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政局救助办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8-09-15 00:13:24
一、主要职能
1、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城乡低保及医疗救助工作计划,组织落实低保及医疗救助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乡低保标准,并负责城乡低保及精减退职人员调整和上报备案工作。
3、负责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核发城乡低保证。
4、指导、督促、检查乡(镇)场和村(居)委会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等工作。
5、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和向上级反映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受理居民有关城乡低保的咨询与投诉,查处有关城乡低保举报、投诉事项。
7、负责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的统计汇总和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和监督敬老院管理工作。
二、服务内容
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精减退职、城乡医疗救助和敬老院管理等。
三、服务对象
城乡困难群众
四、服务承诺
为保证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使群众满意,现向群众郑重承诺:
1、优质服务,热情接待申请救助人员,认真耐心向群众宣传,解释救助政策。
2、照章办事。严格按规定办理城乡低保,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3、严守时限。按规定时限上报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按时完成调查,公示核查,评审工作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居民,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给予书面答复。
4、廉洁自律。不向申请人及其家属卡要;不接受请吃请喝,严格回避制度,不直接为本人家属及其亲友办理城乡低保。
五、主要负责人信息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从政格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
六、联络员信息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