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工作场所受到歧视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10-01 11:55:33
说到歧视,许多朋友都说曾有过不愉快的经历。
歧视在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加拿大政府算是高举反歧视大旗的,有相关的法律和政策监督和引导,至少没有人会公开地表明自己歧视某种人,任何种族仇恨行为都不会受到容忍。然而很多的歧视行为发生在暗地里,特别是在工作场所里,从筛选雇用,提拨调动,解雇遣散,薪水福利,到工作量以及班次分配,工作环境安排,都可能有歧视的成分在其中。为了保住工作大多数人会采取忍让的态度,或者不知道有些行为和语言已经造成了歧视,默许或者助长其发生,长久下去对雇主,雇员和整个社会都没有好处。
有这样一个个案,911事件后,全世界反恐情绪高涨。在加拿大,一家公司午休的时候,几个同事在茶水间看电视闲聊。新闻正在播出美国捉拿涉及恐怖活动的几个通缉犯的照片,看上去是典型的中东名字和面孔。观看的人中有个雇员也是中东人,留着同样的胡子。一位经理转脸跟他开玩笑说:“你很象恐怖分子。”就是这一句玩笑话,引来了中东同事对经理“种族歧视”的投诉和对公司的控告。只要是打开门做生意想做长线的企业,没有一个愿意和“歧视”挂钩,更不愿为此上庭,或者在新闻媒体中出现,结果是以书面道歉加赔偿一大笔钱庭外和解了结。该员工继而辞职,除了拿到赔款,还可以申请EI。这样的玩笑话我相信谁都说过,以种族为内容的幽默电子邮件很多人私下传播没有人知道,而这些在工作场所是不恰当的,你不知道哪一天有人会当真,最好谨慎处理。
如果说种族之间的歧视绝不可取,那么同族之间互相歧视是否就可以逃脱法律的管制呢?我一位朋友的太太数年前曾经在一家华人的制衣厂车衣服。那时候多伦多说国语的主要是台湾华人,从大陆来的移民还是极为少数。整个工厂里所有人都会说粤语,只有她一个人说国语。一年多的时间里,她被分配到最脏最累的岗位,有时候连男工担任的搬运上货也要做,同工却不同酬。她一开始是忍让,后来和工头以及老板理论。自从她为开口为自己争辩之后,工厂就把她“冷冻”。本来一周排班六天,变成一周一两天,搞得她做也不是,不做也不是。她找老板说,你干脆把我lay off了吧。老板说,我这是不小的企业,如果裁人别人以为我混得不好。我从来不裁人,今天也不会裁你,你要走就辞职好了。当然老板是不会在乎自己辞职的员工拿不到失业救济金的顾虑。她忍无可忍,辞职后向安省人权委员会状告雇主由于语言和来源地不同产生歧视。安省人权委员会受理了这个投诉,经调查后认为投诉成立,问她要什么赔偿。她并没有趁此大敲一笔,只是凭人权委员会受理的信件申请到EI,并要回“冷冻”期间开工不满造成的收入损失。
我们华人不管从哪里来,在此都是少数族裔,大家生活都不容易。同胞之间要用到这种途径解决纠纷是可悲的,但如果从来没有人去抗争,这种现象永远得不到改变。
人权法案(Human Rights Code)是针对歧视的法案,由安省人权委员会(Ontario Human Rights Commission)监督执行。在加拿大,因为种族,年龄,宗教,性别,性取向,民族和来源地,残障而产生歧视是非法的。如果你认为受到了歧视或者骚扰,不要沉默容忍,采取合法的行动。专门为移民服务的门户网站建议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一.如果可能的话,直面歧视的人,公开表示你的观点,让对方停止歧视语言或者行为;
二.如果对方不停止,保留一份详细书面纪录,记载人名,时间,地点,发生的事情,你做出的对应,对方的反应,证人,等等,记录越详细将来对调查和解决问题越有帮助。
三.很多企业和机构有相关政策处理歧视问题,应该向这些内部管理部门投诉备案,他们应该做出反应和仲裁;
