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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学计划名词解释

发布时间:2018-09-15 00:08:38

  体育教学计划名词解释介绍给大家,以下就是小编整理的体育教学计划名词解释,一起来看看吧!

  一、田径:

  凡在2007年秋季和2008年春季区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得前六名和各中心学区田径运动会获得前三名,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二、游泳:

  凡在2007年7月以后,在北京市和海淀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小学生游泳比赛中,获得各项前三名,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三、乒乓球:

  凡在2007年7月至2008年4月,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区级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四、篮球

  A、凡在2007年7月至2008年4月,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市、区小学生篮球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有培养前途的主力队员。

  B、虽未参加市、区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但爱好篮球运动,各项身体素质较好,经专项测试,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五、排球

  A、凡在2007年7月至2008年4月,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市、区小学生排球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有培养前途的主力队员。

  B、虽未参加市、区在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但爱好排球运动,各项身体素质较好,经专项测试,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六、足球

  A、凡在2007年7月至2008年4月,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市、区小学生足球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有培养前途的主力队员。

  B、虽未参加市、区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但爱好足球运动,各项身体素质较好,经过专项测试,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七、手球

  身体素质较好,经专项测试,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八、棒垒球

  A、凡在2007年7月至2008年4月,在市、区行政部门组织的小学生棒垒球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有培养前途的主力队员。

  B、虽未参加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但爱好此项运动,各项身体素质较好,经专项测试,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九、艺术体操(健美操)

  A、凡在2007年6月至2007年3月,在市、区行政部门组织的小学生艺术体操(健美操)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通过艺术体操、健美操。武术、竞技体操等级,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B、身体形态、身体素质较好,有音乐节奏感,具有一定表现能力,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十、武术

  A、通过武术二级以上,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B、身体形态、身体素质较好,经专业测试,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十一、跆拳道、拳击

  身体形态,身体素质较好,腿部力量较强,经专项测试,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十二、射箭

  身体形态,身体素质较好,臂部力量较强,经专项测试,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十三、水球

  熟练掌握两种以上游泳基本技术,上、下肢及腰部力量强,耐力素质好,经专项测试,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需要补充一句的是:如果孩子有体育特长,对有些学校会加分优惠,但如果去好学校的特长班就需要仔细考虑了,特长生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学校在竞赛中拿成绩,学校对特长生的学习普遍不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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