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电力局供电所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
20XX年以来,我局标准化供电所建设工作在省、市公司的领导下,按照国网公司和省公司建设标准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按照“先试点,后推广”,3年完成全部供电所标准化建设的步骤,在全县14各基层供电所开展了标准化供电所建设。20XX年,我局XX供电所、XX供电所、XX供电所被省公司命名为标准化供电所;20XX年,我局继续在XX供电所、XX供电所、XX供电所、XX供电所、XX供电所、XX供电所开展标准化供电所建设,通过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省公司开展农电专业化管理创标杆活动,提高供电所各项工作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为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中的不足,我们依据《省电力公司标准化供电所考核标准》,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创建标准化供电所的主要做法
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20XX年工作伊始,我们便成立了局标准化供电所建设领导小组,主管局长任组长,营销、安监、调度、生技等各相关部门主任为成员;制定了标准化供电所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落实责任,加强监督考核;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共同推动供电所标准化建设,提高供电所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从而促进局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供电所硬件设施标准化建设,规范服务设施。按照《XX省电力公司标准化供电所建设标准》和《标准化供电所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和便于管理、方便客户、经济合理的原则,设置了所长室、综合办公室、营业厅、值班室、档案室、工器具室、备品备件库、车棚、职工餐厅等必要工作生活场所;14个供电所均建立了视频会议室,实现了网络视频会议;XX供电所、英豪供电所还建立了实训场地,配备了培训设备;营业窗口统一按照VI视觉识别系统统一使用国家电网公司标识系统,公布电价、服务承诺、业扩流程、监督岗等内容,方便用户咨询;配备了雨伞、胶鞋、气筒、饮水机等便民设施,使客户一进入营业厅就能感受到规范、真诚、优质、方便的电力服务。统一配备应急抢修车辆,统一使用国家电网公司标识系统,保证服务承诺的兑现。
2.供电所基础制度与资料标准化。按照农电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供电所应具备国家电网公司农电标准化体系中供电所管理标准目录规定的相关标准,我们组织生技、安监、营销、调度、政工等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县电业局供电所标准化管理模式》、《县电业局供电所标准化管理工作流程》等14套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统一印发至各供电所,各所按标准开展各项工作。各所加强自己设备台帐等各类资料、档案收集管理,建立了档案室,资料集中规范存放,统一编号,档案管理符合标准;定期开展生产、营销、服务等专业管理分析工作,针对工作薄弱环节,优化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有效性和工作效率。
3.供电所岗位设置及人员管理标准化。按照供电所作业组织专业化,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局设立线路代维中心,对全局XX千伏线路进行巡视维护,各所成立营销班、配电班和服务班,各班按照相应标准,开展专业化作业,实行营配分开,抄收分离,极大的强化了专业管理,提升了供电服务品质。加强和规范农电工管理,完善奖励与考核机制,为农电工统一办理“三金”,解除其后顾之忧,调动农电工工作积极性。
4.供电所各项工作过程标准化。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建立健全以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按照供电所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加强监督考核,奖惩兑现。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卡使用规定》,积极开展现场标准化作业,相关人员能熟练掌握现场标准化作业卡的执行操作,并能正确使用。认真执行“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规程和省公司农电两票使用管理规定执行,“两票”合格率达XX0%,“两票”按月统计,记录齐全、完整。台区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管理规范,及时督促客户安装末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认真开展配电设施“两清理”工作,配电线路标识、编号等规范。
5.供电所管理手段信息化。各所按照定置标准配备电脑,按照SG186农电管理业务应用的要求,通过光纤和通讯线路完善了网络通道建设,正在应用的办公OA系统、生产管理系统、营销系统实现了供电所与县局数据的实时传输基础,实现了设备信息、营销数据、流程控制、指标分析、业绩考核等实时管理功能,操作票、工作票、业扩流程等安全生产、营销管理工作流程实现网络流转。供电所工作人员能熟练使用信息管理系统,能按规定时限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数据信息。20XX年新上的智能巡检系统,借助GPRS定位系统,对线路坐标进行采集,实现了线路巡视的智能化,及时发现缺陷后,拍照、记录缺陷详情,通过巡检系统上传审批,实现了线路巡视的网上流程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存在问题
在自查中,我们发现,多数供电所都能按照标准化供电所管理要求开展工作,个别供电所还存在以下方面的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提高:
1、个别供电所在专业化作业方面工作开展不够深入,存在死角;
2、个别供电所记录内容不完整、不充实,有的没有及时归档,有的档案编号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