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长的聘用协议书
甲 方: (用工单位)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劳动者)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保证送货及时,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本着长远真诚合作的共同愿望,就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具体相关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形成劳动用工关系,乙方作为劳动者接受甲方的用工管理。
二、乙方的工作职责及工作范围:
甲方聘用乙方为公司店长,负责以下工作:
组织本店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药品经营管理规范》,在“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确保本店所有的药品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合理配置并领导质量负责人,支持并保证其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在经营中落实质量否决权。
3.经常指导和监督员工,严格按GSP要求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严格本店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程序规范、记录表格的执行和落实。
4.定期对本店的质量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听取质量负责人对本店质量管理的情况汇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指导质量负责人,营业员及其他各岗位人员。
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做到账、物,款相符。
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经营环境、储存条件达到药品的质量要求。
8.负责人员关系的维护和协调,增进团结,提高本店员工的凝聚力。9.重视顾客意见和投诉处理,主持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的处理及质量工作的改进。
10.努力学习药品经营的有关知识,不断收集新信息,提高自身及本店的经营管理水平,重视员工素质的培养与提高。
11.负责经营场所形象的布置,气氛的营造。
12.营业场所设立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13.设置顾客意见薄、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认真接待顾客投诉,并及时处理。
协议期限:协议期限共 年。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为一个月,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四、劳动报酬:
1.工资标准:甲方每月15日支付上月工资。试用期 元人民币,试用期为一个月(可以缩短试用时间,试用期内无休息日,试用期内无请假申请,重大特殊情况可协商并经甲方批准同意,否则按《通辽市连成药业有限公司员工试用期协议》执行)。
2.试用期过后经考试合格填写转正审批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按签订时的日期双方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甲方负责为乙方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满两年的从第三年开始增加交纳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20%,乙方8%,以上五险一金的缴纳均按通辽市社保局最低工资标准基数)。
3.工资结构: 元
工资结构=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奖励、或扣罚款)
考核工资=岗位工资±职称工资±绩效工资±(奖励、或扣罚款)
绩效工资=满勤工资±管理工资±效率工资±奖励工资±保密工资±提成奖励±(奖励、或扣罚款)
(1).基本工资: 元,指已进行绩效工资核算时
(2).岗位工资: (采购部经理按10条,每条10分,满分发放全额岗位工资,未做或遗漏扣该项全部分数,否则按实际分数比例发放岗位工资)
(4).绩效工资:
<1>满勤工资:100元(每周休息时间为一天,休息时间选在周六或周日,漏岗或本人应工作时间内请假均无此奖励)。
<2>.管理工资1:100元(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有遗漏无此工资)。
<4>.奖励工资:100元(对本部门的人员工作安排合理、分工明确,并且当月本部门各岗位工作完成无差错。否则无此工资)。
<5>.奖励工资:100元(对公司的相关管理费用合理控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简化了工作程序和节约了相关费用,否则无此工资)。
<6>.保密工资:100元(坚守职业道德,对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细则,对本部门的相关资料严格监控,做到不外泄漏)
<7>.提成奖励:(按企业每月制定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的相关提成)。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按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薪资,逾期3天无故不支付,则按每天2%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工作岗位的相关制度。
(三)在乙方没有提出改进和合理化建议,双方未为协商更改原工作方案和相关内容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相关工作。
(四)乙方有权根据乙方活动内容及工作质量提出合理建议,甲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作出相应调整。
(五)试用期满后,双方应立即签订劳动合同及岗位聘用协议。因乙方原因未签订的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执行(不签订劳动合同和岗位聘用协议的可填写声明(公司根据其工作情况按试用期工资发放薪资或酌情),公司对该员工按试用期员工对待。
(六):如因工作需要和客观情况,,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工资按新岗位同工同酬。
七:违约责任
1、试用期间或转正后工作未满一个月离岗,甲方只为乙方提供基本工资(按通辽市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必须保证按时正常的工作,若乙方私自造成空岗影响本职工作的扣100元/天,若甲方未能够按期支付工资,则按合同法规定给乙方2%滞纳金 。
3、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委托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5000.00元(签订培训协议的,按培训协议执行,以培训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八: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甲留存一份,档案留存一份(备注:为保证甲方的商业机密的安全性,乙方可随时到档案管理处查阅,如发生争议纠纷,乙方可执原件解决,甲方无权干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的诉讼请求必须在科尔沁区内的人民法院
(备注:本协议共五页,为保证协议的真实有效性、每页的下角标注出甲乙双方均签字按指纹)
甲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按指纹): 年 月 日
乙 方(签字、按指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