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08-13 05:48:28
一、总体要求
按照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区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环境三大任务,紧紧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和支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机遇”,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筹措和安排落实好配套资金,确保重点项目资金落实,保持财政政策对经济的促进作用;狠抓增收节支,做强做大财力基础,加大对特色产业、工业、农业园区和小城镇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三农”、教育、卫生、社保、环保等,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坚持依法理财,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目标任务
根据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对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为确保全区财政收入保持合理增长,综合分析经济财政形势,考虑增值税转型、燃油税开征、营业税调整等税收改革政策因素影响,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按高于省下达任务3-5个百分点进行安排,即增长10%,达到39534万元,力争到年底突破4亿元,达到%的奋斗目标。其中:国税部门增长13%,地税部门增长12%,财政部门增长%。地方一般预算支出较上年增长15%,全区年初自有总财力预计267454万元,较上年初增长%,其中:中央补助收入227712万元,上年净结余208万元。
三、主要工作
(一)坚持科学发展主题,支持壮大经济财政实力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着力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以工业化、城镇化、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进新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园区建设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投入机制,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导向,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多渠道投入体系,支持促进融资平台建设,做大做强地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积极争取落实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资金,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充分挖掘企业的潜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发展。进一步整合支农资金,支持以高原特色农业为主的农业园区建设,实施为农民办实事工程和以农田水利设施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支持农业科技推广,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经济和设施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培植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促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农业稳定发展。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形式,加大支持转移培训的力度,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和自主创业能力,促进劳务经济发展。继续支持实施整村推进项目,增强自我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加强与银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协调,积极争取项目贷款。同时,做好“以地生财”的文章,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以项目建设带动经济发展,拓展财政增收空间。
二是狠抓收入组织,着力完善税收征管的激励机制。在继续抓好财源建设的基础上,强化税源管理和监控,切实抓好税收征管质量,增强协税护税的责任意识。继续支持征管部门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税收收入征收工作。重点抓好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资源税等零散税收的征管,力争在这几个税种上有新突破。继续摸清、跟踪了解税源企业的变动情况,采取积极措施防止税源向外地区转移,避免税收流失。进一步完善县级税收增收超收奖励考核办法,挖掘税收收入潜力,确保收入应收尽收,从源头上杜绝“卖税”、“引税”。同时,完善地对县财政绩效考核办法,从机制上激发培植财源、发展经济、做大财政“蛋糕”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项目工作,着力促进全区财力稳定增长。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发展、藏区建设、社会事业、改善民生、发展循环经济等领域,集中精力,支持各部门加大对口厅局汇报衔接的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盯住项目,积极组织申报项目,促使各类专项补助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进一步做好借力发展的文章。充分研究运用省财政即将出台的《关于财政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和实施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政策,加大与省财政的沟通和协调,随时掌握信息,并组织有力的班子研究信息、研究各项财政政策,准确把握建立县级最低财力保障机制改革的精神实质,认真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力争得到上级财政更多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促进全区财力稳定增长。
四是严格综合预算,着力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以“金财”工程为依托,进一步加大非税收入管理力度,强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把政府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招标、拍卖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鼓励盘活闲置资产和低效运转资产,让存量资产发挥最大效益。同时,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和处置收入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扩大财政收入规模。
(二)坚持以人为本,支持解决好民生问题。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加大财政对民生方面的投入,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是支持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设。今年起,省上将提高寄宿生生活费、非寄宿贫困学生助学金补助标准和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使中小学公用经费达到中央规定的基准定额,着力帮助解决寄宿制学校附属设施不足、校舍安全、取暖等突出问题。为此,各县财政要按省上教育投入稳定增长奖补机制的规定加大教育投入,并围绕农村综合改革要求,在民和、乐都两个试点县完成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的基础上,其余四县年内全部化解农村牧区义务教育“普九”债务。
二是支持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健全城镇和农村居民医疗、养老保障制度,扩大城镇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支持健全以医疗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济等为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保障标准自然增长体系。支持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优抚对象抚恤和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补助标准。
三是支持落实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积极安排并争取就业补助专项资金, 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扩大劳务输出,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确保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支持完善公共卫生、村级卫生室等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健全乡村卫生院(室)管理服务运转的长效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化预防保健、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工作,有效减轻城乡居民负担,缓解城乡贫困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增加对计划生育的投入,认真落实好计划生育“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和“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政策。
(三)坚持推进财政改革,增强财政事业发展动力
