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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有关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4 13:47:46

  按照《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粮办〔20**〕12号)精神,结合粮食行业实际,现就粮食系统开展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活动方案,落实经费和保障措施。围绕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意识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活动,为促进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和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强化宣传,注重实效

  各地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活动主题,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本着大宣传、大教育、进基层、重实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6日)、安全生产知识传播、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身边隐患随手拍等活动,强化“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观念,提高安全责任意识,营造人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检查,消除隐患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章、规程及标准,集中组织对储粮安全、仓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库区防火、防汛、粉尘防爆、储粮化学药剂和化验室检化验试剂、收储作业、车辆交通、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应急预案等进行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

  四、认真总结,宣传典型

  各地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在6月份每周四前及时上报本地本单位开展重要活动的信息和照片。并在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并将活动总结于6月25日前报送市粮食局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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