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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上半年质监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08-29 01:49:45
       XX年上半年,临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县委、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局提出的“发展为上,服务为先,执法为民,安全为天”的十六字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工作会议精神,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中心,以效能建设为抓手,认真做好质监工作,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现就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效能建设活动,推进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质监工作水平,按照省局《关于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意见》、市局《XX年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县委《关于转发〈中共阜阳市委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党组召开动员大会、迅速拟定了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学习动员,积极、扎实地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健全了机构。成立了质监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党组书记、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员。在效能建设中,领导小组成员身先士卒,发挥了表率和带头示范作用。二是制定了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根据上级效能建设实施方案,我们结合单位实际和工作任务,按照总体要求,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认真拟定了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对各阶段的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分解,并提出了要求。活动中,我们明确了监督措施,设立了征求意见箱和监督电话,下发了150份质监工作人员履职活动跟踪监督卡,目前回收79份。三是狠抓了学习,首先我们认真组织各股室负责人召开的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第二,我们组织召开了机关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学习动员。第三,我们坚持每周一学习日,认真学习了《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省局《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工作意见》,以及市局《实施方案》、《临泉县质监局XX年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学习中我们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四是制订了效能建设七项制度,并严格执行。五是继续实行纯净考核制度,将各项目标进行了分解,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继续实行绩效考核办法,将目标任务、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安全监察、车辆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等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单位。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六是开展查思想观念、查软环境建设、查业务能力、查工作作风等“四查”活动,并将自查出来的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局。目前,我局结合自查出的问题和履职活动跟踪卡收集的意见建议,制定出整改计划,并严格按照整改计划进行整改。
       通过前两个阶段的活动,我局机关工作效率和队伍建设有了明显提高。所有办事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部工作岗位都实行了首问负责制和AB岗工作制。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把握大势、服务大局的能力和驾驭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案件102起,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无一例错案。在我县近期开展的行政机关政风评议第一阶段中,顺利通过民主测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在上半年全体人员在监管、执法和服务过程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二、狠抓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两个安全
       一是开展食品加工企业调查摸底活动,为保证此项活动顺利开展,在县政府的支持下,以临政办秘[XX]19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印发临泉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局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保证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对91家食品生产企业全面登记造册,并输入电子监管档案。二是开展面粉加工业专项整治活动。对74家面粉生产加工企业建档,全面掌握了我县面粉加工企业数量、证照情况、卫生状况、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其中各种手续齐全的有29家,加工兑换点5家。抽取样品43组,合格36组。对于手续齐全的29家企业,我们给予大力扶持和帮助,对有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不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5家企业,我们加大监管力度和巡查频次,以确保质量安全;对于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37家企业加大整治力度,建议工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封。并和有关部门配合查封面粉生产加工企业31家,6家企业自行停止生产;三是开展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检查饮用水生产加工企业9家,其中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4家,已经受理正在审查的2家,正在申请办证的2家,对1家无证企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限期取证,抽查样品7组。四是加大了对我县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力度,建立落实以“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一报告”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进一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的分类监管,按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大小、技术含量高低、生产条件和质量保证能力水平的高低、检验监管的难易程度等情况,实施分类监管。50家食品生产企业承诺书公示上墙。此外,我局还开展“五一”黄金周、“六一”儿童食品专项整治,销毁变质食品6箱。五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项整治活动,上半年开展“春节”、“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月”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三次,深化了气瓶、压力管道、危险化学品包装压力容器的整治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特种设备数据库。同时加大对重要设备、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管力度,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执法联运机制的建立。半年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7家,检验锅炉22台,电梯3台,气瓶560只,办理特种设备案件21起,下达整改通知书50份,隐患整改率达95%。
       由于措施得力、扎实有效,两大安全工作受到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上半年我局荣获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局长刘恩芳连续第二年被评为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三、以源头监管为重心,强化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把食品安全责任制、打假责任制、安全监察责任制纳入到源头监管责任制之中,将四者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责任区划和责任人员相吻合。将全县划分为五个监管责任区,成立了源头监管、食品监管、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片包干负责的原则,倡导对一对一的监管模式。制定了源头监管、食品监管、执法打假实施方案和工作程序,对全县143家企业的电子监管档案和纸质档案进行完善和清理,规定了定期

巡查,监督检查、抽查制度,对不具备生产能力的7家生产企业责令停产整顿。监督抽查样品80组,完成率达100 %,合格76组,不合格4组,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到位1起。
       二是强化打假治劣工作。上半年,先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活动、春季农资专项打假活动和建材专项整治活动、3C认证产品专项检查、节日期间食品专项检查、计量专项检查共11次。共出动执法人员6500余人(次),检查生产企业214家(次),检查仓储、仓库48个。查封非“B”瓶和捆扎啤酒7万瓶,捣毁制假窝点6个。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12起,其中现场案件42起,立案170起,结案131起。极大地打击了制假售假者的嚣张气焰,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强化服务意识,做好基础性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以质取胜战略。上半年,我局继续以质量和打假两个行政责任制为抓手,充分发挥质量联席会议的作用,第二轮“质量兴县”工作正在准备中,召开质量联席会议一次。通过把源头质量监管、推进名牌战略、强化企业基础工作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促进我县产品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局正积极对安徽临泉山羊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隆茂粮油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名牌培育,对4家小型企业实行对口帮扶,切实帮助这类企业解决质量难题,不断提高其产品质量水平,增强其产品市场竞争力。帮助2家面粉生产企业、3家饮用水生产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帮助5家企业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定期监督抽查80组。
       二是抓好标准、计量等基础工作。上半年帮助企业新订标准1项,农业地方标准2个,办理代码187份,条码3个。共抽查定量包装23组,合格16组,不合格7组,立案7起。12家企业建立计量体系确认,抽查计量器具2组,查处计量违法案件8起。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强检24台次,强检率100%,强检合格率达100%,公平秤设置及受检率达100%,检定加油机156台次,强检率100%,合格率100%。大中型企业在用计量器具强检率100%,合格率100%。查专业集贸市场4个,批发门点16家,生产厂家6家。
       三是认真做好《备忘录》各项工作。制定《穿心莲种植技术规范》、《黑甘薯种植技术规范》两项地方农业标准。国家级无公害芝麻示范项目和三元杂交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进展有序。
       四是法制建设工作得到加强。上半年我局出台完善了《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制度18项》,有效地对执行人员及行政行为进行了规范。上半年,加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各级媒体上刊登报道共11篇。围绕“”、效能建设、送法下乡安全月等开展宣传活动7次,突出宣传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重要作用和工作成效,为打假治劣工作的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舆论环境。
       五、存在问题
       一是效能建设活动中,个别同志对zz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高,认识不到位,以为是走形式。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对理论学习认识还不足;二是工作在第一线的同志,工作往往是到企业进村串户进行检验检测,在机关办公室的时间少,有时觉得不一定要呆在办公室,纪律有所松懈,不能坐下来系统地进行学习;三学习针对性不强,尤其是与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三是机关个别职工上班时不能严格按照局内规章制度工作,存在早退和脱岗现象。
       二、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受人员素质限制,对企业的技术指导不够,服务质量有待提高,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在源头监管中,对小作坊企业的监管措施不得力,监管效果不明显;执法队伍“三员”建设待加强;由于人员力量经费有限,存在工作不够到位,督导不够理想的问题。特别是经费不足,无法开展大范围的产品监督检验,致使日常监管工作难以满足要求;无证查处力度不大,证后监管不力,企业信息收集不全等情况。职能股室队所相互配合不够。
       四、在行政执法中,部分执法人员办案水平不高现象,执法过程中宣传法律法规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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