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廉洁协议书
一. 深圳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之供应商须遵守条款:
1、 供应商在与***公司合作期间不得向***公司员工或其亲属进行任何贿赂或给付其不下当利益,或有直接或间接图利***公司员工或其亲属等行为。
2、 如***员工对供应商要求收爱任何贿赂及其它不正当利益,或有直接或间接图利自己或其亲属之行为,供应商须向***公司检举并提供相关证据。
3、 如供应商知悉其它与***公司合作之供应商有违反本协议规定之行为,供应商须向***公司检举并提供证据。
4、 供应商决不为自己或他人的利益,唆使或利诱***公司人员离职或违背职务。
5、 供应商若与***公司人员为“亲属关系”或“关系比较亲近”时,供应商应将事实呈报给***公司知悉,不得隐瞒。
6、 供应商不得与***公司采购人员或相关部门人员有任何的私人交往。
7、 供应商须将此承诺书加盖公司公章及注明法定代表人后,正本回签给***公司。
8、 如发现供应商有违反以上任何一条的嫌疑,***公司有权利扣押供应商货款,待查实后再处理相关货款。
二. 违约责任
如供应商违返法律或本协议第一条等任何约定,***公司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或解除与供应商之间的交易关系,供应商应赔偿***公司因此所受的损害,并需即时支付至少相当于贿赂或不正当利益二十倍的惩罚性违约金矛***公司,本协议有效期为长期有效。因本承诺书所生等一切争议,供应商同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法并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供 应 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