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测量面积减少补充协议范文
发布时间:2022-11-24 23:33:30
甲方:中山市zz镇建设发展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zz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zz镇zz阁一期 号房及 号车房,每平方米单价为 元,总金额为人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正。
二、该商品房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已于中山市房地产交易所备案登记,全同编号为 。
三、该商品房甲方暂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经中山市zz测绘队实际测定面积为 平方米,比暂测面积减少 平方米,根据《商品房购销合同》中的第五条款约定,甲方按减少每平方米单价 元,退回乙方房款 仟 佰 拾 元正。该商品房总金额变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正。
四、《商品房购销合同》中约定代政府收取的税费,乙方按政府现行的标准支付。
五、《商品房购销合同》中的其它条款不作变更。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山市房地产交易所存一份。
七、本补充协议经甲方盖章及乙方签名后生效,本补充协议与《商品房购销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
二OO三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