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车的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向乙方承租车辆,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
品牌东风风神车辆
型号旅行车发动机号
车身
颜色
白车辆
号码 车架号
第二条 车辆的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1 年,自2014 年 12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1日止。 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如乙方离职,合同则自动解除。
第三条 租金
1、租金为每月 2500 元,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
2、租金包含乙方车辆在出租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四条车辆的使用及双方责任:
1、甲方拥有承租车辆在租赁期间的调度权和使用权,原则上承租的车辆配备给乙方使用。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调配,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甲方按月及时支付租金。
3、在出租期内,乙方必须为所出租的车辆购买保险,购买保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出租期内,车辆的维护及保养由乙方负责。
5、乙方对出租车辆的安全行使负责,租赁期内出现的所有的意外、事故以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确保所出租的车辆正常运转和安全行驶,不得以各种理由影响甲方工作。
7、乙方在未经过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车辆再次租给其他人使用。
第五条 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正本 壹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 出租方: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