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乡村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范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加强农村安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是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农村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镇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村的安全生产工作量大面宽,基础较为薄弱,安全知识的普及与教育等工作必须引起村两委的高度重视。村主任是本辖区农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体村两委班子成员要履行相应的职责,日常工作要在镇安监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办。农村安全工作一定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农村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二)各村委农村安全工作年初要有安排,年底要有书面总结。在召开村组会议、村民议事会议、村民大会等会议上必须讲安全。要开展经常性的深入到农户、院落、集中居住点、种养殖基地、经营场所开展安全检查(要有记录)。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隐患消除情况必须有文字记载,重特大隐患消除情况要报镇安办备案。如遇紧急情况,各村应在及时上报的同时先行果断处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抓住重点、搞好预防性工作
农村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指那些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方面,主要包括:农户住房安全管理;鼠药、农药的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举行宴会时防食物中毒;预防沼气、煤气中毒;农村防火。特别是油库、液化气库、酒库、酒精库、烟花爆竹门市及仓库、粮油库、竹木市场等易燃易爆仓库周围的农田,必须严格禁止火种。林区必须搞好森林防火、预防山体滑坡;各村要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完善本辖区内灾后重建道路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公路沿线各村必须教育农民群众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拖拉机、收割机械、货三轮、农用汽车等各类行走机械,严禁违章超载、超速、非法载客;机动车无牌无证的,要清理出名单,劝其完善手续,拒不办理的,要向相关部门报告。搞好排灌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固定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监部门的专门培训,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持证上岗;农村及场镇旧房拆、建和修建,维修塘、库、堰、机沉井等水利设施时,必须按安全要求,搞好防护,在作业中要预防垮塌、摔伤、物体打击和高空坠物事故;龙蟒河沿岸各村和水库周边村在汛期要预防洪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中小学校舍、食堂要预防垮塌;学生食堂防止食物中毒;管好农村用电安全,临时用电的拆、装、架设必须向供电部门申请,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按规范操作。加强农村房屋安全建设,加大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寺庙等危房的排查力度。在高压电线、电杆、水源、道路交通设施附近建房必须依法经过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农村(含场镇)的大型集会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在集会期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民兵搞好安全值勤和防护。
三、搞好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通过标语、公示栏、广播、会议等形式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广播宣传的安全稿件或内容,要进行必要的记录注明播出时间次数;在有重大危险源的地方,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牌、标志。
四、按照农村村民自治的原则,充分发挥村委会、村民小组的管理作用,让其在管好生产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要编制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以便事故发生后,能及时、科学、有效的组织救援,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