按照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区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环境三大任务,紧紧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和支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机遇”,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筹措和安排落实好配套资金,确保重点项目资金落实,保持财政政策对经济的促进作用;狠抓增收节支,做强做大财力基础,加大对特色产业、工业、农业园区和小城镇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三农”、教育、卫生、社保、环保等,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坚持依法理财,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目标任务
根据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对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为确保全区财政收入保持合理增长,综合分析经济财政形势,考虑增值税转型、燃油税开征、营业税调整等税收改革政策因素影响,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按高于省下达任务3-5个百分点进行安排,即增长10%,达到39534万元,力争到年底突破4亿元,达到%的奋斗目标。其中:国税部门增长13%,地税部门增长12%,财政部门增长%。地方一般预算支出较上年增长15%,全区年初自有总财力预计267454万元,较上年初增长%,其中:中央补助收入227712万元,上年净结余208万元。
三、主要工作
(一)坚持科学发展主题,支持壮大经济财政实力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着力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以工业化、城镇化、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进新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园区建设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投入机制,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导向,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多渠道投入体系,支持促进融资平台建设,做大做强地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积极争取落实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资金,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充分挖掘企业的潜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发展。进一步整合支农资金,支持以高原特色农业为主的农业园区建设,实施为农民办实事工程和以农田水利设施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支持农业科技推广,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经济和设施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培植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促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农业稳定发展。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形式,加大支持转移培训的力度,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和自主创业能力,促进劳务经济发展。继续支持实施整村推进项目,增强自我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加强与银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协调,积极争取项目贷款。同时,做好“以地生财”的文章,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以项目建设带动经济发展,拓展财政增收空间。
二是狠抓收入组织,着力完善税收征管的激励机制。在继续抓好财源建设的基础上,强化税源管理和监控,切实抓好税收征管质量,增强协税护税的责任意识。继续支持征管部门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税收收入征收工作。重点抓好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资源税等零散税收的征管,力争在这几个税种上有新突破。继续摸清、跟踪了解税源企业的变动情况,采取积极措施防止税源向外地区转移,避免税收流失。进一步完善县级税收增收超收奖励考核办法,挖掘税收收入潜力,确保收入应收尽收,从源头上杜绝“卖税”、“引税”。同时,完善地对县财政绩效考核办法,从机制上激发培植财源、发展经济、做大财政“蛋糕”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项目工作,着力促进全区财力稳定增长。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发展、藏区建设、社会事业、改善民生、发展循环经济等领域,集中精力,支持各部门加大对口厅局汇报衔接的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盯住项目,积极组织申报项目,促使各类专项补助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进一步做好借力发展的文章。充分研究运用省财政即将出台的《关于财政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和实施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政策,加大与省财政的沟通和协调,随时掌握信息,并组织有力的班子研究信息、研究各项财政政策,准确把握建立县级最低财力保障机制改革的精神实质,认真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力争得到上级财政更多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促进全区财力稳定增长。
四是严格综合预算,着力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以“金财”工程为依托,进一步加大非税收入管理力度,强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把政府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招标、拍卖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鼓励盘活闲置资产和低效运转资产,让存量资产发挥最大效益。同时,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和处置收入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扩大财政收入规模。
(二)坚持以人为本,支持解决好民生问题。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加大财政对民生方面的投入,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是支持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设。今年起,省上将提高寄宿生生活费、非寄宿贫困学生助学金补助标准和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使中小学公用经费达到中央规定的基准定额,着力帮助解决寄宿制学校附属设施不足、校舍安全、取暖等突出问题。为此,各县财政要按省上教育投入稳定增长奖补机制的规定加大教育投入,并围绕农村综合改革要求,在民和、乐都两个试点县完成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的基础上,其余四县年内全部化解农村牧区义务教育“普九”债务。
二是支持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健全城镇和农村居民医疗、养老保障制度,扩大城镇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支持健全以医疗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济等为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保障标准自然增长体系。支持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优抚对象抚恤和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补助标准。
三是支持落实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积极安排并争取就业补助专项资金, 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扩大劳务输出,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确保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支持完善公共卫生、村级卫生室等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健全乡村卫生院(室)管理服务运转的长效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化预防保健、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工作,有效减轻城乡居民负担,缓解城乡贫困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增加对计划生育的投入,认真落实好计划生育“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和“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政策。
(三)坚持推进财政改革,增强财政事业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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