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务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工程劳务用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部:
二、工程名称:
三、工程地点:
四、劳务施工内容:
五、工期
用工开始日期 年 月 日,用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六、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 种结算方式。
第壹种结算方式:包干单价。根据上海市“九三”预算定额规定计算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 元。根据乙方施工的建筑面积乘以包干单价确定最终结算总价。
第贰种结算方式: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天。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出勤天数乘以工资标准后计算乙方最终结算工资。
第叁种结算方式:计件工资。根据上海市“九三”预算定额规定计算乙方实际施工内容的定额工日,结算标准 元/工日。根据定额工日数乘以结算标准确定最终结算总价。
第肆种结算方式:
劳务用工合同总价:
1、无论采用上述何种结算方式,甲方均先向乙方支付生活费。具体支付办法为:签订本合同次月开始,每月支付一次,标准为 元/人。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施工内容,并达到本合同约定要求后,经双方确认结算金额,甲方一次性将结算余额全部支付乙方;若乙方施工工期跨越春节,则甲方于春节前20天向乙方结算已完工程量80%的人工工资,其余20%待乙方全部完成本合同施工内容后,一次结算。
2、乙方承担本合同之外的施工内容,事前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事后7日内向甲方签证确认,否则甲方不予结算工资。
3、乙方人员增加,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增加的人员甲方不予结算工资。
4、乙方施工结束后,若人工费超过合同总价,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七、质量:
八、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施工现场乙方必须达到 级文明工地要求;必须达到 级标化工地要求。
九、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施工交底和三级安全教育,并提供施工图纸。
2、提供施工临时设施和水、电源,提供乙方人员的住宿。
3、为乙方人员代办暂住证、胸卡等有关证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进场,进场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或办理有关证件(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务工证、上岗证等),保证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进场前,乙方须确定其负责人,并订立委托书,授权委托其负责人代为与甲方结算、领取工资以及处理与其相关的事务。
3、保证向甲方填报各种资料的真实性,禁止弄虚作假,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
4、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和方案组织施工,必须更改时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和结算工资。
5、乙方人员进出现场、生活区必须佩戴胸卡,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出现场和生活区,非作业时间,不得进入工地。
6、乙方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月节点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计划,甲方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进度,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连续二个月未完成计划,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人员在施工中须服从甲方管理和指挥,增强自我管理意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8、乙方进场前必须如实向甲方告知健康状况,包括有无残疾、传染病等影响从事本工种施工和他人健康的各种疾病。如因乙方残疾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进场后甲方发现乙方人员中健康状况不适于现场施工作业者,必须无条件退场。
9、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关于劳务用工的管理制度,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辞退。
10、严格按照施工工序组织施工,未经甲方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1、对甲方所提要求存在异议时,可采取协商办法处理。
1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扰乱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退场。
十、工程质量与验收
1、验收以《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国家和地方制订的其他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为依据。
2、施工中若国家或地方颁布强制性标准或规范则执行新标准或规范。
3、未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需进行返工,直到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返工费用。甲方向乙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中,乙方不得再要求增加费用。
4、乙方应向及时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5、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在施工中未能按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乙方必须返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此类返工不顺延工期。
十一、安全施工
1、无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劳动管理的政策、规定及甲方管理制度。
3、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应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甲方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遇特殊情况需拆除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认为甲方的安全措施不完善的,可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及时处理。
4、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特殊作业必须采取系安全带等安全措施,禁止吸烟。
十二、产品保护
1、在工程尚未验收交付之前,乙方施工区域内已完工程、甲供材料、成品及设备的产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期间发生损坏、遗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和赔偿。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好建筑材料、施工工具、设备的保管和维护工作,以及公共部位的成品保护。
十三、违约责任
1、施工期间发生以下之一情况,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1)接到甲方的进场通知未按期进场。
(2)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质量事故隐患且不及时整改。
(3)现场施工管理混乱且不及时整改。
(4)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甲方的进度计划。
(5)乙方不能达到甲方施工要求。
2、乙方不得浪费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浪费的材料款;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材料、设备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乙方结算金额 计算。
4、乙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视情况乙方承担50-80%的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全部施工完毕,甲方结算后终止。
甲方(盖章)
项目责任人(签字)
乙方班组全体成员(签字、指印)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