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是什么意思
【精选总结一】
一岗双责是什么意思
基本解释
【概念】[由www.telnote.cn整理]
顾名思义,是一个岗位承担两方面的职责。
“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职责。最红网络游戏家族名
比如,某个业务处室的领导,他的岗位主要职责是搞好业务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处室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
详细解释
定义1:脯组词
“一岗双责”是指国有企业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在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履行行政工作职责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做好职工思想zz工作的职责
定义2:
一岗双责是指每一个岗位同时担负党风廉政建设和经营管理的双重职责,实施一岗双责是双向纳入的具体化,透过一岗双责实施职责分解建立职责网络使职责由软变硬、由粗变细、由虚变实。
【精选总结二】
什么是“一岗双责”?
答:“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持续应有的力度。
【精选总结三】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含义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含义
定义: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每个工作岗位除了本业务岗位的职责外,还要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职责。
即:
1、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职责;
2、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职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3、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职责;
4、一般员工工作岗位:除负责本岗位职责外,同时还要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职责。
【精选总结四】
领导干部如何履行“一岗双责”
一、对“一岗双责”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岗双责”的概念。“一岗双责”,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职责。对于党政领导干部来讲,就是既要承担业务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又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队伍廉洁高效,透过多层次、多角度和卓有成效的协调联动,实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发展,实现做事、管人、促廉相结合,实现提高工作水平与持续队伍清正廉洁相协调。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明确规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职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职责。这天我们具体对到每个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赛”的主要职责进行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也就是“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负重要领导职责,对分管办公室主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职责;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股室主任、股室长负重要领导职责,对分管的其他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负领导职责。追究群众职责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职责,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职责。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职责。实施职责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职务的变动而免于追究。落实党风廉玻建设职责制“一岗双责”,是领导干部的zz职责。不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就是zz上的失职。如
果本单位成员不断出现作风方面的问题,即使领导干部自身勤政廉政,业务工作突出,也不是称职的领导。
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岗位廉政建设要求
领导干部一方面要自觉参加党组中心组的zz理论学习,不能因为工作忙而忽视中心组学习的机会,甚至不参加中心组的学习。否则,就不明白党组在弘扬什么摒弃什么,提倡什么反对什么,要求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一岗双责”就没有思想基础,也就不能在各个时期得以贯彻执行。相反,透过学习活动,领导干部认真听取周围同志的理论思考,并结合自身的工作加以分析研究,就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的zz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提高敏锐的zz洞察力、鉴别力以及在各种诱惑和风险面前的免疫力、抵制力和处置力,为“一岗双责”的贯彻执行带给强大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要定期组织本科室人员学习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规定,透过学习,让大家充分认识到,我们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我们的工作是为人民服务,真正打心眼里树立群众观点,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三、身先垂范,充分发挥模范和带头作用。
领导干部是一个单位的标杆,在反腐倡廉的问题上同样要做廉政的旗帜。
(一)自律。
作为领导干部就要:
一是自我克制私欲,务必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自我克制私欲,务必筑牢党纪国法防线。
三是自我克制私欲,务必持续健康正常的心态,知足常乐,勤俭崇廉。
四是自我克制私欲,牢记权利与职责是孪生兄弟,有权必有责。
(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重要的组织原则,具体到领导工作中,它又是重要的领导方法。学好用好民主集中制,不仅仅推动工作,而且还有利于班子团结和谐,更加能起到保护自我的作用。
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度建设是根本。“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实现科学决策的有效途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务必经群众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为“三重一大”制度。
(三)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就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每个领导干部的职责。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是党风廉政法规体系中的基本的、基础性的制度,是透过明确职责、严格考核、追究职责等环节,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任务落实的一项保障制度,是督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的一项重要的和行之有效的根本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划分:①各级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②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同级班子成员出现的问题,负直接领导职责;对下一级正职领导干部出现的问题负主要领导职责。③各级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职责。④各级各部门既要负责抓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还要承担和落实党委、政府部署的反腐败专项治理任务。
职责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们县加大了职责追究的力度,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严肃性,保障了职责制的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规定》明确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并归纳列举了应当实施职责追究的七种具体情形,主要包括: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对上级交办事项不贯彻落实;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班子成员和下属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对下属人员违法行为放任、包庇、纵容,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
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对象:中央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但由于乡科级干部,个性是县直属机关的科级领导干部和乡镇领导干部,大多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其行为关系党的形象和党群干群关系,在应对人财物方面的实际事务,容易产生权钱交易和不廉洁行为。我县为保证县经济和谐发展,加强对乡科级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于2010下发《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澜组通〔2010〕24号)文件,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象主要是我县各单位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副科级及以上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就应报告的9条事项:
1、本人婚姻状况;
2、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状况;
3、本人因私出国(境)的状况;
4、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的状况;
5、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及有关状况;
6、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指同财产共居的子女,下同)私人在国(境)外经商办企业的状况;
7、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担任外国公司驻华、港澳台公司境内分支机构主管人员的状况;
8、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的状况;
9、本人认为应报告的其他事项。
五、案例警示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得出,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管理混乱或工作中失职、失察,导致本地区、本部门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职责人。党政领导干部要处理好带队伍和抓业务的关系。带队伍和抓业务是“一岗双责”中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二者缺一不可。抓好业务工作的前提就是要带出一支zz坚定、作风正派、公正廉洁的队伍,否则做好业务工作就是一句空话。因此,在工作中要用心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消极腐败、低级趣味的错误思想,正视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做到清正、勤政、廉政、公正,强化领导干部的岗位意识、职责意识风险意识和公仆意识。要牢记“权力就是职责”、“权力越大职责就越大”的道理,从而真正不辱使命,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最后送各位一首打油诗。
律人先律己,管人先做人;
不滥施权威,不压制民主;
党员精神永不倒,人后和人前一个样;
慎交友,勤耕读;重德性,去浮华;
亲君子,远小人,孝父母,严子女;
家庭平安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