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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十佳最美劳动者表彰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4 23:43:35

  各处、办、局,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激发全区广大职工“建功十三五、当好主力军”的热情,经研究决定,在“五一”前组织开展开发区第二届

  “十佳最美劳动者”表彰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和条件

  1.表彰名额:“十佳最美劳动者”候选人20名,正式入选名额10名,候选人名额分配:机关单位部门职工4名,规上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4名,专业人才4名,一线职工8名。

  2.表彰条件: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敢于创新、技能突出、业务精湛,传帮带作用明显;在本职岗位上默默无闻、吃苦耐劳、扎实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公认度高;在园区和重点工程建设中锐意进取、奋力攻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建设任务,事迹特别突出;在我区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作为推选对象。

  3.推选原则:面向生产一线、面向建设一线、面向职工一线,向专业技能人才和苦脏累工种倾斜。

  二、推选方法步骤

  由各企事业单位推荐,报区工会汇总,经区党工委审核把关确定开发区“十佳最美劳动者”并通过网络进行公示,具体步骤为:

  1.下发通知。下发表彰活动通知,同时通过网站、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2.单位推荐。各企事业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推荐,企业推荐对象由各企业工会汇总。被推荐候选人名单、简历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于4月16日前上报区工会,联系人:王浩天;联系电话:

  3.考察审核。根据各企事业单位上报的结果,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并确定初步人选,报区党工委集体研究后,确定10名正式人选。

  4.宣传公示。通过开发区网站、公示栏等形式对10名入选人员进行公示。

  5.表彰颁奖。结合 “五一” 纪念活动,由区党工委进行表彰,并作为向上级推荐更高荣誉的前提和基础。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机关党群组、企业服务组负责这次推荐活动的组织实施,并协调相关企事业单位部门发动宣传“十佳最美劳动者”主要事迹。规上企业是这次“十佳最美劳动者”推荐的主体,要切实抓好宣传推荐、人选上报、事迹材料等环节,确保推选活动有序开展。

  2.广泛宣传。动员全区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评选活动,真正把各行各业叫得响、群众公认度高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进一步强化基层为重的鲜明导向。

  3.严格标准。各企事业单位对推荐人选条件的把握要严格标准,并按时完成推荐及材料的报送工作,保证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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