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24-08-11 04:11:5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准则,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创建人口协调发展先进镇为统揽,突出一个重点(基础管理),寻求三个突破(世代服务的深化和拓展、新农村新家庭建设、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加大三个力度(综合治理、队伍建设、考核奖惩),为全镇人口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1、计划生育率达%以上;
2、孕前—围孕期保健率达90%以上;
3、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4、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95%以上;
5、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6、信息准确率达98%以上;
7、计划生育队伍建设达到省定标准;
8、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基本兑现;
9、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和行政规范落实率达95%以上;
10、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人均达20元。
三、工作措施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2011年我镇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措施是:突出一个重点,寻求三个突破,加大三个力度。
㈠、突出一个重点。即:突出人口计生基础管理这个重点,包括季度服务、节育措施落实、政策外怀孕处理、流动人口管理、照顾再生一孩孕情跟踪服务、信息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
1、季度服务抓清底。要把季度服务作为基础管理的龙头措施,在提高服务进度与质量的基础上,要突出抓好清理见底,不留服务尾子,真正达到查要彻底、清要见底,并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节育措施抓落实。对所有已婚育龄妇女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弄清应落实、已落实、待落实、无措施、需要更换措施人员,要建立节育措施落实台账。对未落实的、待落实、需要更换的,要落实专人跟踪服务,限期落实到位。禁忌症的认定一律以县计生指导站出具的诊断医疗书为准,一旦能够落实的要及时落实。生育人员必须在3个月内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剖宫产者必须在6个月内落实节育措施。要引导群众知情选择,要通过专项考核,不断推进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工作,确保落实率进一步提高。
3、政策外怀孕抓处理。定期对已婚育龄妇女孕情情况进行清理,发现政策外怀孕有一例要处理一例。要注意早发现、早处理,杜绝大月份怀孕,降低工作难度和工作成本。
4、流动人口抓管理。全面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台账,确保无一漏管、失管。要落实跟踪管理服务责任人,督促流动人口按时参加服务,严格执行全年两次见面服务、两次信息反馈的管理服务制度,坚决杜绝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
5、孕情管理抓跟踪。进一步落实省人大《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建立“两非”专项整治制度,对依法怀孕人员落实镇、村、组三级责任人全程包保责任制。加强对从事b超操作、涉药人员、医务人员教育管理,依法从重处理“两非”行为责任人和当事人,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活动,消除性别歧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
6、信息管理抓核查。定期组织计生一条线人员,对计生信息进行核查,及时纠正和变更错误信息,确保计生信息与实际情况相一致和信息引导服务功能的发挥。 《1》《2》《3》《4》
7、社会抚养费抓征收。严格执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违法生育者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要规范征收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征收,立案率要达100%。要坚持征收标准,杜绝人情风。要提高征收率,当年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要达80%以上,往年政策外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要达90%以上。要规范使用票据和资金管理,统一使用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不得使用其它票据。征收资金全部解缴县财政专户,不得自收自支,挪作它用。
㈡、寻求三个突破。即:在世代服务的深化和拓展、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及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上寻求突破。
1、在“世代服务”的深化和拓展上求突破。围绕以人为本、人人享有良好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的总目标,全面开展公益型、倡导型、特需型服务,充分发挥服务体系功能,履行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行政服务、信息咨询、药具发放、人员培训等职能,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在宣传教育上,运用多种形式和时机,向育龄群众宣传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宣传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知识,宣传优生优育、科技致富知识,从而使育龄群众自觉转变观念,执行人口计生政策,提高自身素质。
在技术服务上,做精计划生育免费服务项目,包括优生优育咨询指导、孕情环情监测、上(取)环、人工流产、节育并发症诊治,做强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项目,包括染色体检测、不孕不育症诊治、更年期保健、rti查治、宫颈癌筛查等。拓展倡导型、特需型服务项目,包括“健康短信提示”、“保健心语视聊”、“网上远程会诊”等。
在行政服务上,帮助育龄群众办理照顾再生一孩手续,办理和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在服务中力求高效、快捷、方便,着力提高群众满意率。
在信息咨询上,充分利用镇、村、组三级计生服务网络,及时准确、全面地搜集整理育龄群众各类服务信息和需求信息,发挥信息引导服务的功能,按指令开展随访、访视服务,满足群众需求。
在药具发放上,建立健全药具发放队伍,配齐药具员。每个村至少设立两个药具发放点,在集镇药店、商场、超市建立药具发放点,确保免费药具易得率达100%。
在人员培训上,利用镇、村(居)人口学(分)校,定期对党政干部、计生干部、育龄群众进行培训,学习人口理论、政策法规,传授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优生优育、致富知识,增强基层干部宣传服务能力和育龄群众维权、保健意识。
2、在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上求突破。以培育新农民、争创新家庭,建设新农村为目标,扎实开展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实现人口计生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发展。
实施“313宣传计划”。镇级创建“一街三校”。即: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宣传一条街、人口学校、致富学校、远程网络学校。村级创建“一院三廊”。即:生育文化大院、报廊、画廊、计生公示廊。利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掀起生育文化建设高潮。
