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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完善执法管理意见

发布时间:2019-09-02 06:19:37
各街乡及有关单位:
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统计改革和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法制保障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今年全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新《统计法》规定,进一步加大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目标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拒报、迟报、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为全区统计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工作目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以各企事业单位去年统计年报等统计资料为主要检查依据,今年计划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70家。
二、检查对象
今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检查对象是:规模(限额)以上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社会服务业等行业中的部分企业单位。
三、检查范围、内容:
(一)统计基础工作
1、按照统计部门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情况。
2、在岗统计人员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情况。
(二)主要经济指标:去年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等。
四、工作要求
(一)为搞好此次检查工作,区统计局将组成三个执法组,负责承担70家企业的执法工作。区统计局监察科为执法一组、局普查中心为执法二组,局社会科为执法三组。各执法检查组拟定被抽查单位名单,并负责对抽中的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工作从4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
(二)各街乡及区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这次全区统计执法检查的有力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新《统计法》,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人员深刻认识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意义,自觉支持、配合检查工作,组织好本辖区、本系统的企业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搞好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错误和问题要及时纠正解决。
(三)对在统计执法检查中查出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区统计局要按照新《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严肃处理。对典型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区统计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予以通报,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震慑违法者,警示全社会,维护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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