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间优秀借款协议
发布时间:2018-09-26 08:39:38
出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借款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乙公司系甲公司全资子公司,现因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同意借给乙方资金用于临时周转。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用途:
1、乙方向甲方的借款只能用于临时周转,具体为:
2、乙方必须按照本借款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二、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三、借款期限: 年。
1、借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实际借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
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内,乙方应当向甲方结清借款本息。
四、资金占用费:
本协议借款自甲方划出之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收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月支付。
资金占用费所涉及的税负成本,由乙方承担或妥善解决。
五、支付方式
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借款一次性打入乙方以下账户。 借款人乙方用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六、特别约定
本借款如需完善抵押担保手续的,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完成抵押登记的办理。
七、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