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9-09-03 12:06:1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1年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创建法治政府活动
各乡镇应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的要求,结合实际,全面启动创建法治政府活动,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二、开展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
确定区公安局、区农业局、区工商局三个部门为示范活动单位。示范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以及区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梳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落实执法责任,着力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探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途径和办法。要结合本部门行政执法实际,制定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做到加大执法力度添新举措、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出新成效、增强队伍素质上新台阶。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综合指导,定期开展总结交流,为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经验。(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一是统一规范性文件的界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期调研、中期论证和后期审查工作。二是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坚持合法性原则,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有效期制度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规定有机整合。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及《x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通知》(绵游府发[XX]19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的规定,认真审查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区政府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四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巩固清理成果。五是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在被正式通过后应当在游仙政务网上公布,尽快让群众了解和知晓。(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四、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大力推进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特别要把游仙政务网和今日游仙办成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推进区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工作,构建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监督力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认真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保密局、区信息办)
五、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要求,加大行政调解工作的力度,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纠纷,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新方法。制定行政调解办法,明确调解原则、调解范围及调解程序,确保行政调解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调解流程,设计配套的调解文书,建立健全衔接联动机制,不断强化调解优先意识,科学、规范、高效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六、完善科学决策机制,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一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认证和政府集体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听证制度,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年内选择1-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听证。二是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确保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比例达到100%。三是认真落实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促进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四是完善重大行政决定评估机制,采用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修定行政决策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效果评估制度,年内选择1-2件已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效果评估。(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
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归并行政审批职能,核减行政审批项目,完善行政审批清理规范后续监管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落实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继续推行行政审批制度与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相结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涉及行政审批的各类中介活动,防止“变相审批”和“只批不管、以批代管”现象。创新审批服务方式,通过推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推广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监察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办、区信息办)
二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收集机制,强化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积极推进综合应急管理平台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培训和综合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八、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专项依法治理。围绕“两个加快”,针对制约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加大依法治理力度,通过强化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发展环境。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灾后重建正常秩序,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涉灾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监察局、区重建办、国土三分局、区房管局、区建环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
一、开展创建法治政府活动
各乡镇应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的要求,结合实际,全面启动创建法治政府活动,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二、开展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
确定区公安局、区农业局、区工商局三个部门为示范活动单位。示范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以及区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梳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落实执法责任,着力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探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途径和办法。要结合本部门行政执法实际,制定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做到加大执法力度添新举措、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出新成效、增强队伍素质上新台阶。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综合指导,定期开展总结交流,为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经验。(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一是统一规范性文件的界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期调研、中期论证和后期审查工作。二是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坚持合法性原则,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有效期制度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规定有机整合。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及《x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通知》(绵游府发[XX]19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的规定,认真审查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区政府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四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巩固清理成果。五是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在被正式通过后应当在游仙政务网上公布,尽快让群众了解和知晓。(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四、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大力推进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特别要把游仙政务网和今日游仙办成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推进区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工作,构建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监督力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认真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保密局、区信息办)
五、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要求,加大行政调解工作的力度,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纠纷,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新方法。制定行政调解办法,明确调解原则、调解范围及调解程序,确保行政调解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调解流程,设计配套的调解文书,建立健全衔接联动机制,不断强化调解优先意识,科学、规范、高效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六、完善科学决策机制,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一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认证和政府集体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听证制度,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年内选择1-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听证。二是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确保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比例达到100%。三是认真落实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促进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四是完善重大行政决定评估机制,采用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修定行政决策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效果评估制度,年内选择1-2件已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效果评估。(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
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归并行政审批职能,核减行政审批项目,完善行政审批清理规范后续监管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落实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继续推行行政审批制度与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相结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涉及行政审批的各类中介活动,防止“变相审批”和“只批不管、以批代管”现象。创新审批服务方式,通过推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推广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监察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办、区信息办)
二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收集机制,强化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积极推进综合应急管理平台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培训和综合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八、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专项依法治理。围绕“两个加快”,针对制约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加大依法治理力度,通过强化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发展环境。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灾后重建正常秩序,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涉灾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监察局、区重建办、国土三分局、区房管局、区建环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