告
1、各班班主任为本班学生溺水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若汛期间出现溺水伤亡或雷电事故,2小时内立即向乡政府及县教育局汇报。
3、雷雨出现山体滑坡,影响学校正常上课且有安全危险,学校需向教育局和乡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请求解决办法。
四、责任追究
1、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将依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未按工作要求处理汛期、雷雨间事情的,将追究当事人和相关的责任人的责任。
4、各班班主任对本班学生未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导致安全事故的,由班主任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