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的转让协议范文
发布时间:2019-02-25 19:53:44
甲方:刘正民 身份证
乙方:尹妮娅 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美容院转让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沙河口区西林街3-3-3号,百年吴越美容院西山店一次性转让给乙方继续经营。
2:乙方在20xx年 月 日,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人民币 包括(加盟费 产品费 设备费 五个月的房租 ),以及顾客的继续疗程护理服务。
3:乙方接手后,工商执照.税务登记.POS机等手续,甲方配合乙方尽快办好,在未办好手续之前,乙方继续使用甲方的营业执照和继续POS机的使用,乙方在经营之中出现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
4:乙方在20xx年8月30日之前交付给房东下一年的租金。
5:水电费由乙方每月交付。
本协议一式两份,未经事宜,共同协商解决。
签字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