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斗殴怎么处理
总结(1):
打架斗殴警察会怎样处理
一、具体解析:
殴打他人的行为是违法的。就涉及的职责来看:那里打人结果构成轻伤以上,触犯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能够追究刑事职责。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由www.telnote.cn整理]
从行政职责角度来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你们这属于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从民事职责角度,殴打他人属于对于侵犯他人人身权的行为,受害人能够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职责,包括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就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根据我国《侵权职责法》的规定,由于侵权而受到人身损害时候,能够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具体各项的计算标准能够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35条的具体规定。
二、法条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总结(2):
浅谈如何处理学生打架
虽然学校规章制度严令不准学生打架斗殴,但学生之间的磨擦经常存在,处理不当很容易造成打架事件。
如遇打架事件,如何处理呢,此刻我就处理程序和方法提几点自我的看法。
一、现场控制阶段。
打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到场,并控制局面。班主任要在学生中间安插明岗暗哨。“明岗”指的是班干部,宿舍长,他们对当天值日的班级或各自的宿舍的安全状况要负起责来,遇到有状况发生,能制止的要及时制止,如不能制止,要第一时间通知给班主任和就近的老师。“暗哨”指的是班主任透过观察,在学生内部挑选信的过的学生作为“情报人员”,随时向自我通报信息。
这样打架事件发生后,班主任能第一时间掌握相关状况。如有时间,要及时赶到现场,把当事人带回到办公室。切忌在现场给学生问话、论理。当然有很多时候,没有人承认自我是当事人,这时能够找在现场的表现较好的学生到一边问清状况,或能过现场观察确定“嫌疑人”带回办公室。并要求其它围观的学生回自我宿舍(座位、班级),现场找其它老师或指定负责的同学看好现场,维护秩序。
二、事件还原阶段。
当事人带到办公室(门关好,持续安静环境)后,分开询问事情经过,简单了解一下状况。检查一下双方受伤状况,如有受伤,则先安排人员送医院,并通知双方家长到校。如未受伤,或受伤不严重,可让双方写事情经过,要求写清楚时间,地点,事情原因,经过,几人参加,谁先动手,几人动手等要点。
然后透过看双方对事情经过的描述,分开询问事件的细节,以至对事件的发生有清晰的了解。学生在陈述事情经过时都会避重就轻,指责别人,掩饰自我,强调自我行为的合法性。所以处理的老师要有必须的辩别潜力,透过询问细节或向其他在场人员的了解,决定学生是否撒谎。
但同时要认识到这样一个问题,学生为什么撒谎,是因为他怕,怕被老师、家长责骂,怕被学校处罚,怕承担职责。有些犯错误的同学态度很差,口气很强硬,其实这就一种心虚,害怕的表现,正是因为害怕,才要用这样的方式来掩饰。
所以一开始老师就要对学生证明态度,套用监狱的一句话即“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用在我们那里,是要让学生明白以下几点。
第一,态度决定一切,老师让你们讲出来就是给你们一个认错的机会,犯了错误先要坦诚认错,有错不认,是错上加错,那会受到更严重的处罚。第二,要诚实,世上的事白的黑不了,黑的白不了,撒谎终究会被揭穿,到那时,你所说的话都没有人采信,作为不守诚信,敢做不敢当的人,会被人瞧不起。第三,老师了解状况的目的不是惩罚谁,而是帮忙大家化解矛盾,不要再发生不愉快的事,大家想解决问题就要配合老师,讲清楚问题。
经过做思想工作,根据相关证据、证言,能够还原事情真相。
职责的划分要基于对整个事件前因后果清晰的了解的基础上,作为兼任“检察官”和“法官”的老师要做到公平、公正,才能让学生信服,不留后遗症。
对于职责的划分,从结果上分析,要弄清谁先动手,从过程上分析要了解动手的原因,挑起事端,把事件扩大化和先动手的学生要负主要职责,打乱公物,或打伤对方的学生要负赔偿职责。然后根据学生所错误轻重,报学生科给予必须的处罚,有必要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教育中要纠正学生的几点错误认识:
1、有理就能动手(他威胁我,他骂我,或他做了有损害我的事)。
2、他打我,我就要还手。
要让学生明白,动手是事情的升级,如果矛盾只限于口头上的争论,不会产生严重的后果,但动了手,性质就变了,会造成对方的伤害。动手打人蕴藏着极大的风险,以前就有一巴掌打出几千块钱的案例,那怕对方没有事,到医院随便检查下,照个ct,也得花个千儿八百的,顶的上我们好几个的生活费了。
动手打人是个素质问题,动物界中普遍存在“打架斗殴”,是因为它们没有思维,没有语言,不会思考,不会沟通和表达,只好用暴力解决问题,如果人一激动就动手打人,那和动物有什么区别?动手打人也是处理事情的习惯问题,有些人在情绪激动时就忍不住要动手,这是个很坏的习惯,在社会,大人们有什么矛盾都明白找警察,动手解决问题必须把自我置于不利的境地,这种习惯一旦养成,将来在社会上会吃大亏的。动手打人也是欺软怕硬的表现,为什么呢?为什么敢动手打别人,是因为自我人多,势力大,或自我强壮,打的过别人,所以别看打人的人是一时冲动,但在动手之前,必须在心里有所权衡,如果实力悬殊过大,他会动手吗?如果对方是泰森,他会动手吗?
