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设计
指导思想:
骨干教师培养是我校教师发展工作重要内容之一。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具有高尚师德、正确的教育思想,宽广博深的专业知识,具备很强的专业技能,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示范、指导、影响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是我校“十一五”师资工作的重点。骨干教师的培养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为了更好的发挥骨干教师的队伍作用,提升我校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实现教师的发展和学校的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要求
本培养计划面向全校教师,培养认定骨干教师分为三个层次,其中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即区学科带头人,第二层次区骨干教师,第三层次为校骨干教师。通过比较系统的培养和使用锻炼,至2010年三个层次骨干教师比例分别达到专任教师的1%、5%、30%。
二、认定办法
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认定工作按照区教育局有关程序实施;第三层次骨干教师按照分期认定、浮动认定的方式认定。认定时,应全面考核推荐人的各方面条件,注重教师的自我发展需求,注重工作实绩,注重群众公认。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坚定信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服务学校,推动学校健康发展;教书育人,爱护学生,切实提高教育质量;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治学严谨,教风端正,具有团结创新精神。在同等条件下,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优先。
2、学历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情况下研究生学历优先。
3、荣誉称号: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原则上应获得区级及学校以上综合或相关荣誉称号。
4、职称要求:三种层次骨干教师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以适当放宽。
5、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比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在区内和我校有较大的影响;有比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并已取得一定成效,有论文发表或在区级以上获奖;轻负高效,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处于全区和全校的前列;其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工作得到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认可,能在本区或我校起到示范作用。
(二)认定程序
1、报名推荐
骨干教师报名推荐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操作:本人申报——教研组、年级组推荐——校领导小组审核——校内公示。
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推荐工作,严格把好资格审核关和推荐关。
2、考核认定
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由学校配合教育局组织专家组根据认定条件考核经公示后发文认定。第三层次骨干教师,由学校组成领导小组考核后认定。
三、培养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应是全校教师的楷模,在各项工作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骨干教师,必须很好地履行以下职责和任务,接受相应的管理和定期考核。
(一)骨干教师职责和任务
骨干教师应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努力创新。
1、骨干教师应在提高全区和本校教育教学效益上起好表率和推动作用,积极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动我校学科发展和德育工作的开展。
2、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每年需分别在校级或区级以上范围内开高质量的研究课或在一定范围内作讲座一次。
3、积极参与我校课程改革,推动所在教研组建设。
4、积极承担和参与各级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和教育教学交流活动,每年有研究课题或参与相关课题研究。
5、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我修养。每年阅读理论专著不少于一本,撰写读书笔记不少于一篇。每年至少撰写一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
6、适当完成带教工作。按照双向自愿选择的办法,每位骨干教师应带好一至二位徒弟。
(二)培养措施
1、对各层次骨干教师在科研立项、课题指导、进修学习、考察研讨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给予优先考虑。
2、设立骨干教师培养专项经费,专门用于骨干教师业务培训、课题研究、学术交流、考核奖励等。
3、学校组建骨干教师研修班以及相应学科学习小组,采用“导师引领,集中研训、小组研讨、自我修炼”的培养方式对骨干教师进行培养。
4、在教师职务评聘以及各类评先评优中,对符合条件的骨干教师给予优先考虑。
5、建立骨干教师成长档案,促进骨干教师的持续发展。
(三)管理办法
1、为加强对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领导,学校设立骨干教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设立骨干教师培养专家组,负责对各层次骨干教师的认定和考核。
组长:夏静纺、副组长:滕忠跃、张威、
组员:叶钢、张敏、刘伟、肖洁
2、学校人事部门、教导处、政教处负责本部门这项工作日常管理、指导服务、集中培训、年度考核。骨干教师所在单位配合教师进修学校建立骨干教师成长档案。
3、建立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对骨干教师的履职和成长情况组织考核和评估,对履职和成长情况不合格的将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