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的工作总结
20xx年,全面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水利法规,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法制教育宣传,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优化执法人员素质,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的水法制意识
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一号”文件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这两件大事是水利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对于进一步依法保护水土资源,加快水利发展的进程,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和深远的历史影响。我们以此为契机,掀起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高潮,采取政府倡导、舆论导向、教育介入、媒体宣传等多种方法,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涉水法律宣传,向全社会、各行各业、公众宣传水土资源的重要性、紧迫性,开展水土资源警示教育;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编写科普教材,向广大群众普及涉水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活动期间共散发宣传单材料6000余份,宣传画500余张,制作大型宣传牌3块,出动宣传车38次。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提高水利的社会影响力。
二、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服务职能
1、依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化
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管理机构的政府职能,推行政务公开,使监督执法工作规范化。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采矿、取土、采石等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神华宁煤集团编写了《双马---金凤煤矿、金渠子煤矿的输水管线水土保持方案方案》等11个新建项目编报了数水土保持报告书(表),并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盐池县项目区2008--2011年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等5个水保方案方案进行了验收,春秋两次对我县境内在建的国电青山风电厂一、二期,神华集团金凤煤矿等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下一步应该采取的措施现场进行了指导,并通过电话督办、现场复查等形式,督促建设单位搞好水土保持措施的整改落实工作。
2、我县水土保持监督能力试点县建设通过区级和国家验收
我县被水利部列为第一批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试县,两年来我县围绕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五完善、五到位、五要求、五规范、五健全”的管理目标,在完善配套法规体系、增强监督管理机构能力、规范监督管理工作和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了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验收标准,并与今年8月通过区级和国家验收。
3、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为落实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破解我县水资源制约瓶颈,采取多项措施,严抓水资源管理,规范用水行为,力争做到实现四个必须:必须计划用水、必须凭证用水、必须安装计量设施、必须足额缴纳水资源费,有效节约保护有限地下水资源。
a、严格取水许可审批。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程序,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审批,从源头上把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关。在县城周围、饮用水源保护区严格禁止地下水开采。b、加快安装用水计量设施。目前,各用水企业安装用水计量设施的36家,下一步将加大力度,督促未安装或未按规定安装计量设施的用水企业尽快安装,为实现计量用水打好基础。C、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行为。严格按照《水法》等相关规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按批准条件取水费等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今年以来,办理取水许可证9本,审核批准新打机井25眼,共处理各类非法取水案件5起。
三、严格执行规费收缴、管理、使用的规定
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文件,严格履行收支两条线,截止11月底年全额上缴财政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98.84万元,水资源费124.52万元。财政返还我局“两费”180万元用于盐池县花马湖取土场治理和水源涵养林工程,完成取土场边坡修整1200米,土场整治120亩,种植柠条、沙打旺、苜蓿等灌草混交林669亩,营造樟子松2万株、国槐(旱柳)1万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