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出生证明流程介绍
重点是落户,出生证只是落户的一道手续,你落户弄好了,出生证基本没什么用了,更改出生证明。
这和你说你二胎人家就开二胎给你一样的,你说你一胎,人家就开一胎的给你,但是审查的是落户哪里。出生证只是证明这个孩子是你生的。
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不好听,暂时改不了,得以后改,16周岁以前随时可以改。
小孩的户口随母亲户口落户。
拿准生证去母亲户口辖区派出所去报户口就行了。
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改名申请。
成年人改名程序是:先报申请去派出所的户籍科,写明理由,由什么名该什么名.再去居委会开证明,你是他们辖区的居民.再去派出所的犯罪科开你无犯罪证明.3份资料一起起交户籍警,如理由充分,7天左右会被批准。改过户口之后,办理新的身份证。
如果还未成年,只需要拿户口簿去更改一下,很快很方便。
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的各种证书、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
公安机关登记出生日期依据的是医院的出生医学证明,其他出生证明材料一般不予受理。你可以要求查询当初在派出所办理出生落户时的原始材料,如果是经办人员的错误,公安机关有责任更改错误,出生证明《更改出生证明》。
居民变更户籍信息中的出生日期,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一寸照片两张
(3)证明实际出生年龄的原始凭证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记载原始出生日期的户口簿,户籍底账等),
(4)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的书面证明,单位证明或学校证明,
(5)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填写”户口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所长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上报分县局审批.
(6) 申请批准后,申请人持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更改,并办理新的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出生年月,不得随意更改。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要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并经过认真调查核实,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给予变更。
一、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年龄认定证明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二、提供单位人事档案复印件。
三、如果是出生落户出现差错需要变更的,应出具变更人或监护人申请、独生子女证、母-子健康手册或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材料。由派出所逐级上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