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社会实践报告范文精选
一、调查目的:在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宏观背景下,对新时期公安系统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现状进行调查。了解其年龄构成、专业构成、学历构成、行政级别构成以及参加培训的状况,明确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的重点,为政府职能部门制订相关的政策与规划提供科学的佐证。
二、调查对象:福建省晋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三、调查内容:年龄构成、专业构成、学历构成、行政级别构成以及参加培训的状况。
四、调查方法:方法运用计算机检索获得相关文献;采用随机整群抽样方法对福建省晋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人力资源现况进行调查;对个人进行在线调查;回收资料并用EpiData录入及整理数据,利用SPSS、Excel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分析。
关于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社会调查报告
一、调查动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及信息时代的到来,公安工作正在不断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无时不在受到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带来的新挑战,尤其是当前刑事犯罪的活动性、对抗性、隐蔽性和犯罪手段的技术化、智能化、多样化日益突出,而且新行业、新领域的犯罪也逐年增多,这都给公安部门工作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同时也是对公安人员的考验。公安系统中的人力资源作为警力资源的主要承载者和具体体现者,加强其管理是公安工作之根本,是公安事业的成败兴衰的决定因素。面临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加强公安系统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培养一支zz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是社会安定团结的保障,也是百姓安居乐业的后盾,更是全社会关心的焦点。
二、调查现状
(一)队伍建设。
教育与培训是开发公安人力资源的战略性措施, 是提高公安人力资源素质的有效环节,是公安人力资源开发的重中之重。晋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1992年建队以来,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深入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不拘一格”的培训原则,培养出一支党和人民群众满意,具有坚强战斗力的刑警队伍。现有警力147人,民警平均年龄29岁,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9.9%,党员占70%。市公安局坚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本着“全警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大练兵活动。实现了由被动学向主动学的转变,全面提升了民警的素质,使刑警人数从改革前的60人增加到148人,刑事技术人员从9人增加到23人,平均年龄从35.5岁下降到29岁,大中专文化程度从52.1%上升到79.9%。以完善破案责任制为核心,建立了覆盖社会面的刑警队;
1、合理制定计划。
制定了全局zz理论、法律法规学习月计划,规定学习内容,明确学习目的,细化日程安排,并实行一周一检查,一月一考核。严格落实每周五下午集中充电时刻制度,并根据工作实际,合理解决工学矛盾。每周安排全局四分之一的民警进行集中学习、训练和考核,参加人员由局专门机构按照比例确定后提前通知各个单位,确保民警人人参学参考。目前,晋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已经组织了近20次考试,人均参加考试2次以上。
2、科学安排内容。
一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用科学理论武装全体民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警察职业道德教育。
二是加强法律教育。组织警务人员学习《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和理解人民警察的性质和特点、人民警察的义务,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树立服务认识,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zz方向,自觉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三是安排民警学习计算机应用知识,要求熟练掌握文字处理系统、邮件系统和电子公文系统的使用,年末50岁以下民警全部达到计算机考核初级以上水平。
3、严格组织考查。
为保证考试效果,晋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每次考试至少使用三套以上难易程度相当、考题不同的试卷,确保相邻座次的参考人员不能相互抄袭。除进行书面考试外,还利用电子信息化平台组织民警进行面对面的抽考,由民警现场回答抽考到的指定题目。局党委成员还不定期深入到基层单位,采取现场提问、口头回答的方法,对zz理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学习情况进行了抽查。
4、奖罚分明。
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警务工作正规化指南》纳入全市公安系统精细化考评,结合平时学习落实情况和考核成绩,在每次考试结束后,均下发考试情况通报,对先进个人,除通报表扬外,分别对排名前三位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考试不合格人员,增加其参考次数,对连续两次考试不合格的进行离岗学习。通过运用这种科学的组学、组考模式,民警学习成绩有了显著提高,平均分由67.5分提高到81.7分。
(二)规范管理。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科学设置、科学使用、科学管理上多下功夫,以规范执勤执法、提高信息化运用水平、加强内务管理等为重点。在内部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坚持“真抓、早抓、主动抓”思想和“预防为主、教育为主、施教于先、执纪于后”的方针。针对部分民警存在的认识不到位、思想解放不够、岗位适应能力不强和执法观念转变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逐条落实、逐项整改,并结合交通警察执勤执法规范,对民警执勤执法、服务群众和日常事务等制定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民警的各种行为。在外部多渠道接受社会的批评和建议,充分认识外部监督不是对公安工作的束缚,而是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促进和帮助,公安机关接受监督的根本目的正是要以外部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立足点。将刑侦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监督制约乏力的薄弱环节,以及社会重点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确保各项行政权正确行使。“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记“两个务必”,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标准,不断激发队伍活力和提升战斗力。
(三)廉政建设。
按照“抓小防大、抓大不放小”的原则,落实“教育、制度和监督”三管齐下,强力促进廉政文化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保证基本教育的有效开展、基本制度的有效落实、基本监督的有效实施。在市公安机关的组织下,相继开展了“反特权思想、树优良警风”专项教育整改活动、“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专题教育活动、“队伍正规化建设”活动和“廉政教育月”活动,深入贯彻执行“五条禁令”、“五个严禁”,组织民警收看警示教育片《警戒线》,不断加强队伍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民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了各种议事规则和程序。加快完善“主要领导问责、分管领导督责、班子成员带头履责”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勤政认识和履职效能。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认真开展自我剖析和评议,深入查找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和作风方面存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重点把好“执权关、交友关、律己关”,努力将违法违纪苗子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多年以来,全队民警拒收礼物、慰问财物及赞助费等现金、财物折合人民币190多万元,没有发生刑讯逼供等违法违纪问题,维护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优良形象。在选拔任用干部上,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了干部考察中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明确了推荐、考察、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及追究办法,努力形成了风清气正用人机制和导向。
三、调查的结论与建议
晋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经过多年建设,成绩是明显的,同时也要看到,我们的队伍也不同形式地存在一些与先进性要求不适应、不相符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