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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金土地种植能手通知范文

发布时间:2018-11-17 12:16:39

  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

  评选金土地种植能手通知范文

  2003年,我县首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村“金土地”种植能手评比活动,对调动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学用科技的积极性,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牢固树立科技致富思想意识,营造“劳动致富”、“致富光荣”的良好氛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把“金土地”种植能手评比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带动广大农户自觉调整种植结构,大力发展和种植名、特、优、新农产品,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农民增收,县委决定,今年在继续开展“金土地”种植能手评比的基础上,增加“万元村”评比内容,现将评比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

  (一)“金土地”种植能手评比条件

  1、坚持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礼诚信。

  2、对县委“1 1”发展战略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要求有一定理解并带头贯彻落实县委的经济发展思路。

  3、2003年4月30日――2004年4月30日期间从事农产品种植(山区烤烟及林果种植也可)亩产收入达到一万元或总收入达到十万元的农村种植户。

  4、亩产收入超万元必须为种植单一品种一季收入,总产收入超十万元的参选必须以亩产收入万元为前提。

  5、种植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进行,所种植品种及栽培技术有较高的科技含量,种植名、优、新品种者优先,要体现优质高效,管理科学。

  6、在种植技术上有创新或突破者优先。亩产收入相同者,以投入小、劳动生产率高者为优。

  (二)“万元村”评比条件

  1、坚持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礼诚信。

  2、对县委“1 1”发展战略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要求有一定理解并带头贯彻落实县委的经济发展思路。

  3、2003年4月30日――2004年4月30日期间,全村户均经济收入在一万元以上。

  4、村民精神生活健康、充实,村风村貌良好,年内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二、评比办法

  1、由各乡(镇)按评比条件广泛开展自评,将亩产万元以上的前三名,推荐上报参加全县评比,总收入超十万元的推荐人选和“万元村”名额不限。

  2、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荐人选中按经济效益和种植水平确定评比出“金土地”(亩产超万元)种植能手10名、“金土地”(总产超十万元)种植能手5名和“万元村”3名。

  三、评比要求

  1、各乡(镇)要积极开展评比活动,摸清底数,不得虚报乱报。

  2、评比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把握好优中选优、宁缺勿滥原则。

  3、评比结果须经公示无异后方可上报。

  4、认真填报评比表及撰写个人先进材料。

  5、评比表及个人材料于5月31日前上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政策研究室)。

  四、奖励办法

  1、“金土地”(亩产超万元)种植能手10名,奖金各800元。

  2、“金土地”(总产超10万元)种植能手5名,奖金各1000元。

  3、“万元村”3名,奖金各1000元。

  获奖人均获得“元谋县‘金土地’种植能手”和“万元村”称号,纳入元谋县农业和非公经济优秀专业人才管理,并给予政策、资金优先扶持。“万元村”村长纳入“土专家”人才库管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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