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戏之王的观后感
《马戏之王》的观影感受,就跟看了一场精彩的马戏表演一样,套用姜文在《让子弹飞》里的句式——惊喜,惊喜,还是TMD惊喜!
惊喜之一是演员。
我想大多数人是冲着休·杰克曼去看这部电影的,你如果想看看不再演“金刚狼”的休叔演的怎么样,那第75届金球奖音乐/喜剧类电影最佳男主角的提名已经回答了。你如果依然很怀念“金刚狼”,那么休叔其实在这部电影中依然是个超级英雄。
《马戏之王》是一部传记片,休叔饰演生活在19世纪美国纽约的传奇人物/“马戏之王”P·T·巴纳姆。他起初的发迹,就是把一帮无法融入正常社会的“奇人”聚集起来表演马戏,长大胡子的女黑人,2米多高的巨人,矮小的侏儒,连体双胞胎…给了他们生计和一个可以容身的大家庭,这不还是我们很熟悉的《X战警》的故事嘛…
演员的惊喜远不止休叔,饰演P·T·巴纳姆妻子的是《海边的曼彻斯特》里那位悲伤的妈妈,获得去年阵奥斯卡最佳女主角提名的米歇尔·威廉姆斯。
饰演19世纪英国著名女歌手珍妮·林德的是瑞贝卡·弗格森,也就是《碟中谍5》里那位英姿飒爽的长腿女特工。这个长的像英格丽·褒曼的瑞典女演员,自带高贵优雅的气质,在本片中的几场表演,绝对会惊艳到你,简直就是女神本人了。
支线故事女主角/马戏团空中飞人,是最新版《蜘蛛侠》里那位一脸不屑的小黑妹赞达亚。
惊喜之二是歌舞。
类型片首先要做到类型满足,《马戏之王》的类型是传记 歌舞。
先说歌舞,首先要好听好看。还是奖项来说话,主题曲《This is me》已经拿下第75届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并提名第90届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
这部电影讲的就是马戏团的故事,除了动听的音乐,当然还有精美的服化道和一场场精心设计的表演,可以说是从头到尾美仑美奂了。
歌舞片中很多台词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唱出来的,所以歌舞必须融入叙事推进叙事,而不是脱离叙事的尬唱尬跳。另外,歌舞片也必须利用不间断的歌舞进行转场,让电影更流畅。
电影中有两场戏,一场是P·T·巴纳姆(休·杰克曼)劝说菲利普·卡里(扎克·埃夫隆)入伙并讨价还价的戏,一场是支线故事中菲利普·卡里突破现实阻力勇敢和女杂技演员相爱的戏,这两场戏,歌好听,舞好看,故事精彩,推进流畅,算是把歌舞叙事做了教科书般的演绎。
惊喜之三是故事和主题。
我们还从类型满足角度来谈,必须承认,作为一部真实人物传记片,《马戏之王》的故事很简单。
通过电影,让我们了解P·T·巴纳姆这个人物的成长/发迹过程,这一点基本做到了。至于人物的复杂性,以及类型片中最讲究的困境设置/人物成长,也都有,但基本都是蜻蜓点水式的。
这种简单,当然是跟其他更优秀的传记片比较得来的。如果我们只探讨这部电影本身,这其实是高度符合影片主题的。
但凡是有关某种艺术形式的电影,都要涉及到一个主题,这种艺术形式的高雅与低俗。《马戏之王》讲的是马戏,在19世纪的美国纽约,上流社会当然是嗤之以鼻看不上,评论人在报纸上评头论足反三俗,剧场周边的普通市民也因为聚集了一帮“怪胎”而整天聚众抗议反三俗,甚至P·T·巴纳姆也一度在追求高雅艺术/努力往上流社会爬的过程中迷失了自己。
电影的主题之一,同时也是P·T·巴纳姆坚持一生的艺术观,就是“能给人带来快乐的艺术才是高尚的的艺术”。
我们套用到电影中,《马戏之王》少了故事层面上跌宕起伏的剧情,但依然能保证能给大多数观众带来快乐,能给人带来快乐的电影就是好电影。
好莱坞电影最常见的回归家庭/突破阶级种族偏见等高度主旋律主题,当然也是电影必不可少的。
P·T·巴纳姆是生活在19世纪美国纽约的人物,那还是英国女王是维多利亚/美国总统是林肯的时代,他的马戏团经过了146年的漫长岁月,变成了“玲玲兄弟与巴纳姆卡里马戏团”,并且也已经与2017年5月21日在纽约长岛进行了最后的谢幕演出,走入了历史。
P·T·巴纳姆本人如果这个人物曾经或者以后还会跟当下的我们发生什么关系的话,就是他的马戏团所在地了。P·T·巴纳姆于1874年租下纽约麦迪逊大街和26街交口处的一座旧火车站,作为马戏团的表演场馆。这里后来成了全世界最著名的体育/娱乐圣殿,那就是NBA纽约尼克斯队的主场,麦迪逊广场花园球场。