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安全责任协议范文
发布时间:2018-10-09 12:10:57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使用与管理,经双方商定,就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订立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本协议为房屋租租赁合同的附件,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房屋使用条件的房屋,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一经发现视租赁合同终止,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租赁房屋只能承租人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将立即视租赁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毁约责任。
3、严禁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简单装修的需经甲方同意,未经同意私自装修的一经查出将追究法律责任。
4、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5、租赁房屋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水壶、电水杯、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乙方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6、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7、凡经营性房屋和厂房的必须按照有关消防规定配备消防用品,一经发现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于年月日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