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科的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9-02-20 08:29:58
甲方:昌乐县城南街道卫生院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口腔科科室经营协议如下:
一、自20xx年4月25日起,乙方负责口腔科的独立核算。乙方自行组织收入,实行自负盈亏。
二、乙方各种材料自行购进,各种业务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设备维修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四、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水电等基本保障。
五、乙方所开药品材料一律从甲方药房凭处方购买,不得私自购销药品。
五、口腔科自本协议执行起,从第四个月开始,每月向甲方缴纳800元的设备折旧费。
六、乙方的一切医疗事故与纠纷及造成的其他恶劣影响,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处理。
七、本协议期限为6个月,从2012年8月25日起,2013年2月25日止。
甲方:城南街道卫生院
乙方:(签名)
二0xx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