四.如果还是得不到解决,可以考虑向安省人权委员会投诉。详细程序可以到它的网站english/complaints/ 查询。
多伦多都市报 smine
歧视在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加拿大政府算是高举反歧视大旗的,有相关的法律和政策监督和引导,至少没有人会公开地表明自己歧视某种人,任何种族仇恨行为都不会受到容忍。然而很多的歧视行为发生在暗地里,特别是在工作场所里,从筛选雇用,提拨调动,解雇遣散,薪水福利,到工作量以及班次分配,工作环境安排,都可能有歧视的成分在其中。为了保住工作大多数人会采取忍让的态度,或者不知道有些行为和语言已经造成了歧视,默许或者助长其发生,长久下去对雇主,雇员和整个社会都没有好处。
有这样一个个案,911事件后,全世界反恐情绪高涨。在加拿大,一家公司午休的时候,几个同事在茶水间看电视闲聊。新闻正在播出美国捉拿涉及恐怖活动的几个通缉犯的照片,看上去是典型的中东名字和面孔。观看的人中有个雇员也是中东人,留着同样的胡子。一位经理转脸跟他开玩笑说:“你很象恐怖分子。”就是这一句玩笑话,引来了中东同事对经理“种族歧视”的投诉和对公司的控告。只要是打开门做生意想做长线的企业,没有一个愿意和“歧视”挂钩,更不愿为此上庭,或者在新闻媒体中出现,结果是以书面道歉加赔偿一大笔钱庭外和解了结。该员工继而辞职,除了拿到赔款,还可以申请EI。这样的玩笑话我相信谁都说过,以种族为内容的幽默电子邮件很多人私下传播没有人知道,而这些在工作场所是不恰当的,你不知道哪一天有人会当真,最好谨慎处理。
如果说种族之间的歧视绝不可取,那么同族之间互相歧视是否就可以逃脱法律的管制呢?我一位朋友的太太数年前曾经在一家华人的制衣厂车衣服。那时候多伦多说国语的主要是台湾华人,从大陆来的移民还是极为少数。整个工厂里所有人都会说粤语,只有她一个人说国语。一年多的时间里,她被分配到最脏最累的岗位,有时候连男工担任的搬运上货也要做,同工却不同酬。她一开始是忍让,后来和工头以及老板理论。自从她为开口为自己争辩之后,工厂就把她“冷冻”。本来一周排班六天,变成一周一两天,搞得她做也不是,不做也不是。她找老板说,你干脆把我lay off了吧。老板说,我这是不小的企业,如果裁人别人以为我混得不好。我从来不裁人,今天也不会裁你,你要走就辞职好了。当然老板是不会在乎自己辞职的员工拿不到失业救济金的顾虑。她忍无可忍,辞职后向安省人权委员会状告雇主由于语言和来源地不同产生歧视。安省人权委员会受理了这个投诉,经调查后认为投诉成立,问她要什么赔偿。她并没有趁此大敲一笔,只是凭人权委员会受理的信件申请到EI,并要回“冷冻”期间开工不满造成的收入损失。
我们华人不管从哪里来,在此都是少数族裔,大家生活都不容易。同胞之间要用到这种途径解决纠纷是可悲的,但如果从来没有人去抗争,这种现象永远得不到改变。
人权法案(Human Rights Code)是针对歧视的法案,由安省人权委员会(Ontario Human Rights Commission)监督执行。在加拿大,因为种族,年龄,宗教,性别,性取向,民族和来源地,残障而产生歧视是非法的。如果你认为受到了歧视或者骚扰,不要沉默容忍,采取合法的行动。专门为移民服务的门户网站建议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一.如果可能的话,直面歧视的人,公开表示你的观点,让对方停止歧视语言或者行为;
二.如果对方不停止,保留一份详细书面纪录,记载人名,时间,地点,发生的事情,你做出的对应,对方的反应,证人,等等,记录越详细将来对调查和解决问题越有帮助。
三.很多企业和机构有相关政策处理歧视问题,应该向这些内部管理部门投诉备案,他们应该做出反应和仲裁;
四.如果还是得不到解决,可以考虑向安省人权委员会投诉。详细程序可以到它的网站english/complaints/ 查询。
多伦多都市报 sm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