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贷款的委托协议书
委托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方(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向其合作贷款机构申请贷款事宜。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处理甲方向合作贷款机构申请贷款事宣。
2、乙方就受托范围内的申请贷款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第二条 申请贷款金额
甲方委托乙方本次申请贷款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根据贷款机构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申请贷款所需的所有证件和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的真实、合法和完整。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申请办理贷款:若甲方不协助乙方申请办理贷款,则本协议终止.甲方应承担乙方在前期代理申请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没有产生费用,则本协议终止.乙方无需赔偿甲方任何费用。
3.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相关事实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据此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应承担乙方在前期代理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没有产生费用,则本协议终止,乙方无需赔偿甲方任何费用。
4.乙方应按贷款机构的要求及甲方的委托,积极为甲方办理贷款申请事宜。
5.贷款机构根据自身的标准及规则决定是否贷款给甲方,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超出贷款机构的标准及规则,实现甲方的借款诉求。
6.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贷款的进展情况,乙方有义务告知其真实情况。
7.甲方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过程中,由乙方全权负责为甲方向贷款机构提供申请资料、情况说明书,并负责相关的协调工作。
第五条 委托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代为申请办理贷款成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__%作为办理贷款所产生的综合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代办服务费、合同工本费、资料费、交通费等)。
2、甲方以方式支付乙方上述委托费用。
3、贷款机构需要客户交纳的与贷款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委托费用的付款时间
1.在签订本协议后至贷款机构通知同意贷款给甲方前,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2.乙方代为申请办理贷款成功,则甲方在与贷款机构签订《借款合同》的当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综合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申请办理贷款过程中,凡是因甲方自身条件原因(如征信问题、负载比过高、担保物不足等)贷款机构不同意贷款,则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不相互赔偿任何费用。
2、若非贷款机构不同意原因甲方终止贷款申请,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元人民币)作为在申请办理贷款过程中已产生的相关费用补偿。
3、若甲方未向乙方支付综合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则甲方按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八条 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以利、充协议的方式子以确认。
第十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及代表人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扰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
手机号码: 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