透过深层次的分析,让学生意识到,动手打人是野蛮、愚蠢、丢人的行为,是要承担职责和付出代价的。
学生明白道理后,还要教会他克制手段和防范意识。首先,遇事冷静,小事情不要太放在心上,不要为面子上的事和别人争个你上我下;第二,自我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找老师帮忙,社会上有句流行语:“有事找警察。”在学校也有一句:“有事找老师。”第二,任何时候
都不要动手,也不要挑起别人动手,凡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同学之间本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也不至于水火不容,即使有矛盾,大家也要守住底线,让事情冷一冷再说。
四、做出检讨,相互融合阶段。
在弄清事情真相,划清职责,讲明道理之后,就要让学生对自我的错误做出检讨。在这个环节,各人要深刻认识到自我的错误和不足,不可把客观原因或别人表现作为自我犯错的借口和原因,要诚肯向对方道歉,获得对方的认可,还要做出保证,一是保证以后在自我身上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二是此事件到此为止,谁也能再起事端。检讨和保证要有书面资料,道歉过程当面进行,有必要也可通知家长到校,当着家长,老师的面进行。
对于即将成年的学生来说,口头批评教育是教育的一种手段,也可采用必须的处罚,如对态度不好,不愿认错的学生,可停课反省一段时间;对屡教不改,忘乎所以的学生能够给予必须的劳动处罚。总之,为了强化教育效果,在不违背相关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可采用必须的手段来增强对学生教育。
五、思想汇报,后继跟踪阶段。
事件成理后,学生有没有完全理解老师的教育和处理,有没有思想波动,要及时、多渠道的了解。如让学生每周写一份思想汇报,或向老师进行口头汇报;安排人员观察他在生活中的言行举动,有没有过激言行;向对方了解最近没有发生矛盾等。如果没有要鼓励学生用心向上,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取消处分;如果有则要旁敲侧击,提醒他注意,也可安排学生在他身边进行帮扶,做其思想工作。
这是我对一般打架事件的处理方法和程序提出的几点看法,在实际操作中,因状况不一样可灵活运用,但客观了解事件真相,公平公正处理问题,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化解学生矛盾,不留后遗症是处理学生打架事件的几条重要原则,望各位老师能正确理解运用。
总结(3):
员工打架斗殴怎样处理
首先你要让他们明白打架已经不再是企业内部的问题了。虽然他们是在单位里打架的,但是这触及到法律。凡是16周岁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潜力者都是具有刑事职责潜力的人,务必承担刑事职责。务必给他们上一堂法律课。并且在找他们谈的时候务必严肃!
第二在出发方面我以为务必严格。如果他们平时工作潜力强,你还想用他们的话第一步你肯定要让他们做检讨。第二步扣奖金,但是要扣一样多!不轮事情是谁挑起来的。因为你是针对打架这件事的处理,而不是针对谁先挑起来的那件事。虽然他们间有因果关系可有事能够提,能够协调,动手了性质就不一样了。谁挑起来的,为了什么事挑起来的能够另外处理,但是务必肯定打架的处罚务必一样!第三部不能让这两个再在一齐合作做事了,调一个人去别的部门吧
但是我还是推荐你直接辞退他们两个,逼近一个人的潜力是能够培养的,但是我们无法培养人的素质。这务必是从小受的教育所积累的
第三就这件事的处理结果你务必召开一个群众员工的会议,起码你的部门务必召开,让所有员工明白这件事的严肃性及处理结果。不再发生同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