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物管中心、各管理处:
Z物业[20**]16号文的有关规定经试行后,现作如下调整:
一、统查:由质管部负责,每月查夜不少于15次,查夜记录于每周末送办公室。
二、本区自查:
1、X花园X1、X园X2每周在本小区查夜3-4次。
2、X花园保安组领导每周查夜不少于3次。
3、查夜记录送管理处,由管理处汇总后于每周末送办公室。
三、取消定点查夜和交叉查夜,其余查夜工作仍按16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O**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