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选人用人公信度自查报告
根据全市市直单位选人用人公信度测评检查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组织部对2008年以来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了自查分析。现就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我们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工作,召开全体干部会进行了集中学习和讨论,要求全体干部不仅要熟悉,更要精通,要带头把《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一是认真学习。要求机关干部逐章逐条地学习领会,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练好业务基本功的重要教材,结合工作实际,刻苦钻研,将重要的规定和条文熟记于心,做到应答如流,成为精通干部人事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加强宣传。利用武当党建网、秦楚网、十堰日报等新闻媒体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知道干部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提高参与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了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要抓好贯彻执行。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要求执行。四是要加强检查指导。我们在搞好部机关学习的基础上,还加强了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行为,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
二、严格执行《条例》,选准用好干部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选准用好干部。一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根据《条例》规定,制定并完善了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和考察责任制。干部任用的考察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考察对象、考察时间预先告知。在考察中充分听取部机关干部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尽量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在考察方式上,既采取个别谈话,又采取查阅资料、档案等方式进行。同时认真撰写考察材料,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个人情况。三是实施有效监督。干部监督科参与干部部机关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对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实行任前公示制。凡科级副科级干部,下发正式任职通知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坚持有反映必查证。对查实的问题,影响干部任用的,不予任用。
2xxx年以来部机关共提拔实职科级干部2人,均按干部任免的任职条件,在编制职数限额内调整,没有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
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防止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做到了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程序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在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方面,各干部科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部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干部任用中坚持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机关党委在干部任用的各个环节上坚持原则,积极给部领导当好参谋,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几年来,我们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坚持五公开(职位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部机关的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同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