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光荣户、遵纪守法文明户、勤劳致富小康户创建活动,发挥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不断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向纵深发展。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准则,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创建人口协调发展先进镇为统揽,突出一个重点(基础管理),寻求三个突破(世代服务的深化和拓展、新农村新家庭建设、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加大三个力度(综合治理、队伍建设、考核奖惩),为全镇人口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1、计划生育率达%以上;
2、孕前—围孕期保健率达90%以上;
3、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4、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95%以上;
5、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6、信息准确率达98%以上;
7、计划生育队伍建设达到省定标准;
8、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基本兑现;
9、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和行政规范落实率达95%以上;
10、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人均达20元。
三、工作措施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2011年我镇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措施是:突出一个重点,寻求三个突破,加大三个力度。
㈠、突出一个重点。即:突出人口计生基础管理这个重点,包括季度服务、节育措施落实、政策外怀孕处理、流动人口管理、照顾再生一孩孕情跟踪服务、信息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
1、季度服务抓清底。要把季度服务作为基础管理的龙头措施,在提高服务进度与质量的基础上,要突出抓好清理见底,不留服务尾子,真正达到查要彻底、清要见底,并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节育措施抓落实。对所有已婚育龄妇女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弄清应落实、已落实、待落实、无措施、需要更换措施人员,要建立节育措施落实台账。对未落实的、待落实、需要更换的,要落实专人跟踪服务,限期落实到位。禁忌症的认定一律以县计生指导站出具的诊断医疗书为准,一旦能够落实的要及时落实。生育人员必须在3个月内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剖宫产者必须在6个月内落实节育措施。要引导群众知情选择,要通过专项考核,不断推进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工作,确保落实率进一步提高。
3、政策外怀孕抓处理。定期对已婚育龄妇女孕情情况进行清理,发现政策外怀孕有一例要处理一例。要注意早发现、早处理,杜绝大月份怀孕,降低工作难度和工作成本。
4、流动人口抓管理。全面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台账,确保无一漏管、失管。要落实跟踪管理服务责任人,督促流动人口按时参加服务,严格执行全年两次见面服务、两次信息反馈的管理服务制度,坚决杜绝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
5、孕情管理抓跟踪。进一步落实省人大《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建立“两非”专项整治制度,对依法怀孕人员落实镇、村、组三级责任人全程包保责任制。加强对从事b超操作、涉药人员、医务人员教育管理,依法从重处理“两非”行为责任人和当事人,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活动,消除性别歧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
6、信息管理抓核查。定期组织计生一条线人员,对计生信息进行核查,及时纠正和变更错误信息,确保计生信息与实际情况相一致和信息引导服务功能的发挥。 《1》《2》《3》《4》
7、社会抚养费抓征收。严格执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违法生育者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要规范征收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征收,立案率要达100%。要坚持征收标准,杜绝人情风。要提高征收率,当年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要达80%以上,往年政策外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要达90%以上。要规范使用票据和资金管理,统一使用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不得使用其它票据。征收资金全部解缴县财政专户,不得自收自支,挪作它用。
㈡、寻求三个突破。即:在世代服务的深化和拓展、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及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上寻求突破。
1、在“世代服务”的深化和拓展上求突破。围绕以人为本、人人享有良好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的总目标,全面开展公益型、倡导型、特需型服务,充分发挥服务体系功能,履行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行政服务、信息咨询、药具发放、人员培训等职能,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在宣传教育上,运用多种形式和时机,向育龄群众宣传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宣传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知识,宣传优生优育、科技致富知识,从而使育龄群众自觉转变观念,执行人口计生政策,提高自身素质。
在技术服务上,做精计划生育免费服务项目,包括优生优育咨询指导、孕情环情监测、上(取)环、人工流产、节育并发症诊治,做强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项目,包括染色体检测、不孕不育症诊治、更年期保健、rti查治、宫颈癌筛查等。拓展倡导型、特需型服务项目,包括“健康短信提示”、“保健心语视聊”、“网上远程会诊”等。
在行政服务上,帮助育龄群众办理照顾再生一孩手续,办理和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在服务中力求高效、快捷、方便,着力提高群众满意率。
在信息咨询上,充分利用镇、村、组三级计生服务网络,及时准确、全面地搜集整理育龄群众各类服务信息和需求信息,发挥信息引导服务的功能,按指令开展随访、访视服务,满足群众需求。
在药具发放上,建立健全药具发放队伍,配齐药具员。每个村至少设立两个药具发放点,在集镇药店、商场、超市建立药具发放点,确保免费药具易得率达100%。
在人员培训上,利用镇、村(居)人口学(分)校,定期对党政干部、计生干部、育龄群众进行培训,学习人口理论、政策法规,传授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优生优育、致富知识,增强基层干部宣传服务能力和育龄群众维权、保健意识。
2、在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上求突破。以培育新农民、争创新家庭,建设新农村为目标,扎实开展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实现人口计生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发展。
实施“313宣传计划”。镇级创建“一街三校”。即: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宣传一条街、人口学校、致富学校、远程网络学校。村级创建“一院三廊”。即:生育文化大院、报廊、画廊、计生公示廊。利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掀起生育文化建设高潮。
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光荣户、遵纪守法文明户、勤劳致富小康户创建活动,发挥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不断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